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中一科技(301150):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4月23日 22:54:43 中财网
原标题:中一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150 证券简称:中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1,122,202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7,417,984股后的 173,704,2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中一科技股票代码30115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金华峰汪李进 
办公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经济开发区梦 泽大道南 47号董事会办公室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经济开发区梦 泽大道南 47号董事会办公室 
传真0712-44895560712-4489556 
电话0712-44889910712-448899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
公司成立于 2007年,主要从事各类单、双面光高性能电解铜箔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下辖云梦、安陆两大
电解铜箔生产基地。电解铜箔是锂离子电池、覆铜板和印制电路板制造的重要材料。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可以分为锂
电铜箔和电子电路铜箔,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设备及电子产品、覆铜板、印制电路板等多个领域。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电解铜箔名义总产能为 5.55万吨/年。

(2)主要产品及用途
池的重要组成部分,锂离子电池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设备及电子产品。公司锂电铜箔产品分类主要是根据其轻
薄化和表面形态结构进行分类,报告期内主要产品规格有各类双面光 4.5μm、5μm、6μm、8μm锂电铜箔产品,目前
6μm及以下极薄锂电铜箔为公司主要产品。电子电路铜箔是覆铜板、印制电路板的重要基础材料之一,印制电路板广泛
应用于通讯、光电、消费电子、汽车、航空航天等众多领域。公司生产的电子电路铜箔主要产品规格为 8μm至210μm
电子电路铜箔产品,覆盖规格广泛。


产品 名称示例图产品 规格产品描述与应用场景
锂电 铜箔 各类双 面光 4.5μm、 5μm 、 6μm 、 8μm6μm及以下极薄锂电铜箔为公司主要产品,具 有较良好的综合物理特性,组成电池负极的电 阻小,双面表面结构对称,适用于较高质量锂 离子电池制造,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 池领域。公司双面光 4.5μm、5μm、6μm、 8μm锂电铜箔产品双面表面结构对称,适用于 普通电池制造,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用动力 电池、3C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应急电 源、储能电池中未对锂电铜箔性能有较高要求 的场景。
电子 电路 铜箔 8μm 至 210μm电子电路铜箔是覆铜板、印制电路板的重要基 础材料之一,印制电路板广泛应用于通讯、光 电、消费电子、汽车、航空航天等众多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4年末2023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2年末
总资产6,355,042,555.975,462,552,962.8516.34%4,662,448,347.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3,512,128,267.623,732,548,254.34-5.91%3,933,849,639.88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2年
营业收入4,785,869,359.643,415,405,324.2140.13%2,895,364,468.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84,195,938.9953,100,549.61-258.56%413,138,613.90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30,532,810.715,695,901.38-2,391.70%359,410,860.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43,027,944.66103,744,095.2937.87%-399,372,171.01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470.29-262.07%2.46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470.29-262.07%2.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2.29%1.38%-3.67%14.17%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962,460,407.951,248,995,689.571,301,359,363.061,273,053,899.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50,188,839.58-2,194,820.09-16,088,338.22-15,723,941.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60,530,312.96-16,151,820.16-27,299,137.29-26,551,540.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392,530,723.91-132,977,250.67155,136,446.81513,399,472.4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 通股股东总 数14,662年度报告 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14,944报告期末 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 数0年度报告披 露日前一个 月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0持有特别 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 总数(如 有)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汪立境内自然 人42.93%77,750,400.0077,750,400.00不适用0.00   
云梦中一科 技投资中心 (有限合 伙)其他6.03%10,920,000.000.00不适用0.00   
汪晓霞境内自然 人6.03%10,920,000.0010,920,000.00不适用0.00   
长江证券创 新投资(湖境内非国 有法人2.08%3,767,400.000.00不适用0.00   

北)有限公 司      
江苏悦达汽 车集团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1.84%3,338,222.000.00不适用0.00
湖北省长江 合志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湖北省长江 合志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 合伙)其他1.81%3,276,000.000.00不适用0.00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发 科技创新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其他1.73%3,133,837.000.00不适用0.00
湖北锋顺创 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 伙)其他1.31%2,365,889.000.00不适用0.00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农银 汇理新能源 主题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其他1.18%2,141,889.000.00不适用0.00
黄晓艳境内自然 人1.09%1,967,778.000.00不适用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汪立与汪晓霞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 10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工商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日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
案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壹亿捌仟
壹佰壹拾贰万贰仟贰佰零贰圆人民币,公司总股本由 131,326,990股变更为 181,122,20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9日、2024年 4月 29日、2024年 5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情况
1、截至 2024年 5月 13日,公司 2023年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838,96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5.2076%,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
为 51.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33,859,455.2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公司于 2024年 7月 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年 9月 27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328万元(含)且不超过 2,655万元(含),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5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7月 2日、2024年 9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0.5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6.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024年 12月 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1,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61%,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24.9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4.47元/股,成交总金
额为 273,361.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截至 2024年 12月 27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 579,02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197%,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25.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2.87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 14,065,649.8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年 5月 10日召
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综
合考虑公司当前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下同)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同意公
司对募投项目“年产 10,000吨高性能电子铜箔生产建设项目”“中科铜箔 1.3万吨产能高性能电子铜箔建设项目”(以下简
称“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扣除未支付款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2,952.20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24日、
2024年 5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股权激励相关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0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年 11月 29
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4年 11月 29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1.46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97名激励对象授予 209.220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0月 30日、
2024年 11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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