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耀科技(688259):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6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所为公司2024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汇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认为:中汇所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特此报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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