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盛路通信(002446):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5-010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一)民用通信业务 1、主要产品及应用、经营模式 公司民用通信业务主要围绕移动通信天线、射频器件和有源一体化通信设备、垂直行业整体解决方案等开展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并掌握了微波/毫米波、有源相控阵、卫星通信等关键技术。公司产品主要包括基站天线、微波通信器件、GPS/北斗授时天线、汽车天线、高精度定位天线、智能放大器、智能终端天线、无源器件、有源一体化设备、室内网络分布系统及垂直行业解决方案等产品,客户主要包括国内外电信运营商、通信设备集成商、方案解决商、垂直行业用户等。 公司的通信产品频段覆盖 1000KHz至 80GHz,拥有数百项专利,通过了国家工信部无线通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部分产品性能和技术指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被列入“广东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由于公司产品涉及的频段、种类繁多,多采用定制化的设计,通过投标获得供应合同并与客户签订框架协议,再根据具体订单与发货通知提供产品,故实行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 2、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国内外电信运营商、通信设备集成商保持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始终围绕客户的需求,提供适配的解决方案。 在基站天线领域,公司技术方案及配套产品具有一致性高、稳定性强的特点,同时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在市场中拥有充分的竞争优势,获得了行业和客户的高度认可。2024年,公司积极参与运营商集中采购项目投标,成功中标了基站天线、特殊场景天线的集中采购项目。此外,在国家双碳战略背景下,公司积极响应行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号召,在基站天线设计中采用了降低碳排放、提高辐射效率的技术,大量采用绿色环保的材料和工艺技术,完善了基站天线绿色供应链,成功研发了 5G高增益绿色电调智能天线。 通过优化设计和采用高效的组件,将基站天线由传统的电缆馈电网络转型升级为高集成度、低成本、高效率、少电缆的馈电网络技术,在保障信号传输质量的同时,可以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和运营商运营成本,为行业绿色及可持续发展助力。 在微波通信器件领域,2024年公司深度挖掘客户需求,积极满足客户对新产品和新市场诉求,开发出具有市场综合竞争力、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公司完成了 4GHz(4.4-5.0GHz)+6UGHz(6.425-7.725GHz)、4GHz+7WGHz(7.125-8.5GHz)的大口径双频双极化天线产品开发,并将大口径双频双极化天线技术扩展至多频双极化的应用,成功开发了13GHz&15GHz&18GHz三频双极化 1.2m和 1.8m口径的天线产品、6 GHz /7 GHz /8 GHz /10 GHz四频天线 0.9m/2.4m/3.0m的产品系列,以及完成了 13 GHz /15 GHz /18 GHz /23 GHz四频双极化器件的设计开发。此外,公司通过优化馈源,设计开发出了超宽带微波通信器件相关产品,该系列产品可以通过不同器件的配套实现双频双极化信号传输,有效提高了通信质量和通信链路的稳定性,实现了容量扩展和天线模块化设计。此外,在内部管理方面,公司对微波产品线制程工艺进行了全面优化,为后续的数字化管理和 IT化转型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终端天线领域,公司保持了稳定的交付能力,并持续优化产品应用,适应市场新需求。自动驾驶方面,公司凭借 GNSS 双频多模有源技术和导航定位模块生产能力,拥有数个项目且已实现量产交付;车联网 5G产品也实现了批量生产。低空经济方面,公司已成功开发了可应用于低空安全的产品,并已取得相关订单,另有多个项目正在持续迭代开发。 卫星互联网方面,公司依托自身的技术和资源优势,开展了 Ka/Ku频段有源相控阵天线的相关研发,助力未来天地一体信息网络的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此外,终端产品线已引进了多条全自动焊接生产线,实现了从原材料到半成品的全自动加工制造,减少 80%的用工成本,产能实现倍数增产,在行业取得一定的竞争优势。 在室分天线领域,公司凭借在传统室分天线多年的技术积淀,分别开发了针对数字室分的 2T\4T\8T\12T天线综合平台,其具有低剖面、多频、全向、高隔离等优势,同时与MIMO技术的结合,提供室内分集增益,可应用于各大运营商的分布式基站 RRU,充分利用现有宏站资源,低成本大容量的方案实现室内覆盖快速补盲。基于数字室分技术,能实现室内信号的均匀分布,避免信号盲区,提高数据传输率,满足室内用户高速网络流量需求,同时具备高抗干扰能力和易于扩展特点。2024年,公司持续中标运营商室分天线集采项目,随着 5G网络的普及和物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室内分布天线行业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公司已提前布局进军国际市场。 (二)微波电子业务 1、主要产品及应用、经营模式 公司微波电子业务是围绕超宽带上下变频系统展开,产品主要应用于雷达、电子对抗、遥感遥测、卫星通信及航空航天等领域。从应用产业链来看,上游主要为电子元器件等原材料供应商,下游为整机装备生产商。 相关产业链概括 公司产品包括微波器件、微波组件、分机子系统及多功能芯片。微波器件是单一功能 的器件;微波组件是集成了芯片、微波器件等其它部件并采用微组装技术进行组合,实现 一体化多功能的模块;分机子系统由多个微波模块组成,能够实现系统性功能。 微波组件的功能 目前公司在微波电子行业拥有超过 20年的技术积累和沉淀,形成了具备充分竞争优势的超宽带上下变频技术。公司超宽带上下变频技术是微波/毫米波通信、雷达、电子对抗及遥感遥测等现代电子通信系统中的关键核心技术,对应用系统的性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公司在微波/毫米波芯片、微组装、微波模块设计、调试、封装和测试等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优势。 由于公司涉及到的具体产品种类、规格和技术指标数量多且存在差异,主要为定向非标准化产品,因此相关业务为定制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 2、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微波电子业务经历了诸多挑战,微波电子行业客户业务规模出现了大幅下滑,且客户自研增加、外协采购缩量,导致本年度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微波电子业务订单落地不达预期、毛利率下降。在多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下,2024年公司攻坚克难,专注技术提升,持续优化、迭代基于薄膜电路技术的小型化平面滤波器系列产品,还在单比特测频技术基于高速串行协议的 AD采样技术方面开展了探索。与此同时,公司结合直接模拟频率合成和锁相频率合成技术,成功研发了频率覆盖范围广的高性能低相噪混频锁相频率综合器,并形成了覆盖宽带细步进、低相噪、捷变频的完整产品序列,为公司在频率合成领域提供了更加可靠和高效的产品与技术方案。此外,公司在 3D微封装技术的基础上,完成了超宽带 SIP微波模块的攻关设计,并实现了相关项目的研制配套,有利于公司提高整机配套的能力。在内部管理方面,公司采取自主科研、机构调整、流程优化等一系列措施,实现降本增效,主导产品微波模块市场占有率依然在民营企业中位于前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单位:元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根据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签署的《关于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罗剑平、郭依勤应分期支付款项 480,000,000元,但罗剑平、郭依勤在约定期限内仅支付了款项 78,000,000元,剩余 402,000,000元一直拖欠未付。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023年 1月,公司就其与罗剑平、郭依勤、黄斌及第三人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向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水法院”)提起了诉讼。2023年 7月,公司收到了三水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粤 0607 民初 376 号),公司的诉讼请求已获得法院支持并在报告期内已发生法律效力,但因被执行人罗剑平、郭依勤、黄斌未能按照上述《民事判决书》约定的时间履行给付义务,公司就此向法院申请了司法强制执行并获得立案执行。截至 2023年底,公司已累计收回款项 137,581,274.67元,剩余 342,418,725.33元及逾期违约金尚未收回。 2024年 8月,三水法院收到了罗剑平、郭依勤提出的《执行和解申请书》,三水法院鉴于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仍未能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组织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协商和解方案。公司于 2024年 9月 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于 2024年 10月 11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罗剑平、郭依勤向法院提请与公司协商执行和解申请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罗剑平、郭依勤通过寻求第三方亲友帮助代偿的方式,以现金和房产抵债合计偿还 6,500万元的和解申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和解的具体协商及协议签署。 2024年 11月 12日,在三水法院的主持下,公司与被执行人罗剑平、郭依勤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书》(以下简称“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自愿通过寻求第三方亲友帮助代偿的方式,以“合法现金人民币 2,500 万元+税后净值 4,000万元的合法房产”,合计6,500万元和解双方剩余的全部债权债务。随后,公司收到三水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3)粤 0607 执 4206号之十五],案件终结执行。终结执行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公司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公司将继续积极跟进本次和解协议的执行情况。上述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6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年 7月17日公开发行了 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 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361号”文同意,公司 1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18年 8月 1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盛路转债”,债券代码“128041”。 “盛路转债”已于 2024年 7月 16日到期,于 2024年 7月 17日起停止转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截至到期日 2024年 7月 16日,“盛路转债”到期未转股金额为 44,745,800元(447,458张),到期兑付总金额为 49,220,380元(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公司已于2024年 7月 17日兑付完毕。“盛路转债”自 2019年 1月 23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到期日2024年 7月 16日,累计转股金额为 955,254,200元,累计转股数为 138,885,784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n.cn)披露的《关于“盛路转债”到期兑付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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