贝斯特(300580):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检查财务及有关资料,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监事会依法列席和出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项内控制度规范、健全,无违规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稳健,财务状况良好,2024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经审查,2024年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除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2024年度的对外担保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及披露程序,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情形。 5、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法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信披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形。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未公开信息的传递、报送、管理和使用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有效地保障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6、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将继续本着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为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有效职能。 特此报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盖章页)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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