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凯龙高科(300912):2024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5年04月23日 02:13:53 中财网

原标题:凯龙高科:2024年年度报告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 4月 23日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臧志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小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宇宽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一)业绩亏损具体原因
1、2024年商用车产销量同比下降,新能源商用车渗透率提高,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产品销量和价格有所下滑,收入下降。

2、2024年公司进一步优化业务布局,推进公司业务转型,在碳化硅新材料、汽车检验检测、VOCs废气治理和热管理系统等领域加大市场和技术的投入力度,同时公司实施出海战略,深耕欧洲、东南亚、中亚等市场,加强与俄罗斯、印度、西班牙、德国、韩国、白俄罗斯等国际重点客户的合作,导致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呈不同程度的增长。

3、2024年度公司销售下滑,导致产能利用率下降。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组分别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0,373.15万元。

(二)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所处行业景气情况等具体内容,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与行业趋势一致,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或规划等前瞻性陈述的,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0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6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0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和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24年年度报告原件。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凯龙高科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凯龙蓝烽凯龙蓝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凯龙宝顿江苏凯龙宝顿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观蓝江苏观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欧瑞森江苏欧瑞森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希领江苏希领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宁波巨霖宁波巨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凯龙(长沙)凯龙高科技(长沙)有限公司
凯龙(镇江)凯龙高科技(镇江)有限公司
威普赫(香港)威普赫(香港)有限公司
龙投高新扬州龙投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章程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
报告期2024年 1-12月
尾气后处理系统通过安装后处理装备,对内燃机在工作中产生的尾气进行有效净化处 理,降低其中有毒有害成分,以达到尾气排放满足相关法规要求
清洁能源后处理系统以天然气、甲醇、氢气和氨气等清洁能源为燃料内燃机的后处理系统
尿素供给模块总成也叫尿素箱总成,主要包括尿素泵、尿素箱、尿素供给模块、安装托 架、尿素管路、电器线束等,具有测量、监测尿素溶液的浓度、温度、 容量(液位)以及储存尿素溶液、加热解冻尿素溶液、为尿素喷嘴提供 高压尿素溶液、收集尿素喷嘴中未使用的尿素溶液等作用。
尿素供给模块也叫尿素品质液位传感器,具有测量、监测尿素溶液的浓度、温度、容 量(液位)以及加热解冻尿素溶液、过滤尿素溶液中的异物等作用。
尿素管路输送尿素溶液的管道,一般带电加热功能,可将管路内冰冻的尿素溶液 加热熔化
冷媒管路输送智能热管理机组、汽车空调系统、汽车热管理系统的冷媒管路
DPF高温再生设备通过燃油燃烧加热或电发热元件加热将 DPF中的灰分进行高温处理的 装置
热管理系统整车中用于调节零部件工作温度和乘员舱温度环境的零部件的集合,其 通过散热、加热、保温等手段,使得不同零部件处于合适的工作温度范 围以及乘员舱保持适宜温度,以保障汽车的使用舒适性、功能安全和使 用寿命。
智能热管理机组管理动力电池电芯温度的装置,通过向动力电池输送低温防冻液为电芯 降温、通过向动力电池输送高温防冻液为电芯升温,从而保证动力电池 工作在适宜的温度下。
高压风暖 PTC加热模块以 PTC为发热元件,以空气为导热介质,为整车提供热源的装置
高压 PTC除霜模块以 PTC为发热元件,通过热交换器加热空气以清除汽车风窗玻璃上的 霜和冰雪的装置
高压液流加热模块(HVCH)一种主要由发热元件、电控单元、机械组件、电气组件等组成的高压液 体加热器(High-Voltage Coolant Heater),为整车提供热源的装置
驻车加热模块以燃油为燃料,以液体为导热介质,为整车独立提供热源的装置。
燃油液流加热模块以燃油为燃料,以液体为导热介质,为整车提供热源的装置
甲醇液流加热模块以甲醇为燃料,以液体为导热介质,为整车提供热源的装置
前端散热模块主要由散热水箱、散热电子风扇、控制器及支架等组成,为整车提供散 热冷却的装置
集中润滑系统由一个集中油源向机器或机组的摩擦点供给润滑剂的系统
发动机指一种动力机械,它是通过使燃料在机器内部燃烧,并将其放出的热能 直接转换为动力的热力发动机,根据所用燃料分为:汽油机、柴油机、 天然气(CNG)发动机等
催化剂加速化学反应的一种物质,但本身并不参与化学反应。主要指汽车尾气 后处理技术中所用催化剂
主机厂主要从事发动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整车厂主要从事整车(乘用车、商用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国四、国五《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 量方法(中国四、五阶段)》(GB17691-2005)中的四、第五阶段排放 限值
国六《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 2016)及《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17691-2018)中的排放限值
非道路移动机械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各种移动式机械设备,如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发电 机组等,主要燃料为柴油,与道路车辆同属移动污染源范畴
非道路国四《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 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 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排放限值
商用车指依据 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在设计和技 术特性上用于运载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一般包括所 有的载货车和 9座以上的客车
PM指汽车尾气排放中固体悬浮微粒质量
NOx氮氧化合物
ASC(Ammonia Slip Catalyst),氨泄露催化器,为防止 SCR后处理系统在 整个使用过程中出现氨气泄漏,可根据实际需求配套氨泄露催化器,在 氨泄露催化器中氨气与氧气反应生成氮气和水
PTC(Positive Temperature Coefficient),正温度系数,是一种利用正温度系数 半导体材料或元器件来加热的装置
SCR指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Selective Catalytic Reduction System),指安装 在柴油发动机排气系统中,将排气中的氮氧化物(NOx)进行选择性催 化还原,以降低 NOx排放量的排气后处理系统
DOC氧化型催化转化器(Diesel Oxidation Catalyst),是安装在柴油发动机排 气系统中,通过催化氧化反应,能降低排气中一氧化碳(CO)、碳氢化 合物(HC)和颗粒物(PM)中可溶性有机成分等污染物排放量的装置
DPF颗粒捕捉器(Diesel Particulate Filter),是安装在发动机排气系统中,通 过过滤来降低排气中颗粒物(PM)的装置
CDPF(Catalytic Diesel Particulate Filter)适用于柴油机排放中碳烟颗粒的处 理。通过在壁流式蜂窝载体上负载催化材料,实现对碳烟颗粒的捕集, 并以催化燃烧的方式达到降低碳烟氧化温度,实现再生的目的
TWC(Three Way Catalyst)三元催化剂,安装在发动机排气系统中,降低排 气中 CO、THC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的装置
VOCs(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挥发性有机物,包括:苯系物、有机氯 化物、氟利昂系列、有机酮、胺、醇、醚、酯、酸和石油烃化合物等; VOCs的污染源分为固定源和移动源。煤、石油和天然气或以煤、石油 和天然气为燃料或原料的工业与它们有关的化学工业是挥发性有机物产 生的三大重要来源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凯龙高科股票代码300912
公司的中文名称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凯龙高科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Kailong High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Kailong High Tech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臧志成  
注册地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钱桥配套区庙塘桥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214153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办公地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钱桥配套区庙塘桥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14153  
公司网址http://www.kailongtec.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周亮强彭莉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藕杨路 158号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藕杨路 158号
电话0510-68937717-598510510-68937717-59851
传真0510-822379860510-8223798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徐立群、马家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2年
营业收入(元)578,361,817.501,042,425,321.44-44.52%620,811,526.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76,508,534.749,361,512.77-3,053.67%-274,213,944.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279,816,063.33-5,222,988.97-5,257.39%-296,626,303.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9,011,056.2351,228,007.15-137.11%-216,422,754.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410.08-3,112.50%-2.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410.08-3,112.50%-2.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0.72%1.27%-41.99%-29.52%
 2024年末2023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 增减2022年末
资产总额(元)1,284,938,503.881,703,876,246.13-24.59%1,552,520,776.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526,738,614.79812,293,285.28-35.15%791,654,610.14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项目2024年2023年备注
营业收入(元)578,361,817.501,042,425,321.44整体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9,912,644.4040,516,642.78与主营业务无关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568,449,173.101,001,908,678.66与主营业务有关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74,756,744.24165,007,749.54124,088,995.62114,508,328.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32,254,599.78-42,982,832.29-40,991,472.06-160,279,630.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27,816,759.40-36,919,012.10-46,796,364.74-168,283,927.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35,573,279.6327,270,466.35-7,570,615.69-3,137,627.2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金额2023年金额2022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 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分)79,955.04-92,273.7236,239,026.9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照确定的标准享有、 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 影响的政府补助除 外)11,506,006.5310,647,809.8317,866,418.4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非金融企 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产生的损益-8,164,849.55-2,066,726.17-37,158,918.08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 资产的损益 56,291.511,722,446.79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1,100,000.007,051,000.00 
债务重组损益 1,148,676.70787,345.5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477,893.947,324,771.14-245,020.39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05,181.50 
减:所得税影响额587,483.303,534,047.463,955,122.12 
少数股东权益影 响额(税后)3,994.070.09  
合计3,307,528.5914,584,501.7422,412,358.7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项目本期计入当期损益列报项目
产业发展资金1,610,000.00其他收益
满足国六标准的柴油车颗粒物与氮氧化物协同控制技术的开发与产业化1,160,092.08其他收益
2012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提升企业研发能力1,036,728.38其他收益
科技扶持资金915,217.64其他收益
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910,228.43其他收益
满足国六排放标准柴油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869,592.60其他收益
高科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项目补助741,183.25其他收益
520缸径氨燃项目补助580,000.00其他收益
年产 10万台商用车柴油机处理系统项目补助560,000.04其他收益
太湖人才计划创新创业人才项目扶持经费500,000.00其他收益
满足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尾气净化器的开发与产业化466,282.44其他收益
英才计划专项资金360,000.00其他收益
柴油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与热能再利用技术研究院项目补助147,541.12其他收益
知识产权奖励111,450.00其他收益
2023年度省“双创”人才和“双创”博士入选者配套资助168,000.00其他收益
满足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机后处理技术与系统匹配关键技术研发103,853.76其他收益
2023年惠山区现代产业发展资金100,000.00其他收益
2024年度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项目经费100,000.00其他收益
高新技术企业政府补助金100,000.00其他收益
其他965,836.79 
合计11,506,006.53 
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606,228.88
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552,390.00
其他993,769.33
合计-8,164,849.55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汽车制造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大气污染治理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大气污染治理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产品的应用领域为划分依据,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
业,产品最终主要应用于商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工业废气治理领域,市场需求与下游商用车、非道路移动机
械、船舶和工业废气治理行业的发展紧密相关。

1、商用车
2024年,由于投资减弱加之当前运价依然偏低,终端市场换车需求动力不足,商用车市场表现相对疲弱,据中国汽
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度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380.5万辆和 387.3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5.8%和 3.9%。自 2021年开始,
商用车出口趋势越发显著,出口销量对我国商用车行业总体销量的贡献比例越来越高。2024年度商用车出口 90.4万辆,
同比增长 17.5%,占总销量的 23.34%。

细分市场方面,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作为商用车核心品类,货车产销分别为 329.7万辆和 336.2万辆,同比
分别下降 6.8%和 5%。其中重型货车销量 90.2万辆,同比下降 1%,中型货车销量逆势增长 19%至 12.8万辆,轻型货车
同比微增 0.3%至 190.0万辆,微型货车销量同比下降 30.9%至 43.3万辆。而客车则成为少数实现正增长的细分领域,全
年客车产销分别为 50.8万辆和 51.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2%和 3.9%。

2024年 4月 12日,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欧 7标准(EU2024/1257),新的标准不仅涵盖氮氧化物等汽车尾气排放物,
还将首次引进对刹车和轮胎磨损所产生超细颗粒物的排放限值。2025年 2月 24日,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
表示,移动源已成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来源,今后将进一步强化对机动车排放的监管力度。后续将对标欧美先进法规,
制定轻型车、重型车国七标准,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五标准,实现排放控制技术与世界先进水平接轨。以上标准未来
的相继实施将有利于公司业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2、非道路移动机械
2024年,尽管面临全球经济波动和行业周期性调整,非道路移动机械行业在出口强劲增长的驱动下,整体呈复苏态
势,但受国内基建投资增速放缓影响,国内市场仍面临结构性压力。根据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度,国内柴
油内燃机总销量为 493.14万台,同比下滑 3.6%。其中,工程机械用内燃机销量为 84.4万台,同比下降 5.5%,农机用内
燃机销量为 148.8万台,同比下降 4.4%,船用内燃机销量为 4.72万台,同比下降 16.5%。

非道路移动机械行业具有明显的政策支持性,2024年 7月 1日,上海市《上海市鼓励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补贴
资金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确了上海地区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补贴的具体管理办法,同时提到了国四场内车辆更
新补贴的相关条款。相应政策的出台,有望加速老旧工程机械的更新换代,刺激工程机械新机销售,有助于工程机械国
内需求的进一步修复。

2024年,我国船舶行业持续巩固全球领先地位,根据中国船舶工业协会数据显示,三大核心指标再创新高:全年造
船完工量达 4,818万载重吨,占全球总量的 55.7%;新接订单量 1.13亿载重吨,同比增长 58.7%,全球市场份额提升至
74.1%;手持订单量 2.09亿载重吨,占全球 63.1%。中国船舶业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特别是在 LNG船、超大集装箱
船等高技术船舶领域取得了突破。

随着对船舶环保要求的提升以及船舶排放标准的不断升级,中国巨大的船舶市场需求将为尾气污染治理行业带来广
阔的市场空间。交通运输部推动了船舶使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以促进航运业的节能减排,并鼓励船舶应用新型清洁能
源。同时,中国造船业正积极响应绿色低碳化的发展趋势,2024年,我国新接绿色船舶订单的国际市场份额为 78.5%,
实现对主流船型的全覆盖。

中国造船业的快速发展,环保要求的提升以及绿色低碳技术的创新应用,都预示了船用内燃机尾气污染治理行业将
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和市场需求。

4、工业废气治理(VOCs)
近年来,国家对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日益重视,各类环保政策密集出台。2024年 1月,《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
建设的意见》正式发布,提出强化 VOCs综合治理,实施源头替代工程,并明确空气质量目标:到 2027年全国细颗粒物
(PM2.5)平均浓度降至 28微克/立方米以下,2035年进一步降至 25微克/立方米以下。同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多
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将焦化行业纳入超低排放改造范围,聚焦 NOx和 VOCs协
同减排。地方政府也纷纷开始修订标准规范,例如上海市修订半导体、印刷、涂料行业排放标准,安徽省发布汽车维修、
制鞋等 9项行业标准,并细分固定源 VOCs综合排放类别,天津市、陕西省、广东省分别针对加油站、橡胶制品、汽车
维修等发布地方标准。

随着政府对工业 VOCs治理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出台促进了工业 VOCs治理技术的进步和应用,
呈现“严控排放标准+淘汰落后技术+激励技术创新+强化地方执法”的立体化特征,推动行业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替代和全
过程管控转型,从而有望推动本土企业进一步发展以满足日趋增长的 VOCs治理需求,未来 VOCs市场前景广阔。

(二)热管理系统行业情况
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继续保持高速发展,受“两新”政策和购置税减免的双重政策利好影响,新能源汽车需
求持续释放,同时海外新能源市场需求亦有所扩大。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在政策延续与市场驱动下实现跨越式
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全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 1,288.8万辆和 1,286.6万辆,同比增长 34.4%和
35.5%,首次突破千万辆大关。新能源乘用车方面,国内销量为 1105万辆,同比增长 40.2%,占乘用车国内销量比例为
48.9%,市场从“政策驱动”全面转向“市场驱动”。分结构看,插电式混动(含增程)车型表现亮眼,全年销售 514.1万辆,
销量同比增速高达 70.8%,成为增长核心引擎;纯电车型销量为 779.9万辆,同比增速为 15.5%,占比降至 60%,但仍占
据主导地位。新能源商用车方面,全年销量为 53.2万辆,同比增长 28.9%,渗透率提升至 17.9%。

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旨在调节汽车座舱环境和汽车零部件的工作环境,通过制冷、制热和
热量内部传导等方式,综合提升能源利用效率。这个系统不仅包括空调系统,还涵盖了电池包环境、功率电子器件以及
电机散热等部分,确保汽车在不同环境温度下都能高效运行。新能源汽车以电池电能作为驱动能源,汽车整体结构与传
统燃油汽车相比差距较大。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方面包括智能热管理机组、液流加热模块、PTC加热模块、前端散热
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的需求量与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密切相关,随着我国通过政策驱动和产业链升级加速新能源车
渗透,从而带动热管理市场扩容。新能源汽车因新增电池包与精密电子设备,需更高精度的热管理控制;系统构建上较
传统燃油车复杂度也显著提升,零部件增量推动单车价值量成倍增长,该领域已成为新能源车零部件领域核心增长极。

(三)碳化硅新材料行业情况
近年来,碳化硅新材料凭借其优异的性能,在汽车、国防军工、石油化工、工业窑炉等领域得到了飞速发展。

1、碳化硅在制动系统刹车盘行业的应用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不断发展,对车辆的轻量化和制动安全提出了更加严苛的要求。车辆的轻量化能够延长车辆
续航里程,优化驾驶感受,提供车企的核心技术竞争力,因此轻量化技术已经成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在
制动安全方面,新能源车辆加速性能远高于燃油车辆,对制动安全要求更高,尤其在自动驾驶领域,迫切需要制动性能
优异的革命性产品配套。铝/碳化硅刹车盘能够同时解决轻量化和制动安全的问题,突破制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关键
技术壁垒,市场潜力巨大。

铝/碳化硅刹车盘具有密度低、摩擦系数稳定、磨损量小、重量轻的特点。同等尺寸的铝/碳化硅刹车盘比传统铸铁
刹车盘轻 50%左右。采用铝/碳化硅刹车盘,能够大幅降低悬挂负载的重量,使悬挂系统反应更快,从而提升车辆整体的
操控水平,增加续航里程。此外,普通刹车盘在新能源汽车高负荷制动条件下,容易出现过热衰退现象,降低了制动的
安全性。而铝/碳化硅刹车盘耐热性能好,能有效而稳定的抵抗热衰退,提高制动的安全性。铝/碳化硅刹车盘摩擦性能
较之传统铸铁刹车盘更为优异,制动反应灵敏,在制动最初就能产生最大的刹车力,比传统刹车系统制动更快、刹车距
离更短、使用寿命更长。

据 Mordor Intelligence分析,汽车制动系统市场规模预计将从 2024年的 321.8亿美元增长到 2029年的 387.2亿美元,
预测期内(2024-2029年)复合年增长率为 3.78%。未来,铝/碳化硅先进复合材料在制动领域替代铸铁刹车盘的前景广
阔。

2、碳化硅在大气污染治理行业的应用
近年来,国家对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日益重视,不断出台支持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汽车尾气处理领域,自 2023
年 7月 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6b阶段的汽车。

生态环境部规定自 2022年 12月 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和销售的 560kW以下(含 560kW)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
柴油机都应实施非道路国四标准。国六 b排放和非道路国四标准的全面实施,对促进燃油车市场迭代升级以及市场开拓
起到积极作用。公司尾气后处理系统采用重结晶技术路线的碳化硅 DPF产品,具有优异的耐热、耐蚀性能和导热性能,
能够承受更加恶劣的再生环境。

(四)检验检测行业情况
2024年,我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实现整体提升,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对外开放、防范重点领域安全
风险等方面均取得突破。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的 2025年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信息,截至 2024年
底,全国共有认证机构 1,230家,累计颁发有效认证证书 415.83万张;全国共有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 5.3万余
家,检验检测报告 6亿余份,检验检测服务业营收 4,670亿元;获得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数量 20,251家。同时,检验检
测领域差异化发展继续扩大。电子电器等新兴领域〔包括电子电器、机械(含汽车)、材料测试、医学、电力(包含核
电)、能源和软件及信息化〕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当前,汽车产业正处在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呈现出“电动化、智能化、低碳化、生态化、国际化”协同并进的发展态
势,围绕汽车技术及产业变革方向,汽车检验检测服务需求呈现蓬勃增长态势。随着全球汽车产业特别是中国新能源汽
车的快速发展,汽车检测行业作为汽车产业链的重要一环,其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汽车检测行业涵盖了汽车安全性能检
测、排放检测、可靠性检测、热管理系统检测、故障诊断检测等多个领域。在技术方面,汽车检测行业呈现出高度的专
业化和智能化趋势,智能化技术的应用使得汽车检测更加高效、准确。

检验检测行业作为支撑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服务业,已形成千亿级市场规模并展现出广阔发展前景。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汽车制造相关业务”的披露要

(一)公司业务概况
公司是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秉承“用中国技术,让天空更蓝”的经营理念,不断延伸服务范围、拓展业务领域。

公司明确了总部及各子公司业务定位,打造母公司、凯龙宝顿、江苏观蓝、江苏欧瑞森、凯龙蓝烽为中心的“五位一体”
格局,主要业务涵盖尾气后处理、热管理系统、新材料、汽车检验检测、VOCs治理。

(二)公司业务板块构成
1、凯龙高科的主要产品:

满足国六以上排放的尾气后处理系统 DOC+DPF+SCR+ASC 
满足国六以上排放的清洁能源后处理系统 TWC 
满足国四以上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后处理系统 DOC+DPF DOC+DPF+SCR+ASC 
满足 IMOTier-III以上排放的船舶后处理系统 SCR 
商用车新能源热管理系统前端散热模块
 高压液流加热模块
 高压风暖 PTC加热模块
 高压 PTC除霜模块
 燃油液流加热模块
 甲醇液流加热模块
 驻车加热模块
其他节能环保产品道路国六/非道路国四专用 DPF高温再生设备
 集中润滑系统
凯龙高科尾气后处理系统拥有三大类 300多个品种的产品,可广泛应用于道路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发电机组、
船舶等领域的大气污染治理及工业废气污染治理。商用车新能源热管理系统产品拥有散热和加热两大类多个品种的产品,
可广泛应用于客车、卡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热管理系统。

2、凯龙宝顿
凯龙宝顿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有尿素供给模块、尿素供给模块
总成、尿素管路、冷媒管路、智能热管理机组等。截至报告期末,凯龙宝顿已拥有发明专利 1项,实用新型专利 43项,
软著 1项。

尿素供给模块作为后处理系统的核心部件,凯龙宝顿研发的尿素供给模块采用超声波技术路线测量尿素溶液的浓度,
拥有精确的抗气泡算法,各项技术指标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并于 2021年通过了江苏省机械行业协会组织的新产品鉴定,
荣获了 2021年度江苏机械工业科技进步一等奖,目前已与多家整车厂与发动机厂进行批量配套。 智能热管理机组是凯龙宝顿向新能源领域扩展的产品,可用于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工程机械以及储能装置动力电池 电芯的温度管理。智能热管理机组通过向动力电池输送低温防冻液为电芯降温、通过向动力电池输送高温防冻液为电芯 升温,从而保证动力电池工作时处于适宜温度。智能热管理机组对动力电池的寿命、安全与性能起着重要作用。目前凯 龙宝顿的智能热管理机组已经向潍柴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潍柴(扬州)特种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 汽车有限公司等客户小批送样。 尿素供给模块总成 尿素供给模块 智能热管理机组
3、江苏观蓝
江苏观蓝致力于碳化硅新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主营产品为用于柴油车(包含道路和非道路车辆)颗粒物净化后处
理系统的 DPF载体。江苏观蓝可以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设计初期从配方设计、模具设计、生产工艺参数、烧成制度
等方面进行定制,以满足不同客户需求。截至报告期末,江苏观蓝已拥有实用新型专利 19项。

江苏观蓝拥有丰富的蜂窝陶瓷载体研发和生产经验,在产品配方设计,原料纯度、粒度管控、生产工艺标准化、产
品品质管控等方面均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从而保证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江苏观蓝 DPF载体主要采用重结晶
碳化硅的技术路线,具有导热好、强度高、耐高温和碳载量高等优点。碳化硅 DPF载体生产线配有混料、捏合、连续成
型、微波干燥、端面切割、激光打孔堵孔、高温真空烧结炉、自动拼接机、自动外圆磨、自动植皮机和自动检测线等生
产设备。

同时,基于在碳化硅新材料领域积累的多年经验和先发优势,江苏观蓝积极向铝/碳化硅刹车盘产品拓展,与湖南大
学签订了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开展产业化合作。目前江苏观蓝与湖南大学已启动相应研发工作并有序推进。铝/碳化
硅刹车盘具有密度低、摩擦系数稳定、磨损量小、重量轻的特点。铝/碳化硅复合材料应用在刹车盘上减重优势显著,能
够增加续航里程,从而满足新能源车辆轻量化需求。江苏观蓝致力于开发高性能、低成本的铝/碳化硅刹车盘,可广泛适
用于各类中高端车型。

重结晶碳化硅 DPF 在研:铝/碳化硅刹车盘
4、江苏欧瑞森
江苏欧瑞森主要从事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检验检测和工程技术咨询等业务,是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聚焦于一站
式第三方检测服务,江苏欧瑞森现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资质,
主要专注于新能源汽车整车试验检测、台架试验检测、汽车零部件检测以及工程技术服务等领域,重点拓展天然气、甲
醇等清洁燃料发动机的台架试验测试能力,服务于双碳战略。截至报告期末,江苏欧瑞森已拥有发明专利 4项,实用新
型专利 7项。

江苏欧瑞森主要有发动机试验室和整车转毂实验室。其中,发动机试验室包含 13套 AVL整套电力测功机及 2套国产高性能电力测功机,同时集成了 AVL排放及小仪器测试设备,包括高精度油耗仪、PUMA自动控制软件、烟度计、颗
粒分析仪、颗粒计数器、活塞漏气量仪、排放分析仪等先进的测量设备和软件,可满足 16L及以下汽油、柴油、甲醇、
天然气发动机的各类性能和排放测试。整车转毂实验室可应用于 5.4吨以下轻型车开发/验证,具备高低温环境仓,阳光
模拟,全流排放,双路直采排放,I型,II型,VI型试验,混合动力能量消耗量,燃油消耗量,续航里程等检测能力。

随着汽车行业在新能源、智能化和自动驾驶技术方面的快速发展,新的市场空间与检测需求正在不断出现,为汽车
检测行业带来了持续增长的机遇,公司检测范围覆盖:
(1)整车试验检测(含新能源及传统整车性能测试、整车排放测试、整车热管理测试、整车能耗测试等); (2)台架试验检测(含汽油、柴油、天然气、甲醇等燃料发动机的台架试验测试); (3)零部件检测(物理性能检测、化学性能检测、尺寸测量、环境试验、机械耐久试验等); (4)工程技术服务(NVH测试服务、CAE仿真分析服务、路谱测试及疲劳分析等); 江苏欧瑞森将积极拓展更多应用场景下或领域的检验检测业务,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5、凯龙蓝烽
凯龙蓝烽主营业务涵盖机动车、船舶尾气和工业废气净化用催化剂以及工业 VOCs废气治理两大业务模块。目前,已建成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承担了多个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凯龙蓝烽拥有发明专利 14项、实
用新型专利 27项。

凯龙蓝烽“柴油机低温高效 PM和 NOx协同催化控制技术研发及应用”项目获得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2023年中国汽车 供应链优秀创新成果;“满足国六天然气发动机排放后处理的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获得中国内燃机学会 2023 年中国内燃机学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高效脱硝降碳集成催化技术及应用”项目获得 2023年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 奖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二等奖。 (1)机动车、船舶尾气和工业废气净化用催化剂 凯龙蓝烽专注于催化剂领域的研发和产业化,坚持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发展之路,主要分为柴油机尾气净化催化 剂、天然气尾气净化催化剂、船用发动机 SCR催化剂、氢气催化剂、TWC 三元(效)催化剂以及脱硝、工业 VOCs尾 气吸附、催化治理等固定源催化剂。 (2)VOCs治理
凯龙蓝烽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能够针对 VOCs排放成分复杂的特点,通过制备特定功能的催化剂,设计和优化VOCs的净化工艺和装置,提供系统性、多元化解决方案。凯龙蓝烽已申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化工行业典型 VOCs催化
净化技术的研究及应用示范”,积累了 VOCs治理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经验。

末端治理技术作为污染源深度净化技术的关键,核心技术包括吸附技术、焚烧技术、催化技术、冷凝技术、吸收技
术、生物治理技术等,其中催化剂的性能及催化技术的使用为核心环节。针对 VOCs废气种类和特性,凯龙蓝烽开发出
的各废气类型催化治理技术,具有转化温度低、催化活性高,热稳定性好,耐水毒化强,使用寿命长,结构强度高、能
耗低等优点,并可根据 VOCs排放特点(种类、浓度、流量等),设计开发组合型催化治理技术。

在工业废气领域,凯龙蓝烽先后与多个行业所开发的专用催化治理技术成功匹配,积累了催化治理技术开发和应用
经验。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以自主品牌经营为主、OEM为辅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的尾气后处理系统产品主要为发动机厂商和整车厂商进行配套,以及用于在用车的尾气治理改造。公司的下游客户发动机厂商和整车厂商主要采取零库存管理模式,
公司的生产主要根据客户的订单计划进行排产。公司为满足客户需要,必须根据客户需求量提供安全库存保障。

自主品牌:后处理产品制造企业自创发动机尾气污染治理品牌,具有独立完整的研发、生产、销售体系,根据市场
需求自主研发、生产、销售自主品牌的发动机尾气污染治理系统。企业进行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拥
有自主品牌,占据价值链的全部环节,可以获取产品实现的大部分利润。

OEM:部分催化消声器等封装产品的设计、工艺、结构由品牌商提供,生产厂根据品牌商提供的图样、技术文件和订单进行产品封装生产,产品以其品牌出售,即“代工生产”。公司接受品牌商的委托,为其封装生产相关产品后直接销
售给品牌商。

2、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生产部门确定生产计划后,向采购中心提出采购需求,采购中心制订具体采购订
单,按照比质比价原则向原材料供应商进行采购。除部分原材料由客户要求向指定供应商采购外,大部分原材料由公司
自主决定采购来源。公司制定了严格、科学的原材料采购制度,形成了从原材料供应商的选择、采购价格的确定到原材
料质量检验完整的采购流程体系。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供应商资质管理体系,与主要供应商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采
购渠道稳定,能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依据客户订单定制产品。公司一般与客户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客户根据自身生
产安排向公司下达订单。公司产品由公司本部、凯龙蓝烽、凯龙宝顿、江苏观蓝等进行生产。

报告期内整车制造生产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汽车零部件生产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量  销售量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与上年同比增 减本报告期上年同期与上年同比增 减
按零部件类别      
按整车配套      
发动机尾气后 处理系统139,452.00237,560.00-41.30%139,304.00224,047.00-37.82%
按售后服务市场      
其他分类      
同比变化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零部件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见本节“二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之“(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开展汽车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开展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
□适用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汽车制造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技术研发优势
1、技术先发优势
公司自 2006年开始研发尾气后处理系统,2008年成功研发出第一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柴油发动机 SCR系统并于次年投产,自主开发了尿素泵、喷射控制系统、蜂窝陶瓷载体、催化剂等关键技术和材料,实现了柴油机 SCR系统、
DPF系统的集成和创新,是国内最早成功研发、生产柴油机 SCR系统的企业之一,可满足客户“一站式”的采购需求,能
为客户提供全面快捷的服务。

公司致力于按照“生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思路不断开展领先行业的技术攻关,解决生产技术难点,以确
保能及时为客户提供技术先进、优质并符合法规要求的产品,以技术先发优势抢占市场。

2、完整产业链核心技术优势
公司集中研发领域优势资源、整合优化核心资源布局,核心技术涵盖尾气后处理系统总成、热管理系统、VOCs系统解决技术、碳化硅新材料刹车盘产业化研发等,是我国大气污染治理行业具有完整产业链核心技术的企业之一。尾气
后处理系统可应用于道路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发电机组、船舶等领域的尾气污染治理;热管理系统,应用于新能源
车辆、储能领域;VOCs系统解决方案,应用于石油化工、制药、矿井机械、印刷、发电等领域;碳化硅新材料,应用
于汽车制动系统刹车盘/片。同时,公司具备独立第三方检测资质,拥有 CMA和 CNAS资质,主要服务于汽车及发动机
检测与测试领域。五大业务板块的整合更有利于凯龙高科高质量发展。

3、人才团队优势
公司重视人才引入,聚集各类设计研发工程人员,涉及机械、电控、化学、材料、仿真、流体等多学科,为公司产
品技术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截至 2024年末,公司已引入国外院士 2名,拥有博士 10名,硕士 48名,各类研发人员
153名。2023年度,公司研发投入超 6,00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6.04%;2024年度,研发投入 6,798.94万元,占营业收
入的 11.76%。公司设有凯龙技术研究院,承担技术创新、产品开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对外技术交流、人才队伍培养
等功能。公司重视产学研合作机制,凯龙技术研究院与山东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等科研院所长期合作,借助
高校及科研院所进一步加强研发创新能力。在科技创新领域,2024年公司斩获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江苏
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一等奖和三等奖。

(二)数字化制造和质量优势
公司已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获得了 SGS国际认证机构的 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公司产品满足规范
标准。公司荣获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
一等奖;“商用车国六电控系统国产化开发及其在汽车产品上的应用”项目荣获北汽集团科学技术奖创新成果奖二等奖。

公司应用数字化系统,通过实现“基础装配数字化”“生产过程数字化”“生产管理数字化”“实现分析应用数字化”,为
公司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夯实基础,提升制造优势及市场竞争力,为产品质量保驾护航。凯龙高科入选 2023年度省工业
互联网示范工程项目(标杆工厂类)。

(三)客户优势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依靠持续的技术创新、过硬的质量保证、完善的客户服务制度、标准化的项目管理体系、
良好的信誉,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取得了较高的品牌认知度,积累了一批下游行业重点领域核心海内外客户群体,
稳固了公司在市场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公司产品主要面向国内外知名的企业,客户分布广泛,具有优质的客户资源,
主要客户均为国内知名厂商。

(四)品牌优势
凯龙高科是中国驰名商标。公司坚持以专利、标准等核心知识产权为支撑,被评为中国工业先锋示范单位、中国机
械工业管理示范企业。公司集聚产、学、研、用平台,面向终端客户,构建自主产业链,助力双碳战略。2024年度,凯
龙高科获批国家专利产业化样板库企业;入选中国内燃机学会氢发动机创新联合体、中国内燃机学会氨发动机创新联合
体:获批无锡市民营企业创新 100强、无锡市链主企业,入选无锡市“绿色氢基能源与动力技术”创新联合体、无锡市“低
碳双燃料高压直喷发动机技术”创新联合体、无锡市“制氢关键技术”创新联合体。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4年,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国内需求持续缓慢恢复,面对不确定的外部环境,公司坚持稳健经营和精细化管
理,持续加大技术创新,积极推动出海战略,积极拓展新市场和开发新产品,重点工作如下: (一)推动出海战略,开拓海外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出海战略取得积极进展。公司利用深厚的技术积累、完整产业链、核心技术及人才等优势,通过技
术输出、系统集成的方式,为客户提供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的专业解决方案。公司通过多种方式拓展客户获取渠道,
积极开拓以欧洲、东南亚、中亚等地为主的海外市场。截至目前,公司已与俄罗斯 WES达成破冰船 SCR后处理、船用
消声器的业务合作;公司自主开发的 DCU产品最终应用于 MAZ卡车;公司重结晶碳化硅蜂窝陶瓷载体已取得西班牙、
德国客户认可。公司现有境外客户主要覆盖俄罗斯、印度、巴西、韩国、德国等国家。同时,公司还参加了法兰克福土
耳其(伊斯坦布尔)国际汽配展、法兰克福国际汽车零部件、汽车技术及服务展览会以及俄罗斯(莫斯科)国际汽车及
零部件展览会,通过展会的形式展示公司产品和技术,接触更多潜在的目标客户。

(二)调动内外部资源,打造公司产品及服务类型的多样化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强化战略协同,整合资源,通过打造市场、技术、人才等平台,建立多领域、多层次深度合作,
实现优势互补。公司通过一系列举措,加强母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业务联动,依托多年来积累的客户资源,充分发挥
协同性效应优势,各业务板块相互借力,强化价值创造的战略思路,提升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其中措施如下: 1、子公司江苏观蓝得到地方政府充分认可,引入战略投资,享受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支持。与湖南大学签订技术开
发委托合同,就铝/碳化硅刹车片开展产业化合作,推动碳化硅新材料的研发与拓展; 2、子公司江苏欧瑞森凭借检验技术积累和技术人才,拥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资质,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版图;
3、子公司凯龙宝顿积极向新能源领域延伸,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在智能热管理机组的系统集成匹配、机组控制
器硬件、机组控制器软件与控制策略、水电加热器、冷媒管路等关键技术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重视科技创新,加大技术研发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将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重要引擎,加强科技创新机制建设,强化产学研合作和对外
科技交流,注重创新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公司已引入国外院士 2名,为公司发展注入新动力。同时推动科研成果产业
化,与湖南大学产业化合作,拓展公司在碳化硅新材料领域的应用方向。公司将持续制定并落实科技创新措施,强化应
用研发能力,补齐基础研发创新能力,提升产业化落地能力。公司目前主要推进储能水冷机组、铝/碳化硅刹车盘等产品
的开发。2024年度公司荣获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截至报告
期末,公司参与制定了 1项国家标准、牵头或参与制定了 25项行业标准,承接国家、省级大气污染治理项目 25项。公
司及子公司合计获得授权专利 336项(其中,发明专利 93项),集成电路 4项,软件著作权 15项。

(四)精细化管理,深化降本增效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精细化管理模式,对供应链体系进行深度优化,大力推行降本增效举措。全面预算管理不断优
化,强化成本控制和风险防范,促进业务与财务深度融合。公司深入推进管理改革,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使员工绩效与
公司战略紧密结合,激发员工创新活力和担当精神。推动生产现场持续改善,通过现场发现问题、反馈问题、解决问题,
将整改计划纳入 KPI指标管控,有效推动了生产效率提升。

(五)实施股份回购,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为维护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
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122.33万股。此外,公司坚持通过优化产品
结构、研究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提升渠道拓展能力、强化降本增效等措施,进一步改善业绩从而努力回报广大投资者。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4年 2023年 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578,361,817.50100%1,042,425,321.44100%-44.52%
分行业     
大气污染治理577,961,582.0699.93%1,040,827,425.0099.85%-44.47%
其他400,235.440.07%1,597,896.440.15%-74.95%
分产品     
发动机尾气后处 理系统567,751,576.0598.17%1,031,061,384.0098.91%-44.94%
尾气净化节能系 统10,210,006.011.77%9,766,041.000.94%4.55%
其他400,235.440.07%1,597,896.440.15%-74.95%
分地区     
内销577,417,225.4499.84%1,041,610,673.8999.92%-44.56%
外销944,592.060.16%814,647.550.08%15.95%
分销售模式     
直营578,361,817.50100.00%1,042,425,321.44100.00%-44.52%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分行业      
大气污染治理577,961,582.06572,911,772.850.87%-44.47%-31.72%-18.51%
分产品      
发动机尾气后 处理系统567,751,576.05564,101,948.180.64%-44.94%-32.14%-18.73%
分地区      
内销577,417,225.44572,164,578.720.91%-44.56%-31.78%-18.57%
分销售模式      
直销578,361,817.50572,911,772.850.94%-44.52%-31.72%-18.57%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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