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亚太药业(002370):2024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5年04月25日 07:45:39 中财网

原标题:亚太药业:2024年年度报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04月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岑建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景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景阳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可能存在行业监管与行业政策变化、药品集中采购等相关风险、产品质量控制、环保安全、新药研发、主要产品未能通过一致性评价、生产成本持续上涨药品降价、核心人才流失、诉讼等风险,有关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已在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予以描述。上述风险提示未包括本公司可能发生但未列示的其他风险,请投资者谨慎投资!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3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4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9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亚 太药业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富邦集团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亚太药业控股股东
汉贵投资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亚太集团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亚太药业原控股股东
绍兴雅泰、雅泰药业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系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兴亚药业、绍兴兴亚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系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新高峰、新高峰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系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因失去控制自2019年10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上海新生源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系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司,因失去控制自2019年10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重大资产购买、重大资产重组亚太药业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新高峰100%的股权之行为
Green Villa、GVH、交易对方Green Villa Holdings LTD.,为重大资产购买前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 公司的唯一股东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创新药含有新的结构明确、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主要 为一类新药
仿制药与已上市原研药品或参比药品安全、质量和疗效一致的药品
胶囊剂把一定量的原料、原料提取物加上适宜的辅料密封于球形、椭圆形或其他形 状的囊中制成的剂型
片剂药物与辅料均匀混合后压制而成的片状制剂
粉针剂将药物与试剂混合后,经消毒干燥形成的粉状物品
冻干粉针剂将药物的灭菌水溶液无菌灌装后,进行冷冻干燥而制成的注射用粉末
临床批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允许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批准证书
临床试验任何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 验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及/或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目的 是确定试验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CDE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集采通常指药品集中采购,是指多个医疗机构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组织,以招 投标的形式购进所需药品的采购方式
CMO合同定制生产企业(Contract Manufacture Organization),指接受制药 公司合同委托,向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工艺、质量控制等技术资料,安排专 人进行技术的转移和交接,由公司负责生产并向其供货
CDM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企业(Contract 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指为制药企业以及生物技术公司提供医药特别是创新药工 艺研发及制备、工艺优化、放大、生产、注册和验证、批生产以及商业化生 产等服务的机构
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亚太药业股票代码002370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亚太药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Zhejiang Yatai Pharmaceutical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Yatai pharm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岑建维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003号1501室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31203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鉴于公司注册地址所在房屋土地已被政府拆迁,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根据《公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 际情况,公司注册地址由“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1152号”变更为“浙江省绍兴市 柯桥区群贤路2003号1501室”,该事项经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312366  
公司网址http://www.ytyaoye.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徐炜朱凤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号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号
电话0575-848101010575-84810101
传真0575-848101010575-8481010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 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6008822C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无变更
化情况(如有)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 (如有)1、2021年11月4日,公司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浙 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950万股股票、钟婉珍持有的亚太药业500万股股票自裁 定送达买受人归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日起归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亚太药业14,600,000 股股份,占亚太药业总股本的2.72%;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 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亚太药业57,675,566股股份,占亚太药业总股本的 10.75%。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且前两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较为接近。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及提名董事情况,公 司不存在单一股东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到50%以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单 一股东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可支配的股份表决权超过30%的情形;公司董事均由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不存在单一股东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 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情形;亦不存在单一股东或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依其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情 形。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由控股股东为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尧根 先生,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2、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选举宋凌杰、 黄小明、傅才、宋令波、黄伟、周亚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吕海洲、 刘岳辉、蔡敏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当选的4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 事由富邦集团及其子公司汉贵投资提名,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富邦集团及其 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18.0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6名由富邦集团及其子公司汉贵投资提名,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 半数以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控股股东由无控股股东变更为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无实际控 制人变更为宋汉平、黄小明、傅才、胡铮辉4名自然人组成的管理团队。 3、2024年8月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富邦集团的通知,富邦集团及其股东的股权结 构有所调整,原股东黄小明将其持有的富邦集团2.67%股权转让给宋凌杰,公司实际控 制人管理团队成员随之发生变动,实际控制人由宋汉平、傅才、黄小明及胡铮辉4人组 成的管理团队变为宋汉平、傅才及胡铮辉3人组成的管理团队,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 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2024年8月12日,宋汉平、傅才、胡铮辉与宋凌 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宋凌杰同意在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富邦集团股权及/或亚太药业 股票期间和宋汉平、傅才及胡铮辉保持一致行动,协议经双方签署后即成立并生效,有 效期为三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签字会计师姓名俞俊、漏玉燕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2024年2023年 本年比上年增 减2022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 (元)405,174,661. 29420,643,619. 24420,643,619. 24-3.68%373,440,356. 84373,440,356. 84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34,239,781.3 3- 11,876,965.9 2- 11,876,965.9 2388.29%- 132,720,460. 20- 132,689,755. 06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元)- 28,131,923.2 6- 68,944,529.1 8- 68,944,529.1 859.20%- 116,646,722. 10- 116,572,557. 36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24,353,108.3 214,651,745.8 314,651,745.8 366.21%12,040,719.5 612,040,719.5 6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05-0.02-0.02350.00%-0.25-0.25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05-0.02-0.02350.00%-0.25-0.25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5.23%-3.42%-3.42%8.65%-36.12%-36.11%
 2024年末2023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末增减2022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元)1,401,768,36 8.441,429,373,40 7.821,429,373,40 7.82-1.93%1,523,620,70 5.131,523,875,65 3.77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972,181,003. 62580,874,409. 53580,874,409. 5367.37%301,220,340. 11301,266,660. 20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
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
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
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自2023年1
月1日起适用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
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
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影响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项目2024年2023年备注
营业收入(元)405,174,661.29420,643,619.24——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2,959,145.343,721,042.49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402,215,515.95416,922,576.75——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12,712,517.95109,220,753.1384,902,518.0098,338,872.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2,998,386.718,473,560.57-8,934,704.3337,699,311.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2,211,300.26-5,615,360.25-14,765,403.38-5,539,859.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7,687,843.3324,710,514.573,471,917.96-11,517,167.5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金额2023年金额2022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分)51,897,391.29395,073.7635,421.1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885,784.791,094,088.2016,670,407.67 
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 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 的损益1,638,089.721,779,788.36-17,315,882.35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 益1,912,035.412,034,199.38638,781.66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减值准备转回 141,769.00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 有事项产生的损益-4,933,357.3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11,217,474.2151,889,612.81-18,743,308.15 
减:所得税影响额245,713.46266,968.25-2,597,382.35 
合计62,371,704.5957,067,563.26-16,117,197.7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医药行业关乎人类的生命健康,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医药行业具有弱周期性、高投入、高风险、高技术壁垒、严监管等特点。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慢性病患病率上升、人们对健康需求的不断提升以及政策支持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医药行业仍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健发展。医药行业作为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重要产业,其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政策的持续调整,以及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医药行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与此同时,国内医药产业发展环境和竞争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在医改和市场竞争的双重压力下,医药行业的竞争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医保控费、集采提速扩面、仿制药以价换量、行业监管趋严、研发风险高、市场竞争激烈、生产成本不断升高、医保支付改革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对部分企业的盈利能力产生压力,仿制药企业面临着巨大的转型压力。对于企业而言,转型升级、加强创新、拓展市场将是未来发展的关键。

从周期性看,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产业和现代产业相结合的产业,其与国人身心健康密切相关,健康需求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且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需求刚性大,弹性小,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小,因而医药行业是典型的弱周期性行业,具有防御性强的特征。医药行业作为需求刚性特征最为明显的行业之一,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不明显。

2、新公布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影响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创新、强基固本、全面提升的重要一年。在健康中国战略背景下,国家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深化医改、创新驱动、民生保障”为核心,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推进集采工作提质扩面,调整医保目录支持医药创新,强化医药卫生领域综合监管,重点培育医药领域新质生产力,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促进医药行业的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在全球医药产业格局加速重塑的浪潮中,创新始终是制药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国家政策持续鼓励创新药研发,创新将成为医药行业长期发展的核心。在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创新药首次被提及,并被列为积极培育的新兴产业之一,这体现了政府对加快创新药产业发展以及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心。

2024年 2月 5日,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新上市化学药品首发价格形成机制鼓励高质量创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高质量创新药的定价自由。2024年7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强调全链条强化政策保障,统筹用好价格管理、医保支付、商业保险、药品配备使用、投融资等政策,优化审评审批和医疗机构考核机制,从中央到地方,加大对创新药的支持力度,推动创新药的全面发展。2024年7月3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试点工作方案》,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机制,强化药物临床试验申请人主体责任,提升药物临床试验相关方对创新药临床试验的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探索建立全面提升药物临床试验质量和效率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实现 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创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审评审批,缩短药物临床试验启动用时。2024年 10月 24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出台《关于对创新药以及经沟通交流确认可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和附条件批准程序的品种开展受理靠前服务的通批准程序的品种上市许可申请提供受理靠前服务。这些政策合力助推创新药突破发展,该政策有望加速创新药的审批流程,让符合条件的药物更快进入市场,缩短创新药上市时间,满足临床急需,提升患者福利,同时也鼓励国内创新药企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国内医药创新。2024年 11月 15日,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完成了拟由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开展的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的注射用 MK-6204(SKB535)临床试验申请审评审批,为首个按照试点工作方案批准的临床试验申请,审评审批用时 21日。药物临床试验是创新药研发的关键环节,开展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试点工作,将更好支持创新药研发,提升临床试验质量和效率,促进医药新质生产力发展。2024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旨在促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的 50条政策举措,即将组织实施和接续推进新一轮医药领域的重大科技项目,设定以企业为主导者的部分领域项目,如围绕四大慢病、重大传染病及儿童疾病等领域开展新药开发。此外地方多省市如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陆续出台具体支持创新药发展的政策细则。央地协同,纵横施策,合力助推创新药突破发展,打造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

面对人口老龄化加剧和医疗支出持续增长的双重挑战,以及我国基本医保筹资水平局限与人民需求无限、基本医保制度统一与地域经济发展、疾病谱差异、基本医保目录的稳定性与新技术快速发展等突出矛盾,国家明确多次提出要构建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2024年 9月,国家医保局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要构建“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药品目录调整机制,在始终坚持保基本的原则下,努力将更多更好更新的药品纳入医保目录,同时还将着力研究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拓宽更多创新药支付渠道,加强激励引导,推动医药产业走上了创新发展之路,下一步,医保部门将大力推进医药集采扩面提质。

2024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着重强调药品保障供应和可及性,支持“真创新”,提振医药行业研发创新的信心。2024年共有117个目录外药品参加医保药品谈判或竞价,其中89个谈判竞价成功,新增药品中有38款“全球新”创新药,成功率为76%,平均降价63%,积极支持有临床价值的真创新品种。

2024年 12月 14日,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探索创新药的多元支付机制,支持引导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及时将创新药品纳入报销范围,研究探索形成丙类药品目录,并逐步扩大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

2025年1月9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支持创新药发展企业座谈会,会议指出,为进一步加大对创新药的支持力度,国家医保局将着力完善“1+3+N”多层次保障体系,拓宽创新药支付渠道;探索建立丙类药品目录,引导惠民型商业健康保险将创新药纳入保障责任;优化创新药首发价格管理和挂网采购流程,提高挂网效率;持续动态调整医保药品目录,及时纳入符合条件的创新药品,稳定企业预期;推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做好药品配备,鼓励创新药临床应用;利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丰富经验,主动加强对外宣介,支持医药产业“出海”寻求更广阔市场。丙类药品目录的推出,或将为创新药企业、临床价值独特的特色药带来新的市场机会。

2024年,我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进入新阶段,规范化和效率化进一步提高。2024年 5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 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要求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制度,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提质扩面,在国家组织集采的基础上,加强区域协同,进一步提升地方采购联盟的能力和规模,将条件具备的省级联盟采购提升为全国性联盟采购,实现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上下联动、协同推进,明确国家组织集采和全国联采药品品种互为补充,文件核心旨在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提质扩面,规范地方开展集中带量采购。2024年12月,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重点从集采药品耗材的进院、使用、监测、考核、反馈等各环节提出细化措施。同月,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正式发布第十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此次集采竞争空前激烈,参与报价的产品数和企业数创历史之最,共439家企业参与,最终234家企业的385个产品获得拟中选资格。品种覆盖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感染、精神疾病等多个治疗领域,其中心脑血管疾病用药占集采的近 20%。此次集采的大品种数量创新高,超过 10亿的大品种有 20个,显示出集采的广泛性和深度。集采的实施旨在通过以量换价,提升患者用药质量,改善用药结构,推动患者用药提质升级。未来2025年医药集采将持续扩容增效。

在当今快速发展的医药领域,医药行业的竞争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一方面,随着国家集采规则的不断完善,从国家层面要求各地方以省级及省联盟的形式加速推进带量采购覆盖,持续扩大纳入品种范围,在集采范围不断拓展、品种日益增多的情况下,新进品种和续约品种均呈现出不同程度降价趋势,集采降价使药企市场份额洗牌,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另一方面,国家对创新药物研发的重视程度日益增强,通过一系列政策支持和制度改革,国家正积极营造一个有利于创新、高效、安全的医药研发环境,以期推动国内医药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在政策支持与集采倒逼下,医药行业加速分化,促使药企更加注重研发创新,加大对创新药物的投入,并引导企业在生产工艺、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降低生产成本,未来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和严格质量控制的仿制药企业,有望在集采中凭借成本优势与质量稳定性胜出。

3、行业地位
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医药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相继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加大了对生产商的监管和检查力度。随着医药监管力度加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药品制造企业将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在我国医药行业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常态下,公司将坚持“仿创结合、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继续积极推进重点仿制药产品的研发及一致性评价工作,一方面持续研发投入,推进项目注册申报和产品研发,推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另一方面完善产品研发管线布局,不断开拓新领域、开发新产品,丰富产品结构,增加产品储备,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医药制造业务,包括化学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的客户为医药商业、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

公司的化学制剂业务主要分为抗生素类药品和非抗生素类药品两大类,截至目前,共拥有 114个制剂类药品批准文号。其中抗生素类药品主要包括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阿奇霉素分散片、注射用阿奇霉素、罗红霉素胶囊、注射用头孢唑肟钠、注射用头孢美唑钠等 59个药品批准文号;非抗生素类药品主要包括消化系统药(如注射用泮托拉唑钠、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兰索拉唑肠溶胶囊等)、抗病毒药(如注射用利巴韦林、注射用阿昔洛韦、注射用更昔洛韦等)、心血管药、解热镇痛药等55个药品批准文号。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技术部根据销售需求制定各生产车间的生产计划,并根据前期生产水平,制定原辅材料、内外包装材料计划定额,报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后交物资管理部实施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严格按照 GMP要求管理运营,以保证药品质量及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为目的,通过不断提高药品生产的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实现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公司生产技术部统一管理公司生产车间,按照年度销售计划及实际订单情况、库存情况,制定和调整月生产作业计划。生产技术部根据生产计划调度工作,合理调度动力保障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人力、物力,确保生产计划的顺利完成。

公司设立质量保证部负责制定质量管理、生产管理等制度,负责全过程质量监控;公司设立质量控制部负责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检验以及环境监测。

3、销售模式
公司设置销售部和市场部负责产品销售。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年度经营目标,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经营销售计划和回款计划,调度销售力量,保证按时完成销售目标及回款任务。

公司销售部在全国各省设立销售网点,并在重点销售区域拥有核心 VIP战略合作伙伴,各地销售人员与总部的销售人员一起,广泛参与各地的招投标工作,公司通过组建市场部团队及与专业推广公司合作的方式,推广临床品种与各地代理商合作,建立了覆盖各级医疗机构、药店和其他商业渠道的营销网络。公司结合销售人员或专业推广人员在当地的产品推广,将销售渠道直接延伸到终端,如公立医院、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连锁药店、单体药店等,同时公司销售模式也逐步从传统营销向专业学术营销、精细化招商转变以提高销售效率和市场份额。

同时,公司销售部和市场部本着“合作开放、共创共赢”的理念,积极拥抱客户,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大力开展 OEM贴牌项目引进和 CMO/CDMO项目落地,积极拓展电商板块和外贸市场的开发,为销售添砖加瓦。

(三)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5,174,661.2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39,781.3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8.29%,主要系公司收到合资公司YATAI & BBT Biotech Ltd.剩余财产分配款2,766,105.25加元(结汇后金额为人民币1,411.10万元);出售上海新高峰100%股权并完成减资手续,冲回以前年度对上海新高峰未实缴注册资本部分计提的预计负债 3,804.36万元;因上海新高峰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业绩补偿案民事判决结果,Green Villa Holdings Ltd.及担保方任军应向亚太药业支付业绩补偿款25,638.04万元及相应违约金,公司已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尚未有执行回款,公司不再需要支付 2015年收购上海新高峰剩余股权转让款 1,125万元,相关款项拟结转为营业外收入,致使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公司拥有完整的制药业务产业链,产品大类包括抗感染、抗病毒、消化系统、心脑血管药物等,产品品种丰富,有利于分散单一产品导致的经营风险。

2、公司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并与国内部分著名的研发机构、高校等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通过自主研发和合作开发等多种手段不断培养和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

3、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制剂产品的市场营销体系,逐步形成了覆盖商业渠道、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的网络布局。完善的营销网络有助于公司及时把握市场需求变化,促进产品的顺利推广,提升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4年,在医改和市场竞争的双重压力下,医药行业的竞争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仿制药企业面临着巨大的转型压力。在此背景下,公司始终围绕“一创一转两化”的战略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拓展营销渠道,加速产品更新迭代,不断提升系统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严格把控质量关卡,优化经营生产流程,强化团队协作机制,深入挖掘内部潜力,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公司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05,174,661.29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68%;营业利润28,155,478.2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44.37%;利润总额 34,485,494.7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98.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39,781.3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8.29%。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主要工作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仿创结合、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积极推进重点仿制药产品的研发及一致性评价工作,做好项目注册申报和临床研究工作;以市场需求、临床价值为导向对产品进行市场调研,协助研发立项委员会做好项目立项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已通过一致性评价(含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共17个,已进入国家集采的产品3个。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1个发明专利,2个发明专利申请获得受理;注射用头孢美唑钠在原1.0g规格基础上增加 2.0g、0.5g规格;注射用阿昔洛韦、注射用更昔洛韦、注射用盐酸地尔硫?(50mg)、盐酸地尔硫卓片、阿替洛尔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获得受理,注射用头孢唑肟钠在原 1.0g 规格基础上增加 2.0g、0.5g 规格,同时上述三个规格均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注射用盐酸地尔硫?(10mg )、注射用泮托拉唑钠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其中注射用盐酸地尔硫?(10mg)首家过评。期后,注射用替加环素获得药品注册证书,注射用盐酸地尔硫?(50mg )、注射用更昔洛韦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2)稳步推进销售体系改革,加强市场开拓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稳步推进销售体系改革,积极推动销售团队的优化和市场竞争机制的建立,制定 2024年度考核方案,并出台销售人员管理制度,梳理人员结构,提高销售团队的竞争力和执行力;继续积极拓展CMO、CDMO业务,加快推进OEM布局,2024年已完成CMO/CDMO质量体系搭建,新增OEM合作伙伴17家,全年签订合作项目39个;积极拓展电商板块和外贸市场的开发,探索药品电商新营销模式和海外市场的开发,塞来昔布作为第一个产品已布局电商平台并实现销售;优化市场布局,探索终端新思路,拓展营销新渠道,通过业务下沉,进一步向终端市场深度延伸;继续积极应对医药行业政策,积极参加全国和各省的招标采购。

(3)加强质量管控,降本增效促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 GMP的要求不断完善和提升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严控物料放行关,从根本上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加强供应链管理,提高供应保障,降低采购成本;推进ERP项目落地,ERP系统已于2024年8月正式上线,通过ERP系统实施与落地实现业财一体化,加强信息化管理,优化生产与供应链控制,结合ERP系统提升质量放行及追溯管理、流向管理与营销绩效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落实后勤保障工作;完善安全消防环保管理体系,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理念,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4年 2023年 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405,174,661.29100%420,643,619.24100%-3.68%
分行业     
医药制造业401,904,195.2099.19%416,922,576.7599.12%-3.60%
其他业务及服务3,270,466.090.81%3,721,042.490.88%-12.11%
分产品     
抗生素类制剂264,306,075.1065.23%285,361,676.7667.84%-7.38%
非抗生素类制剂137,598,120.1033.96%131,560,899.9931.28%4.59%
其他业务及服务3,270,466.090.81%3,721,042.490.88%-12.11%
分地区     
境内405,174,661.29100.00%420,643,619.24100.00%-3.68%
分销售模式     
直销405,174,661.29100.00%420,643,619.24100.00%-3.68%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医药制造业401,904,195.20277,970,510.2230.84%-3.60%-2.04%-1.10%
分产品      
抗生素类制剂264,306,075.10190,564,119.6227.90%-7.38%-3.71%-2.75%
非抗生素类制剂137,598,120.1087,406,390.6036.48%4.59%1.80%1.74%
分地区      
境内405,174,661.29278,889,830.7031.17%-3.68%-2.37%-0.92%
分销售模式      
直销405,174,661.29278,889,830.7031.17%-3.68%-2.37%-0.92%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4年2023年同比增减
医药制造业销售量万片/万粒/万瓶139,764.88151,605.98-7.81%
 生产量万片/万粒/万瓶144,057.79152,335.09-5.43%
 库存量万片/万粒/万瓶11,261.9615,554.87-27.60%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项目2024年 2023年 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 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 比重 
医药制造业原材料218,828,954.4278.72%224,853,034.1679.24%-0.52%
医药制造业人工工资13,454,800.384.84%14,215,864.295.01%-0.17%
医药制造业制造费用31,382,277.0411.29%29,311,028.8810.33%0.96%
医药制造业能源14,304,478.385.15%15,389,104.045.42%-0.27%
单位:元

产品分类项目2024年 2023年 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 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 比重 
抗生素类制剂原材料154,139,959.2155.45%162,766,951.8057.36%-1.91%
抗生素类制剂人工工资8,217,251.522.96%8,628,550.983.04%-0.08%
抗生素类制剂制造费用18,564,982.836.68%16,887,957.735.95%0.73%
抗生素类制剂能源9,641,926.063.47%9,622,505.563.39%0.08%
非抗生素类制 剂原材料64,688,995.2123.27%62,086,082.3621.88%1.39%
非抗生素类制 剂人工工资5,237,548.861.88%5,587,313.311.97%-0.09%
非抗生素类制 剂制造费用12,817,294.214.61%12,423,071.154.38%0.23%
非抗生素类制 剂能源4,662,552.321.68%5,766,598.482.03%-0.35%
说明
不适用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91,261,087.40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2.52%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客户一32,717,203.528.07%
2客户二21,128,180.565.21%
3客户三12,795,331.923.16%
4客户四12,341,762.423.05%
5客户五12,278,608.983.03%
合计--91,261,087.4022.52%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
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客户中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等。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101,483,894.28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47.57%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供应商一38,267,743.3717.94%
2供应商二28,993,097.4013.59%
3供应商三12,386,168.565.81%
4供应商四11,881,132.745.57%
5供应商五9,955,752.214.67%
合计--101,483,894.2847.57%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供应商中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等。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2023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57,125,902.7976,612,850.83-25.44% 
管理费用53,425,235.4660,846,849.85-12.20% 
财务费用19,646,356.7033,429,007.62-41.23%主要系本期可转债计提利 息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14,640,524.4921,794,853.52-32.83%主要系本期研发项目及研 发人员减少所致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 响
阿奇霉素干混悬剂丰富公司产品线完成处方工艺研究,准 备开展BE试验产品获批上市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 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注射用替加环素丰富公司产品线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产品获批上市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 确定性
右旋酮洛芬缓释贴片丰富公司产品线II期a临床已经结 束,正在评估是否需要 开展II期b产品获批上市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 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注射用阿昔洛韦丰富公司产品线已申报一致性评价申请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 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注射用更昔洛韦丰富公司产品线已通过一致性评价通过一致性评价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 确定性
兰索拉唑肠溶胶囊丰富公司产品线准备开展中试调整工艺 参数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 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注射用头孢美唑钠丰富公司产品线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产品获批上市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 确定性
盐酸地尔硫?片丰富公司产品线已申报一致性评价申请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 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盐酸普罗帕酮片丰富公司产品线正在开展工艺验证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 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阿替洛尔片丰富公司产品线已申报一致性评价申请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 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注射用盐酸地尔硫?丰富公司产品线已通过一致性评价通过一致性评价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 确定性
注射用泮托拉唑钠丰富公司产品线已通过一致性评价通过一致性评价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 确定性
注射用头孢唑肟钠丰富公司产品线已通过一致性评价通过一致性评价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 确定性
螺内酯片丰富公司产品线工艺验证完成,BE阶 段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 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丰富公司产品线结题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 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阿昔洛韦片丰富公司产品线正在开展小试研究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 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阿奇霉素分散片丰富公司产品线准备启动小试研究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 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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