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星(300509):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444,471.04元,按规定提取了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444,447.10元。2024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252,229.4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18,817,651.27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63,815,645.98元。 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3,815,645.98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总股本296,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4,460,000.0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上表中“2024年现金分红总额”为本次拟实施的 2024年度利润分配金额;“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2022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对应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中的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及规划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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