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600917):重庆燃气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华)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华) 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遵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 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年11月14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任期内履行职 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1988年7月至今,就职于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 团)有限公司,一直从事城市燃气和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工 作,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先后任副所长、燃气工程设计 院副院长,现任燃气工程事业部二级专务。具有注册咨询(投 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被聘 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重庆市发改委咨询专家, 重庆市建委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专家,重庆市城镇燃气行业专 家等。2024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没有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 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 会,均亲自出席会议。出席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 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 大会会议,本人现场出席1次,并认真听取了会议的各项议 程和报告。相关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发表意见,不存在反对或 弃权等情况。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以电子通信方式出席。对于续聘审 计机构事项,本人结合自身燃气专业、企业管理领域工作经 验,对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了深入 分析,并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 本人认为上述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经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各项提案均同意,未出现反对或弃 权的情况。 (四)现场工作履职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微信、电 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及董办工作人 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 营、内部控制等企业管理情况的介绍和汇报,掌握公司经营 动态,及时获悉公司关于工程建设、股权激励等重要事项的 进展情况。本人参加独董沟通会议,就股权激励后续工作, 提出了应对措施及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客观、 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本人积极响应监管号召, 报名参加上交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 及建议”专题课程,参加重庆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资本市场 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专题培训会”,进一步了解了反舞弊工作的 程序与控制,提升了对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工作的风险 识别与防控的认识。根据公司组织安排,实地参观下属渝润 公司京东方B12分布式能源项目,就分布式能源项目实际运 行情况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参观公司总部安全数字化 管理平台和客服热线中心,进一步了解了燃气运营数字化、 智能化管理流程。 2024年,因本人自1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不足2个 月,现场履职天数6天,符合监管要求。在行使职权时,公 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 情权,对独立董事关注的问题及时予以反馈和落实,为本人 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支持。 三、本人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制度 规定披露信息。本人查阅了任职以来公司披露的所有公告, 内容真实、完整,披露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等违规行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基于燃气行业独有的业务特 点和风险因素,本人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同行业 公司审计经验予以重点关注。经查阅议案,听取汇报,该会 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同行业上市公司为4家,因此认 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 能力。公司在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过程中,审议程序 合规,决策过程未对公司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造成不利影响。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4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始终秉持高 度的责任感与敬业精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严格遵 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同时参照《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具体 要求,积极参与并出席相关会议,对所有议案进行了深入细 致的审议。坚持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及审慎的原则,与 公司董事、管理层、董事会秘书等保持了有效沟通,持续关 注公司的运营状况、规范治理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作用,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深化对公司经营与运作的理解,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过 程,充分运用自身企业管理经验,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 沟通,保持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及审慎的态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得到充分维护。同时,本人将通过重庆证监局、上交所、中 上协等监管机构发布的履职培训、行业信息和监管要求,不 断加强学习,提升独董履职能力。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 人将持续关注公司落实市政府、各区县政府关于城市燃气管 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等工作 要求,为助力公司构建以数字化手段推动燃气规、建、运、 服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张华 2025年4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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