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鹭燕医药(002788):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4月21日 18:36:22 中财网
原标题:鹭燕医药: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5-004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88,516,7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鹭燕医药股票代码00278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叶泉青阮翠婷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4号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4号 
传真0592-81293100592-8129310 
电话0592-81293380592-812933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所处行业地位
本公司从事医药分销和零售,隶属于医药流通行业,系福建省最大的医药流通企业。

医药流通是指医药产业中连接上游医药生产厂家和下游经销商或零售终端客户的一项经营活动,主要是从上游厂家
采购医药产品,直接出售给医院、诊所、药店等终端客户,或批发给下游经销商的流通过程。根据下游客户的性质,医
药流通行业可分为分销业务、零售业务以及增值服务业务。其中:(1)分销业务主要包括纯销、调拨和代理三种模式。

纯销模式是指医药流通企业直接向医院、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以及零售药店提供药品销售及配送服务。调拨模式主要指医
药流通企业将医药产品销售给另一个流通企业的模式。代理模式的主要形式为买断代理,即经营企业通过买断生产企业
某一药品,获得全国或相应区域的总代理资格或独家经销权,并负责客户开发、订单处理、物流配送、推广促销、售后
服务等基本环节的销售活动;(2)医药零售业务为以药店形式为终端消费者提供药事服务;(3)增值服务业务为医药
流通企业通过提供信息服务、第三方物流、药房托管等增值服务获取盈利。

纯销模式为本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其特点为:以终端需求为导向,自主决策采购、销售及配送;以供应链管理、
高效物流配送体系,提升运营效率;客户(主要是公立医疗机构)资信较好,但对服务要求较高,同时应收账款金额较
高且账期较长。

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发布的全国医药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百强排名,公司 2023年位列第 15位,已连续十五年
稳居福建省医药流通企业第一。公司下属鹭燕大药房门店家数在福建省零售连锁药店中排名前列。根据《中国药店》揭
晓的“2023-2024年度中国药店价值榜百强榜”,公司零售模块进入百强,位列第74位。

(二)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报告期内,国家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 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
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聚焦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明确提出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
量采购提质扩面,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等七方面重点工作。

2024年,医保改革持续深化,国家医保局推动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各
项费用及处方核查,“四同药品”价格治理及药品比价系统建立,医保药品追溯扫码等,医保药品、耗材费用管控措施
不断推出,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促进医药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医保直接结算持续推进,在一定程度上缩短
货款结算周期;在推进过程中,也阶段性存在新增业务结算覆盖比例不足,历史旧欠结算周期变长的情况。继续推进药
品集中带量采购,第十批国家集采纳入 62种药品,平均降幅达 74.5%;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
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鼓励定点零售药店通过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采购药品,专区专柜销售医保集采药品,
有效降低药品价格。

在政策推动下,药品流通行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行业集中度持续提高。药品流通行业在集约化发展方面取得显著
成效,头部企业凭借规模、网络、品种和资金优势,加速整合资源,承接小企业市场份额,成为区域核心配送企业。根
据商务部《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
比药品批发市场总额比重力争达到98%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
接近70%。

未来,医药行业将在政策引导与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迈向更加规范、高效、创新的发展阶段。

医药行业是民生基础行业,医药流通行业作为医药行业的子行业无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

(三)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分销及医药零售连锁,主要收入来源为医药批发销售收入。目前,
公司已形成了以医药分销为核心,并向医药制造延伸,积极探索和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在医疗健康服务领域应用的产
业链格局。

公司现阶段的业务模式以纯销为主,于 2009年实现了对福建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100%覆盖;经过多年深耕以县级
医院为龙头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销售终端已覆盖各级医院、卫生站、诊所及终端药店,并完成了电子商务平台
销售渠道的搭建。公司不断加大福建省内包括乡镇(社区)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在内的各级医疗机构的开拓力度,公
司对乡镇医疗机构实现常态化配送,且在药品专业经营、管理体系、专业人才、信息系统、医药物流专业设施、分销网
络以及业内品牌知名度等方面树立了公司竞争优势。公司通过并购扩张,在四川、江西、海南、香港等区域布局医药分
销业务。随着福建医改经验在全国的推广,公司在这些区域中市场份额持续提升,竞争力不断加强,已经成为众多医药
产品生产厂家的核心合作伙伴。

随着国家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加大对中药饮片业务的投入,公司下属厦门燕来福制药有限公司业
务不断拓展,产能持续扩大;公司以下属亳州市中药饮片厂为依托,建设“现代中药生产项目”,拓展全国中药饮片业
务。

公司依托完善的医药产品存储物流设施,高效的信息系统及完善的服务体系,为医药生产、流通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第三方物流等增值服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鹭燕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成都禾创西区科技有限公司均已取得药品和器
械的第三方物流资质,为客户提供医药产品第三方物流服务。未来随着公司四川、江西、海南等区域的物流中心建设完
成,公司的服务能力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四)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医药行业监管力度持续加大,集采持续深入、医保基金监管更加严格;公司规范经营,迎难而上,持续
推进“四全”“四新”“四个融合”等战略举措的落地,企业经营业绩保持平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047,076.6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564.4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720.37万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0.33%。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推动“一个平台+两个抓手”发展战略实施。

公司以鹭燕大健康事业为平台,持续创造价值,不断做强做大做优事业;以传统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及新技术产业为
两个抓手,创建鹭燕大健康生态圈,打造鹭燕事业发展新高地。

(2)强化“三个能力”建设,转型提速,深化供应链管理,构建新形势下平台型商业合作模型。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渠道优势,聚焦创新业务拓展及增值服务延伸,持续提升药品市场份额及专业营销能力。

加强与主要供应商的深度合作,扩大公司新品引进优势。积极推进全域市场拓展策略,提升药事、准入、商销等业务综
合服务能力,打造区域医药、医疗服务平台。推动批零一体化,四川、江西、海南已分别直接设立了多家院外药店。在
管理层面,公司持续优化制度、流程,强化省级平台的日常经营管理作用,优化成员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模式,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借助信息化手段,公司进一步加强管控的强制性及有效性,同时加强对成员公司的业务指导,协助业务引进
及对接,促进模块间资源整合及协同发展,推动公司整体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3)紧抓医疗器械耗材集采契机,优化业务结构,拓展市场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以带量采购为契机,拓展四川、江西、海南等地器械业务,构建品类新高地,优化业务结构,推动
高值耗材、低值耗材、检验试剂等品类销售增长,提升市场份额。公司通过持续优化存量业务,统筹重点项目。同时,
创新业务模式,实现器械、第三方业务融合。此外,公司优化人才结构,引进外部专业人才,实施专业化、高质量的运
营管理,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及运营效率。

(4)持续优化零售业务配送模式及统采平台,优化商品结构,持续打造零售核心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统采平台建设,深化各区域、各业务形态间的协同和融合,强化规模效应和运营效率;
进一步优化商品结构,建立各地门店经营目录,丰富经营品类,持续推动品牌企业合作,提高单品销售;统筹 DTP业务
发展,与创新药企开展合作,DTP业务较快增长。同时,通过新媒体运营、会员体系与服务模式的建设,探索和发展有
差别性、有粘性的品牌提升有效路径;积极推动商业智能的建设,引入基于包括人工智能及大语言模型在内的前沿技术,
推动零售业务从信息化向智能化的跨越。

报告期内,优化门店网络布局,积极拓展新设门店,探索零售收购模式,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直营药店281家。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零售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4.46%。

(5)中药饮片坚持“全品种”战略,持续扩大产能。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中药饮片产能提升,丰富产品品类。通过对大宗品种行情分析,建立行情信息反馈机制,
适时适当进行战略采购与储备,提升产品价格竞争优势。不断完善常态化招投标的应对机制,确保中标率和中标质量,
进一步提升我司在医疗机构的市场份额;拓展多元化延伸服务,增强客户粘性;积极布局电商中药饮片零售市场,拓展
销售渠道。依托优势大单品,与全国多家零售药店连锁达成合作意向并逐步落实。

报告期内,全力推进亳州现代中药生产项目的建设,工程按计划顺利推进;同时,积极开展项目投产前的各项准备,
做好管理团队及员工的招聘及培训;广邀全国目标客户,提升项目的行业影响力。

(6)创新驱动,持续推动创新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三方物流业务类型日益丰富多样,涵盖了第三方物流、多仓协同、保税仓业务以及疫苗储存与配送等多
个领域。完成福建省首个医药保税仓库建设与货物流转,探索跨境电商新零售,推动一键代发电商集群平台建设。

扎实推进物流集团化,搭建福建区域物流管理体系,设立异地分库,优化物流成本计费模型;四川省级现代医药物
流中心正式投入运营,川西南、川南、川北运营中心和产业基地等多个市级区域物流中心建设基本完成;海南总部基地
项目、江西省级运营物流中心建设按计划推进。随着公司四川、江西、海南等区域的物流中心建设提速,公司的服务能
力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公司继续强化创新引领,聚焦落地,培育和孵化有创新潜力的新技术与新模式。公司自主研发的心电、胎心等领域
的人工智能辅助诊断产品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认证,并启动渠道销售。

报告期内,鹭燕云商平台交易额有较大提升,平台不重复品规数量超 2万个,基本实现了对于主流品种的全面覆盖。

(7)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工作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发展相结合,构建“共建互促、优势互补、党工一体化”工作格局,坚
持“双培养”,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把生产经营骨干发展为党员。突出政治引领,勇担社会责任,履行非公有
制企业的社会公民责任,彰显上市公司担当。扎实开展各类党建常规工作,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
的工作任务。

(8)完善集团化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围绕建设组织体系、优化制度流程、提升员工素质能力、建设企业文化四个方面开展集团管理体系升级和效率
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抓手,落实企业经营管理各项关键指标,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加强风险管控效
率,继续加强风险库存管控及应收账款催收,通过完善内部控制流程以自上而下的方式对部分客户(特别是民营用药单
位)强化风险把控;持续推动福建省外成员公司的“鹭燕化”,强化成员公司业务规范及合规操作,减少政策及业务风
险;加强资金使用效率的管理,优化资金管控模式,合理保障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重构信息架构,完成硬件实施标准
和多系统开发与优化,初步形成完善的IT管理架构;加大人才培养和梯队打造力度;持续提升企业品牌文化建设。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4年末2023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2年末
总资产12,638,595,480.9411,793,594,461.357.16%11,783,796,364.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3,162,233,658.742,946,258,377.957.33%2,720,812,852.98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2年
营业收入20,470,766,084.9219,845,534,615.243.15%19,462,501,277.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345,644,716.96363,530,313.01-4.92%345,155,498.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347,203,700.32346,049,999.770.33%340,489,265.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577,483,453.541,309,117,195.47-55.89%232,186,445.57
基本每股收益(元/0.890.94-5.32%0.89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11.29%12.22%-0.93%13.01%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5,135,680,997.865,170,352,352.105,107,499,056.675,057,233,678.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83,776,431.42106,597,105.2666,973,274.7388,297,905.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82,745,967.89104,251,525.9772,409,802.5887,796,403.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06,133,464.90401,940,927.961,916,947.91279,759,042.5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24,584年度报告 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23,692报告期末 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 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 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厦门麦迪 肯科技有 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35.53%138,030,674 质押22,523,83 4 
王珺境内自然 人1.24%4,823,699 不适用  
厦门三态 科技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1.15%4,464,221 不适用  
李卫阳境内自然 人1.04%4,036,5453,027,409不适用  
张珺瑛境内自然 人0.92%3,590,6762,693,007不适用  
李田凤境内自然 人0.64%2,475,205 不适用  
陈峰境内自然 人0.37%1,430,000 不适用  

王江平境内自然 人0.35%1,356,785 不适用 
邓山英境内自然 人0.35%1,350,000 不适用 
招商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社保 基金1903 组合其他0.29%1,136,200 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的说明厦门麦迪肯科技有限公司与厦门三态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实际控制人吴金祥先生控制的企业, 王珺为实际控制人吴金祥先生的配偶。厦门麦迪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三态科技有限公司和 王珺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知前10名其他股东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 形。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情况说明(如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子公司成都禾创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禾创”)因收购前原股东刻意隐瞒的担保事项,于2019年11月7日收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19)川71执411号),成都禾创因其被公司
收购前为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祥”)信托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而被列为被执行人,具体内容请详见
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2020年3月4日,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20)川71执异6号),裁定申请执行人由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作出《执行裁定书》((2023)川 71执异 19号),裁定申请执行人由华融渝富变更为厦门鑫桥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鑫桥投资”)。

2021年12月3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德昌祥破产重整申请。2022年1月7日,成都禾创收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由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年 12月3日做出(2021)黔 01破申2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德昌祥的重整申请。裁定终结(2021)川 71执恢 65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德昌祥的执行。截止
目前,成都禾创、华融渝富已按破产重整方案分别收到德昌祥破产管理人支付的破产财产分配款项 780.05万元、5,539.11万元。

2022年3月7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2022川71执异8号《执行裁定书》,追加成都禾创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创瑞达”)为本案被执行人。2022年 5月 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 2022川执复 174号
《执行裁定书》,驳回禾创瑞达的复议申请,维持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2022川71执异8号执行裁定。

2022年6月 24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2022)川71执恢 51号《执行裁定书》之二,裁定执行禾创瑞达22,730.24万元。

2023年10月9日,成铁中院作出(2023)川71执恢7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禾创瑞达东胜街39号房产以7,017万元价格司法拍卖成功。债权人鑫桥合创分得款项2,546.75万元。

公司将持续推动本案相关各方积极履行义务,积极协调各方妥善解决执行案件相关事项。本案担保方较多,且部分
担保方提供了物权担保,公司将推动案件抵押物优先用于清偿债务。

2、为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2021年 9月,成都禾创提起诉讼,要求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禾创瑞达赔偿3,969.73万元及利息,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2年12月27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
川民终 11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禾创瑞达赔偿成都禾创 3,162.83万元及利息。成都
禾创申请强制执行,已执行回款420.14万元,案件现已终结执行。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金祥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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