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安科技(834950):员工持股平台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证券代码:834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平台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拟在 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公司已于 2025年 3月 1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拟减持公司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上述股东拟在本次公告 15个交 易日后至 7月 28日止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 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的九、重要承诺”中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高为人、瞿劲、李德明、吴雨兴及迅和管理就所持发行人股份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人/企业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2)如果在锁定期满的两年内,本人/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人/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价格调整)。 (5)如本人/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人/企业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本人/企业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企业未将违反承诺减持所得全部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从应付本人/企业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人/企业应上交发行人的违反承诺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 (6)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交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时,本人/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迅和管理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减持数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将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常州迅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4月 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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