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同惠电子(833509):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4月22日 00:42:26 中财网
原标题:同惠电子: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惠电子 833509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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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浩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沈雯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股

项目每10股派现数(含税)每10股送股数每10股转增数
年度分配预案2.5000

1.6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王恒斌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竹路1号
电话0519-85195193
传真0519-85195197
董秘邮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网址http://www.tonghui.com.cn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竹路1号
邮政编码213022
公司邮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电子测量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 始终专注于电子测量仪器的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尤其在精密阻抗测量领域具有三十年测试理论、测试 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积累。公司基于对行业发展前景和电子测量仪器产业链扩展的深度理解,进一步深耕 传统电子测量领域,不断拓展半导体器件测试、新能源及电池测试应用场景,致力于成为国际领先的电 子测量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各类电子测量仪器,主要包括元件参数测试仪器、安规线材测试仪器、微弱信号 检测仪器、电力电子测试仪器、其它类测试仪器等五大类,主要用于各种电子元器件、材料、电子零部 件、电子整机等被测对象的性能测试、测量、试验验证及品质保证,经公司仪器检测过的产品被广泛应 用于消费电子、通讯、半导体、新能源、家用电器等领域。 1、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专业化的经营模式,贯彻“以客户为中心,以创新求发展”的经营理念,从市场需求 出发,以客户利益为关注焦点,把公司的优势资源投入到研发、制造、品管和营销过程中,并充分发挥 公司的技术优势,为客户提供电子测量测试方面全方位的解决方案,满足并超越客户的期望,为客户创 造最大价值。 2、公司的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多层次、差异化的销售模式构建方案,建设了四位一体的销售模式:经销商模式、直销模 式、ODM模式、B2C模式。 1.经销商模式 经销商模式是指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再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经销商与公司签订经 销协议并获得公司授权,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销售产品予终端客户。经销商模式有利于降低公司市场开 发成本、快速扩大市场份额并及时就近服务客户。目前公司在全国和部分海外市场建立了完善的营销和 服务体系,为客户营造便捷、专业、高效的购买和服务体验,贴近客户、倾听客户,对客户需求作出敏 捷的反应,以最短时间满足客户需求、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2.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是指公司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客户。直销模式主要面向高性能高价值仪器产品的销售、 客户定制产品的销售、部分重点终端客户等。该类客户服务要求高、技术性能及技术支持多样化。通过
直销模式,能够快速有效地获知客户需求,研发及销售客户所需产品,采用此模式有利于强化对高端客 户的有效控制、支持与服务。 3.ODM模式 海外市场也已成为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海外市场经销商的特点,大部分采用ODM经 营模式,可满足海外经销商的差别化需求。 4.B2C(电商)模式 随着国内电商渠道日趋成熟,公司已逐步建立了互联网营销渠道,以此推广同惠产品、提高营销效 率、降低销售成本。公司开通有天猫同惠官方旗舰店 http://tonghui.tmall.com/和京东同惠官方旗舰 店http://tonghui.jd.com/。 3、公司的盈利模式 公司作为一家集电子测量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通过向客户销售电子 测量仪器实现收入和利润。 凭借公司在品牌知名度、产品技术性能、技术支持和综合服务能力上的优势和综合竞争力,以及市 场对测试测量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公司取得了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将不断提升营销理念,丰 富市场经验,加强对市场营销进行全方位的策划,以扩大企业规模、提高总体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以及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4年末2023年末增减比例%2022年末
资产总计391,855,967.23399,276,863.20-1.86%401,166,219.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40,524,479.36342,910,689.76-0.70%327,111,287.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2.102.100.18%3.0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2.74%13.78%-19.22%
资产负债率%(合并)12.65%13.83%-18.30%
 2024年2023年增减比例%2022年
营业收入193,949,849.60169,330,193.6214.54%190,469,146.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437,343.6538,660,042.6730.46%56,145,538.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5,036,283.7531,428,945.4243.30%46,531,027.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985,641.3853,542,605.5819.50%33,805,023.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计算)14.86%11.72%-17.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13.27%9.53%-14.9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20.2433.33%0.35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期初 本期 变动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比例% 
无限售 条件股 份无限售股份总数81,691,40350.09%756,97582,448,37850.94%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4,891,52515.26%024,891,52515.38%
 董事、监事、高管300,7400.18%0300,7400.19%
 核心员工2,015,6671.24%-927,6621,088,0050.67%
有限售 条件股 份有限售股份总数81,400,04349.91%-1,992,72579,407,31849.06%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74,674,57545.79%074,674,57546.14%
 董事、监事、高管902,2180.55%0902,2180.56%
 核心员工2,785,7501.71%-1,235,7501,550,0000.96%
总股本163,091,446--1,235,750161,855,696- 
普通股股东人数6,289     

2.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 号股东 名称股东 性质期初持股 数持股 变动期末持股数期末 持股 比例%期末持有 限售股份 数量期末持有 无限售股 份数量
1赵浩华境内自然人20,186,100020,186,10012.47%15,139,5755,046,525
2王志平境内自然人15,025,500015,025,5009.28%11,269,1253,756,375
3任老二境内自然人13,702,500013,702,5008.47%10,276,8753,425,625
4王恒斌境内自然人13,702,500013,702,5008.47%10,276,8753,425,625
5高志齐境内自然人13,702,500013,702,5008.47%10,276,8753,425,625
6孙伯乐境内自然人13,702,500013,702,5008.47%10,276,8753,425,625
7唐玥境内自然人9,544,50009,544,5005.90%7,158,3752,386,125
8袁萍境内自然人4,783,620-295,7924,487,8282.77%04,487,828
9常州同达实 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3,040,70003,040,7001.88%2,280,525760,175
10沈璐雯境内自然人2,002,73202,002,7321.24%02,002,732
合计-109,393,152-295,792109,097,36067.42%76,955,10032,142,26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赵浩华,唐玥:两者是夫妻关系;        
赵浩华,常州同达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赵浩华通过持有同达投资合伙份额并担任其执 行事务合伙人; 赵浩华、王志平、孙伯乐、王恒斌、高志齐、任老二、唐玥:互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 除此以外,前十大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5 特别表决权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赵浩华、王志平、孙伯乐、王恒斌、高志齐、任老二、唐玥共同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七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9,56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52%。2014年12月25日,上述七人签署了《一 致行动协议》,协议有效期至2020年10月15日,《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七人为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2020年6月10日,上述七人签署新的《一致行动协议》,协议有效期至2030年6月9 日。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7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存续至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 其他事项

事项是或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是 √否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是 √否
是否存在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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