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网(600831):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苏坤)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苏坤) 我自2024年2月2日起担任广电网络独立董事,报告期内(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12月31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能够积极学习和落实独董制度改革新规要求,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苏坤,男,汉族,198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教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任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4年2月2日起任广电网络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证券。 二、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我按要求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2次、股东大会6次,全部亲自出席。会前,我认真仔细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材料,与其他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主动沟通,了解情况;会中,我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审慎、客观发表意见建议。我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事务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各项会议,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共计11次。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10次,审阅公司定期财务报表、业绩预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事项,经委员会审议同意并出具书面审阅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计委员会履职过程中,我加强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审计部及会计师的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给予公司相应意见建议。特别是结合2022年报事后监管事项,我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多次沟通,探讨相关财务处理,了解公司证券监管事项,提示公司切实落实整改,坚守底线要求,严厉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即2024年4月19日审议《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参加其他会议情况。2024年,我还参加了独立董事沟通会、管理层汇报会、审计情况沟通会等,具体如下: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我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尽快熟悉了解公司经营现状和管理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保持日常沟通,经常利用参加公司相关会议的机会,主动与审计部负责人联系了解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工作情况,多次强调要落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规定。 内审方面,结合证券监管情况,反映出公司部分业务开展及财务管理存在内控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为此,我和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多次向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审计部提出坚守合法合规底线、落实整改措施、持续推进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的要求。我于2024年4月19日参加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公司审计部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情况、2024年度审计及内控工作计划的汇报;2024年8月27日参加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暨独立董事沟通会,听取公司2023年度管理建议书及整改情况的汇报、审计部关于公司相关整改情况和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2024年10月24日参加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暨独立董事沟通会,听取公司审计部汇报年度审计工作进展及“大内控”体系建设情况;2024年11月18日参加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暨独立董事沟通会,审阅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外审方面,我于2024年1月30日作为候任董事参加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及审计情况沟通会暨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主审会计师汇报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2024年4月19日参加公司2023年年报第二次审计沟通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情况的汇报;2024年8月27日参加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暨独立董事沟通会,听取会计师关于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阅情况的汇报;2024年12月12日,参加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暨独立董事沟通会,听取拟聘事务所关于审计工作初步安排的汇报。 在公司2024年报相关工作中,我通过会议、书面等形式(包括参加沟通会3次,督促审计工作书面提示1次)与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从要求完善审计计划、督促跟踪审计进展、提示重大事项提前沟通、提示按时出具审计报告等方面重点开展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4年11月20日,我出席公司“2024年半年度暨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公司相关人员一起以网络互动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倾听投资者声音,了解投资者所关注事项,并真诚回复投资者提问。 (五)现场工作情况 我积极落实独董新规,积极参加公司现场会议,通过与管理层沟通等方式增加现场工作时间。在此过程中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运用专业知识助力公司找准转型突破方向,合法合规运营,实现高质量发展。2025年4月,我参观了公司多媒体数字演示厅、西咸IDC数据中心等,通过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等。 (六)公司提供履职保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投资部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现场会议、线上会议、上门汇报等方式,与我保持了很好的联系和沟通,能够主动向我汇报公司重大事项,积极向我提供公司运营发展、监管政策、学习培训等相关资料或信息,并能及时响应我提出的安排调研、召开会议、提供材料等工作要求,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很好的支持和保障。 (七)参加相关学习培训情况 为适应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对独立董事的新要求,我主动加强学习,并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有关培训活动,2024年11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合规培训”;2024年12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课程;2025年3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第1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通过持续学习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审阅公司关联交易 我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的要求,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我对公司发布的4份定期财务报告和1份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通过阅读材料、沟通交流等方式进行了审阅,并发表相应意见。在日常工作中,我主动了解公司“大内控”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要求会计师提供年度审计管理建议书,督促公司管理层按照管理建议书和年报事后监管要求落实整改,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 2024年报编报过程中,我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2024年12月12日,我参加了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暨独立董事沟通会,听取拟聘事务所关于事务所基本情况和审计工作初步安排的汇报;2025年1月16日,参加了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及审计情况沟通会暨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公司关于2024年年报编制工作计划、2024年度未审财务报表及业绩预告的汇报,以及会计师对2024年度未审财务报表初步分析及年审工作进展情况,要求业绩预告确保准确,审计过程中如发现重大事项及时沟通,并签署关于2024年度报表的第一次审阅意见;2025年3月11日,我和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以及独立董事向公司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送《关于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提示函》,提示公司年审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风险导向、系统观念,全面、审慎、有序开展年度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2025年4月16日,参加了公司2024年报审计沟通会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就年度审计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及会计师进行沟通交流,审阅经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出具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第二次审阅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4月23日,参加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等议案,签署对年报的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及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通过第三方招标公司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选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评审情况确定综合排名第一位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成交结果公示并作为拟聘任事务所。根据公开选聘结果,不再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理由恰当。对此,我和审计委员会其他两位委员核查了公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程序合法合规。 (四)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按照陕西证监局陕证监措施字〔2023〕44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有关要求,经自查和会计师核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业务实际情况对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对此,我于2024年4月15日参加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与公司及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五)证券监管事项整改情况 我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前公司已经面临系列强监管事项,我主动了解公司被监管提出的各种问题,督促整改。公司对此也高度重视,定期召开会议向我们汇报讨论,研究落实整改,加快补齐管理短板,持续优化内控机制,启动大内控体系建设,保障规范运营。2024年4月完成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披露;2024年4-10月多次向我们反馈汇报整改进展;2024年11月19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陕西证监局等监管部门报送整改报告,我对此签署同意意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通过按时出席公司有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悉心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尽我所能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独立董事:苏坤 2025年4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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