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太龙股份(300650):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829612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一)半导体分销业务板块: 1、报告期内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半导体分销业务运营主体主要为子公司博思达。博思达是国内知名的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其分销的产品主要为 射频及通讯器件、数字及数模器件、模拟器件等,具体包括射频前端、通讯模组、SOC、DSP、地磁传感器、CMOS图像传 感器、音频放大器、电源管理芯片、存储器等,主要应用于手机、消费电子、物联网、汽车电子等领域。 博思达基于对各类芯片性能和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需求的理解,在客户产品立项、研发、系统集成、量产等环节提 供实验室和现场的技术支持,使公司代理的芯片及其他元器件能够嵌入在客户终端产品中,支持这些终端产品预定功能, 帮助下游客户快速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电子产品。目前,博思达及其子公司拥有 Qorvo(威讯联合半导体)、Pixelworks(逐点半导体)、AKM(旭化成)、Sensortek(昇佳电子)、Dialog(戴乐格)、晶相光电、圣邦微、炬芯 科技、Knowles(楼氏)等境内外知名原厂的授权,面向小米集团、OPPO、闻泰科技、华勤技术、海康威视、比亚迪、荣 耀、TCL、VIVO、大疆、视源股份、创维、安克创新、龙旗科技等知名企业销售半导体产品, 是电子元器件产业链中联接 上游原厂制造商和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的重要纽带。 2、半导体分销业务板块的主要商业模式 (1)销售模式:公司基于对主营的各类半导体产品性能及下游终端电子产品制造厂商需求的深刻理解和把握,在助 力下游客户加快产品开发周期并提供技术支持、账期支持与售后服务的同时,协助上游原厂开展市场开拓和产品推广, 并向原厂提供产业链的市场信息动态。 公司销售流程具体如下:①公司销售人员和现场技术支持工程师(FAE)团队在与客户的沟通交流中,积极了解客户 的产品技术需求;②公司 FAE团队通过深入理解客户具体需求,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电子元器件产品的技术资料,为客 户提供一系列的解决方案,并在客户的研究、开发、测试等环节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同时销售人员会与客户沟 通产品价格、交期等商务条款;③基于公司提供的解决方案,客户相应设计或优化终端产品,FAE团队会时刻跟踪客户 的进展,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如有需要,公司可以要求原厂提供相应技术支持;④在客户终端产品达到量产阶段后,客 户制定采购计划,公司向供应商下单,待向客户交付货物后完成销售工作,进入售后服务阶段,持续跟进产品品质及后 续产品更新迭代等事项。 具体销售实施过程中,博思达以境外销售为主,少部分销售境内客户,全芯科微主要承担境内客户的产品销售。博 思达销售产品主要向境外客户或客户指定的供应链公司交付,少部分由全芯科微自博思达进口,并向境内客户、客户指 定的代工厂交付;同时,全芯科微作为境内经营主体,取得了部分国内芯片原厂的授权代理,产品自境内采购后向境内 客户、客户指定的代工厂交付。 (2)采购模式:公司境外芯片原厂授权代理权主要集中于博思达,境内子公司全芯科微也取得了部分国内芯片原厂 的授权代理。公司以授权分销为主,辅以独立分销业务来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授权分销模式下,分销商获得原厂授权, 产品直接来源于原厂,因此,在产品价格、产品品类、需求对接、供应稳定性以及速度等方面具备显著的竞争优势,可 帮助客户有效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有效管控采购周期和采购成本;独立分销指未取得原厂授权的情况下,主要通过向 授权分销商或其他独立分销商采购电子元器件后销售。公司日常采购流程如下:①公司结合客户的项目进展、订单需求、 公司库存等因素,形成采购计划;②公司与原厂等供应商沟通产品价格、交期及其他商务条款;③经过风控部门审批后, 正式生成采购订单,下单给供应商;④采购的产品到货后,经检验并入库,境外采购产品存放于香港仓库,境内采购产 品存放于内地仓库。 (3)盈利模式:在电子产业链中,电子产品制造商分销商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中间角色,连接着上游的原厂和下游的 电子产品制造商。其核心职责是向原厂采购物料,并将其提供给下游有需求的电子产品制造商。在这个过程中,分销商 不仅提供技术支持、账期支持和售后服务,甚至参与产品设计等工作,还负责收集上游原厂的供应链信息,为行业提供 动态洞察。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在产业链中占据重要地位,尤其在服务长尾客户、提供多样化供应链支持等方面发挥着关 键作用。原厂与代理商之间存在深度的相互依赖关系,这也正是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在产业链中创造价值并实现盈利的基 础。在开展半导体分销业务时,博思达主要通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推动产品的销售。值得注意的是, 这些服务和技术支持并不单独收费,而是通过产品的销售量的增长来实现盈利。 3、半导体分销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半导体分销业务板块实现营收 214,038.8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 1.87%;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6,350.2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11%。2024 年全球经济仍笼罩在通货膨胀、地缘政治冲突等不确定性阴霾之下, 尽管半导体行业景气度已逐步摆脱底部区间,呈现复苏但市场供需结构存在分化,部分细分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从下游 应用领域看,以手机为代表的消费电子终端需求温和复苏,IDC数据显示 2024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达 12.4亿部,同 比增长 6.2%,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虽有增长,但仍处于历史较低水平。公司分销的射频及通讯器件、数字及数模器件主 要应用于通讯及消费电子领域,其中以手机为主,受终端市场竞争及下游需求不及预期影响,半导体分销业务的营收和 利润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随着搭载 AI技术的智能手机等产品的不断推出,将进一步带动智能手机市场增长,IDC预测认为,2023年至 2028年的全球智能手机市场的复合年增长率(CAGR)为2.6%。同时在汽车电子领域,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中 国汽车产销分别达到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及4.5%,产销量再创新高。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 率及汽车电子化率的提升,汽车电子市场有望持续扩容。2025年下游市场需求提升将进一步带动半导体市场增长,有望 推动公司半导体分销业务进一步发展。 (二)商业照明业务板块: 1、报告期内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商业照明业务的产品主要为照明器具,此外还涉及 LED显示屏和光电标识等生产销售。公司商业照明业务主要 是向客户提供集照明设计、开发制造、系统综合服务于一体的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从而营造商业场所光影环境,用 以满足客户照亮空间、产品展示等基础性需求,以及氛围渲染、品牌提升等功能性需求。自2021年以来,智能化发展以 及AR技术的日渐普及,都使得LED显示屏的运用展现了更多的“用武之地”。 2、商业照明业务板块的主要商业模式 公司采用“总部专业化设计、照明器具定制化开发、品牌终端门对门服务”模式,通过照明设计、开发制造、系统 综合服务体系的紧密结合,为客户提供集专业化、一体化与全流程于一体的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公司设计与销售模 式、采购模式和生产模式如下: (1)设计和销售模式 作为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商,公司建立了以照明设计为切入点、将个性化设计和配套产品销售相融合的直 接销售模式,致力于为品牌客户提供满足个性化要求、契合品牌形象和提升消费体验的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公司设 计和销售流程如下: ① 初创设计 公司产品经理与品牌客户的空间设计中心进行对接,就客户品牌形象所要求的光影环境效果进行沟通,选择符合其 品牌形象的照明产品,进行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的初创设计暨“模板”设计,同时,公司产品部和技研部进行新品的 设计和开发。 ② 终端设计及下单 初创设计后,公司产品经理与客户的工程部或企划部对接,根据客户终端门店的商业环境、营业面积、采光情况、 人流密度和陈列方案等具体因素,进行终端门店的照明设计。终端门店的照明设计方案确认后,公司客服中心订单服务 部与客户的采购部门对接,跟踪客户的开店进展,确认终端门店的订单需求,包括照明产品类型、数量、规格、交货日 期、门店地点、运输方式及联系方式等。 ③ 订单完成及配送 订单确认并完成生产后,由客服中心开具出库单,公司物流服务部负责安排配送至客户终端门店或其指定仓库。产 品送至订单指定地点后,针对照明器具等不需安装的产品,由客户进行签收确认后公司销售流程完成;针对部分 LED显 示屏和光电标识等需要安装的产品,公司负责或指导安装、调试,由客户进行验收确认后公司销售流程完成。公司根据 签收单或验收单和既定的销售价格,与品牌客户总部,或品牌客户的代理商/经销商结算款项。 (2)采购模式 公司遵循"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原则,即基于实际销售订单和预期订单,综合考虑原材料成本、最优订购量、生 产规划和现有库存状况来制定采购申请计划。采购部门在接收到计划部门的采购指示后,编制采购订单,并在确保质量 和性价比的前提下,向供应商进行采购。同时,为了能迅速响应客户需求并在可控风险内保持高效运营,公司对单价较 低的通用配件类原材料设定安全库存量。品管中心根据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负责原材料性能检验。 (3)生产模式 产品部依据客户定制需求设计灯具及配件,技研部依据设计图制作样品,样品经产品经理和客户确认后定型并转为 模具设计,经历开模、试模和首批样品验证后进入批量生产阶段。在预测订单与预备生产模式运作中,营销中心提前与 品牌客户沟通开店计划和产品需求预测,计划中心结合当前库存状况制定预备生产计划,生产中心按照订单规定的交货 期、产品规格和数量有序组织生产活动。公司不断强化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能力,提供符合客户品牌形象特色的照明 产品,逐步完善自身产品线与制造体系。除少数工序因产能限制或工艺特性委外加工之外,公司已建立起覆盖产品打样、 模具开发、灯具制造、LED模组生产至产品组装的全方位生产链条,构建了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柔性生产管理系统, 3、商业照明业务板块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照明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总收入44,380.59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了5.87%。 报告期内,LED 照明行业步入深度存量博弈阶段,市场竞争激烈。面对有限的市场容量,行业参与者竞相以激进的 价格策略抢占份额,通过持续让利、大幅折扣等手段展开激烈角逐。在此严峻的市场环境下,公司产品定价体系受到冲 击,市场拓展面临挑战,导致营收规模未达预期目标,经营业绩承受较大压力 。 公司积极应对市场的变化,加大对市场的开拓力度与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强化营销管理,积极推动费用管控,公司 照明板块2024年半年度营收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净利润亏损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经营情况有所好转。 公司未来将持续优化市场战略,聚焦于更具有增长潜力的细分应用领域,利用现有客户资源,大力发展智慧门店业 务;利用品牌服饰细分领域的成功模式,复制到其他行业(比如酒店照明、学校照明等),拓宽销售渠道,增加 LED照 明的应用场景;同时公司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加大出口业务,释放剩余产能,改善经营状况。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目前,公司正在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公司于 2024年3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议案也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庄占龙,以现金的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票。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首次董事会确定的股票发行价格为 7.90元/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 1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鉴于公 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及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本次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格已由 7.90元/股调整为 7.84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22,784,81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22,959,183股 (含本数),相关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4年 3月 22日、2024年 5月 10日、2024年 8月 6日和 2024年 9月 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在 2024年10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并于2025年2月28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年4月14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7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 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