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中坚科技(002779):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4月24日 22:54:31 中财网
原标题:中坚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3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1元(含
税),送红股 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中坚科技股票代码00277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戴勇斌朱丹丹 
办公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 155号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 155号 
传真0579-868722180579-86872218 
电话0579-868786870579-86878687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园林机械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是国内园林机械行业的重要生产销售企业。近公司为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理事单位及小汽油机分会副理事长单位、全国林业机械协会户外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林业机械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浙江小型通用汽油机协会副理事长单位、青年科学家产学研创新联合体成员。公司致力于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2020年至今,参与编制国家标准 5项,行业标准 3项,行业团体标准 4项。2024年,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现代农业领域民营领军企业。

公司致力于质量管理与标准化生产,公司产品目前已经通过了 CE、GS、EMC、ETL、CETL等一系列欧盟、北美的安规认证,排放性能符合欧盟、北美相关的国际环保要求,获得了欧盟、北美等园林机械主要消费市场的普遍认可。

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在原有的产业基础上积极推进战略升级,加大在智能机器人领域内的开拓和资源投入,充分利用好公司多年在制造业积累的优势,积极促进公司产品向智能化、无人化转型,加快培育公司在新质生产力领域中的核心竞争力,加快构筑可持续发展的新优势,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二)主要产品及其应用领域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园林绿化修剪养护,按使用方式可分为手持式与轮式机械。其中,手持式机械主要为链锯、吹风机、绿篱机、割灌机、打草机等,轮式机械主要为手推式割草机与坐骑式割草机等。

公司主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分类产品名称产品图例产品用途
手持式链锯 短导板链锯用于家庭伐木、修枝、取 材;长导板链锯用于林木采伐、应急救援 等
 吹风机 公园、庭院、公共绿地的落叶、灰 尘、垃圾清扫及中小型场地的吹干除湿
 绿篱机 公园、庭院、道路绿化带等地的绿篱 修剪
 割灌机/打 草机 修剪公园、庭院绿地及田间、道路绿 化带、山坡等不规则地带灌木及杂草
轮式手推式割 草机 庭院、公园、公共绿地等小面积草坪 修剪
 坐骑式割 草机 大型不规则绿化草坪修剪
(三) 智能机器人板块的拓展
近年来,人工智能引领下的新的科技革命正在爆发,我国机器人产业链基本形成,即将迈入产业深化阶段。为实现制造强国的发展战略,相应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政策持续加码。与此同时,人形机器人赛道已然开启,行业龙头纷纷布局。2023年 11月,工信部印发了《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人形机器人集成人工智能、高端制造、新材料等先进技术,有望成为继计算机、智能手机、新能源汽车后的颠覆性产品。意见提出到 2027年,人形机器人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综合实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摩根士丹利近期发布的《人形机器人 100:绘制人形机器人价值链图谱》中提及,受益于成熟的供应链、应用场景、政策支持有力,中国的人形机器人企业脱颖而出;预计到 2030年,中国人形机器人市场规模将达到 120亿元人民币,销量达 150万台;2050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6万亿元人民币,销量公司制定了坚定的转型升级战略,加大在新质生产力领域的探索力度,通过设立智能创新研究院,陆续成立中坚高氪、江苏坚米、中坚智氪等子公司,筹建深圳桦之坚子公司,成功切入智能机器人产业赛道,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开启智能化转型新篇章。

1、为了进一步追赶行业锂电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2023年公司成立了上海中坚高氪机器人有限公司,组建行业内领先的研发团队,专门研发新一代割草机器人产品,为公司向智能制造转型奠定了基础。

目前,全球割草机器人市场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随着对草坪护理和园艺活动的需求不断增长、智能家居设备和自动化的日益普及、人们对环境问题和能源效率的认识不断增强,以及技术的进步和消费者认知度的提升,智能割草机器人的竞争力将不断增强,具备显著的增长潜力。此外,随着锂电池技术、智能控制技术、传感器技术的应用,智能割草机器人解决了传统割草机的痛点,可以实现自动避障、解决杂乱割草、应对复杂环境、制定草坪护理计划等,智能割草机器人市场需求正在快速增长。

上海高氪研发的“割草机器人”具有无边界部署、免干预、高智能化等特点,采用 GOATBOT GFLS高精度融合定位系统。割草机器人 UNICUT H1是一款全自动割草机器人,能实现自主建图、规划切割、自主转场、AI智能避障、自主回归、精准对接充电等功能,割草效率高、无需用户干预,也可通过APP远程监控、遥控指挥割草机器人自主割草。2025年初,公司无人割草机器人产品已有小批量订单。

2、2024年 3月,公司投资了 1X Holding AS公司(以下简称“1X”)。公司以对 1X的投资为契机,与软银、OPEN AI、三星、EQT等国际大型机构共同参与了 1X机器人的发展机会。基于公司多年在高端制造领域的先发优势,进一步涉足人工智能机器人领域,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寻求相关产业的合作和投资机会。

2024年 8月,1X正式推出一款专为家庭使用而设计的双足人形机器人原型——NEO Beta,这次发布也标志着 NEO即将从概念开发过渡到家用消费场景。2025年 3月,在英伟达 GTC大会,1X展示了人形机器人 Neo Gamma在客厅执行基本任务的能力,包括部分遥操下的吸尘清洁、浇花等工作,为进入家庭做好准备。

3、2024年 5月,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坚米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智能机器人研发和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和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硬件开发和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的制造和销售等。江苏坚米的核心团队由相关智能制造领域内的科技人员组成,大部分成员具有国内智能制造领域龙头公司多年从业经验和研发经验。



图表1:灵睿P1四足机器人 图表2:灵睿P1四足机器人性能

首款四足机器人品牌灵睿型号 P1拥有智能化高,通过性强,重负载,长续航等优点,可应用于产业园区管理、消防治安、电网电力日常巡检,以及冶炼企业、危化等特殊作业场景巡检。灵睿 P1也将搭载其自研的大语言模型,基于大语言模型构建高阶具身智能四足机器人,同时构建行业定制化知识库以进一步提升机器人智能性,实现机器人多模态信息高效识别,并准确做出人类期待的行为反馈。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拓展灵睿 P1四足机器人的应用场景(例如在公共安全领域的延伸应用)并推动相关商务合作。

4、2024年 10月,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中坚智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未来对接合作并开拓人形机器人业务的平台,加快推进海外智能机器人产品的进一步多方位合作,是公司培育催生新质生产力的前瞻布局,是公司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战略性决策。

5、2024年 11月,公司与华为(深圳)全球具身智能产业创新中心签署企业合作备忘录。2025年1月,公司设立深圳桦之坚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目前产品方案正在快速推进中。

公司目前已初步形成无人割草机器人、四足机器狗,与人工智能机器人产业相关的研发技术团队,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立足产业、自上而下的战略,实现国际国内产业链的有效衔接和整合配套,建立起与产业伙伴多方位的合作体系,实现各市场主体全方面共赢。

风险提示:公司涉足人工智能机器人领域,目前处于投入阶段,尚未对公司业绩产生贡献,可能面临行业发展趋势、潜在或意向合作方的准入标准、经营管理团队的专业程度、技术研发进度、外部市场形势变化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在推进进度方面,如相关产品的技术方案、产能投资建设进度、量产节奏和量产规模等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实行“按需采购”的采购模式,公司根据在手订单及交期需求,安排对主要原材料的采购。

料等。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开发、评价及取消控制程序》对供应商开发入库进行规范,供应商开发入库及定价由供应链中心负责。采购专员根据生产部门原料需求,开发并确定目标新供应商,新供应商完成内部审核程序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录入完成后,供应链中心与供应商最终确定拟采购产品价格并形成报价单。

公司制定了《采购过程控制程序》及《采购询价制度》对生产所需原辅材料采购过程进行规范,生产采购也由供应链中心负责。基于生产部门的原料需求,采购专员形成物料需求计划,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完成后,采购专员将订单分发至供应商并跟进后续物料进度。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和“需求预测”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公司生产计划部门根据销售订单、日常备货需要以及客户提供的市场需求预测数据,结合公司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和组织实施生产,确保生产计划与销售订单及市场需求相匹配。

在库管与内部物流方面,公司采用了 WMS智能仓库系统,显著降低了仓库的人力成本和进出货错误率。存货入库时,WMS系统将根据存货重量体积自动寻找仓库空位予以存放并记录信息;存货调取出库时,智能仓库可根据指令将所需原料领取放置于物料传送带上,直接运至各生产车间。

公司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升级制造产线,目前已经形成了垂直化、智能化、信息化的制造体系,生产过程中机器人及智能技术在诸多工序上实现了对人工的替代,提高了工作效率与稳定性。

3、销售模式
(1)按商业模式分类
公司对外销售业务按商业模式分类主要可分为 ODM(原始设计制造商)、OBM(原始品牌制造商)及 OEM(原始设备制造商)三种模式。

公司以外销为主,报告期内外销收入占比超过 90%,主要集中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或地区,其园林机械行业发展较为成熟,国际知名品牌商与大型商超占据了市场主要份额,公司凭借优秀的研发实力及稳定的品质保障,与上述区域多家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主要以 ODM的模式进行研发设计与制造;少数情况下客户已有具体设计方案,公司则以 OEM的模式进行贴牌生产及交付。此外,为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公司设立子公司中坚美国,持续完善公司的国际营销网络,在销售过程中推行自有品牌“PRORUN”,少量采用 OBM模式销售。

公司内销则主要采用 OBM模式,公司着力于培育和建设自有品牌“TOPSUN”“中坚”“伐木(2)按销售渠道分类
公司销售模式按照销售渠道主要分为品牌商、进口商、商超及经销商等四类。

品牌商渠道:国际知名品牌商行业影响力较为广泛,业务体系较为全面,一般拥有自己的工厂与实验基地。公司主要以 ODM模式与品牌商进行合作,按客户需求完成产品的开发设计和生产;少数情况下采用 OEM模式,根据其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方案按时按质完成贴牌生产。凭借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公司逐步提升自身在品牌商供应体系内的地位,为未来销售自主品牌进行前期布局。

进口商渠道:相较于品牌商,进口商基本不具备自有工厂,其主要负责品牌运作与维护,因而对研发和设计的需求较大。公司与进口商客户主要以 ODM模式进行合作,提供其亟需的研发、设计服务,并完成生产制造工作。

商超渠道:在欧美等海外市场,线下实体店零售仍是居民用户购买园林系列产品的主要销售渠道之一,大型商超在行业内的地位较为稳固,客户黏性较强。公司通过将产品销售给欧美地区大型商超,实现其全球网络销售的布局,公司主要以 ODM的业务模式与商超进行交易。

经销商渠道:公司自有品牌在国内市场具有较高的影响力,经销商客户主要负责公司自主品牌产品在国内各省份的市场开拓、分销和零售业务,因此主要采用 OBM模式进行合作。

4、研发模式
公司深入推进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拥有成熟完善的研发体系。园林工具类产品研发分为汽油类和锂电类,由总部研发中心和苏州锂电产品研发中心共同承担。智能机器人领域的研发由上海高氪、江苏坚米、中坚智氪分别承担。公司主要研发人员均具备深厚的技术专业功底和丰富的行业经验,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和自主创新能力,为公司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产品研发上,2024年公司进一步优化研发流程,提高研发效率,同时将研发资源进一步向包括锂电产品和智能机器人在内的重点产品倾斜,研发投入规模和强度稳步上升,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整体创新实力和科技硬实力正在快速提升,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积蓄新动能。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4年末2023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2年末
总资产1,129,796,292.43974,680,324.3115.91%890,421,111.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742,551,625.22697,543,978.946.45%654,968,682.53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2年
营业收入970,889,812.42666,618,873.0845.64%512,432,004.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64,669,582.4048,093,586.7134.47%27,381,501.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52,129,236.0939,079,567.4333.39%22,585,182.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5,998,472.5610,632,309.87-43.58%102,401,878.36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48990.364334.48%0.2074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48990.364334.48%0.20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8.96%7.11%1.85%4.26%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72,420,405.96204,919,625.62143,906,515.73349,643,265.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31,006,236.2513,784,095.34-4,898,659.0624,777,909.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29,468,201.2711,645,580.12-7,636,709.5918,652,164.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57,586,492.538,055,367.20-22,462,693.71-37,180,693.4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12,067年度报告 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16,519报告期末 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 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 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坚机电 集团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31.55%41,642,7000质押40,140,000 
吴明根境内自然人5.52%7,286,4005,464,800不适用0 

林高潮境内自然人5.00%6,600,0000不适用0
赵爱娱境内自然人3.68%4,860,9003,645,675不适用0
李卫峰境内自然人3.00%3,960,0002,970,000不适用0
吴晨璐境内自然人2.63%3,465,0000不适用0
吴展境内自然人2.63%3,465,0000不适用0
杨海岳境内自然人1.50%1,980,0001,485,000不适用0
王伟唯境内自然人1.17%1,545,0000不适用0
华泰金融 控股(香 港)有限 公司-客 户资金境内自然人1.01%1,338,65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吴明根先生、赵爱娱女士、吴晨璐女士、吴展先生之 间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一致行动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关系的情形。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况说明(如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全资孙公司香港兆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兆新”)共同投资设立 Series XIII- AV Master LLC(以下简称“SPV公司”)公司,用于投资海外人工智能机器人 1X Holding AS公司,其中中坚美国持股占比 51%,香港兆新持股占比 49%。之后,SPV公司与 1X Holding AS公司原股东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各方约定股权交易价格为 5,999,760.00美元,其中中坚美国通过 SPV公司间接出资3,059,877.60美元,香港兆新通过 SPV公司间接出资 2,939,882.40美元,相关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并完成股权交割。

香港兆新根据其自身的实际情况,经与中坚科技友好协商,拟将其持有的 SPV公司 49%股权转让给 RPower Capital Management (Cayman) Limited。近期,公司收到了香港兆新发来的《关于拟转让所持SPV股权的函》,香港兆新将其持有的 SPV公司 49%股权转让给 RPower Capital Management (Cayman) Limited,中坚美国己同意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认购权。香港兆新与交易对手方已于 2024年 8月 16日签署了《SPV成员权益购买协议》及一系列相关转让文件。香港兆新转让上述股权后,中坚美国持有SPV公司股权比例不变。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对 1X Holding AS拟议投资的条款清单>暨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关于对外投资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2、公司与兆新股份拟共同成立合资公司上海智氪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智氪”)。上海智氪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 3,600万元,持股 60%,兆新股份出资人民币 2,400万元,持股 40%。

兆新股份根据其自身的实际情况,经与中坚科技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决定终止设立上海智氪机器人有限公司的事项。2024年 8月 16日,双方签署了《上海智氪机器人有限公司合资协议之解除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对 1X Holding AS拟议投资的条款清单>暨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关于对外投资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3、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 5月 24日召开的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4年 5月,公司设立了控股子公司江苏坚米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万元,从事智能机器人的研发。2024年 7月该控股子公司更名为江苏坚米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5、2024年 10月,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中坚智氪机器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万元,以推进海外智能机器人产品的进一步多方位合作。

6、2024年 12月 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4年 12月 27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鉴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延长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有效期和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 2024年 5月 24日经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上海璞之润 100%股权出售给控股股东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上海璞之润的股权,上海璞之润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上海璞之润已于 2024年 7月 1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按协议约定收到了全部的股权转让款合计 4,17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明根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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