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达股份(603086):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对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传递、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及公司所处行业现状等因素,有利于稳步推动公司后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及风险防范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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