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电投能源(002128):2024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5年04月25日 12:46:19 中财网

原标题:电投能源:2024年年度报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伟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史红薇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内容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际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因素提示:
1.2025 年全国自有煤炭供给将达到 48.2 亿吨,同比增加约 6,000 万吨,进口煤炭预计达到5.4亿吨,同比基本持平。同时,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要求由100%下调至“合同月度履约率应不低于月度分解量的80%、季度不低于90%”,整体煤炭供给趋于宽松。需求方面,2024年火力发电量增速连续数月低于发电量平均增速,水电、风电等新能源替代作用明显,受“碳达峰”、绿色低碳转型战略等影响,预计2025年新增用煤需求将进一步缩减,整体燃煤需求呈收缩态势,市场价格呈低位震荡走势。

2.燃煤发电企业的利润对煤价敏感,若煤价反弹上涨将增加发电成本,新能源全面入市后,中长期交易及电力现货市场竞争加剧,存在平均上网电价下降风险;随着环保标准趋严,火电企业需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投入,以维持机组效率和安全可靠性。

3.房地产板块受国家政策扶持或终止跌势,但短时间内体现在数据上回升较为困难,汽车产销逐步恢复至正常状态,特别是新能源汽车在政策扶持下产销有望保持较高增长,但需注意贸易保护对汽车行业的负面影响。我国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铝材出口退税政策,涉铝编码共24个,几乎涵盖了国内主要铝型材、铝板带箔、铝制条杆等铝材产品。

4.2024年,全国电力总装机容量33.5亿千瓦,其中并网风电和光伏发电合计装机14.1亿千瓦,同比增长34.16%,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42%,新能源成为新增装机绝对主体。

因新能源发电量与负荷增长不匹配,限电率上升,同时土地获取难度和土地成本上升,增加了新能源项目的投资成本。风电和光伏利用小时同比下降,2024年风电发电小时同比降低107小时,光伏发电小时同比降低81小时,预计2025年此类情况会延续。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41,573,493.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74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10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0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8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8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28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29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国家电投/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蒙东能源/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扎哈淖尔煤业公司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
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 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电投能源股票代码002128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露天煤业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电投能源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INNER MONGOLIA DIAN TOU ENERGY CORPORATION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IMDTEC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伟光  
注册地址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哲里木大街(霍矿珠斯花区)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0292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沟大街1号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028011  
公司网址——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冬——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清沟大街1号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办公楼——
电话(0471)5312234——
传真(0471)531212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007332663405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2014年公司收购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 年公司收购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
 目前公司业务包括煤炭、铝、火电和新能源业务等。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无 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钱江路1366号
签字会计师姓名汪文锋 安长海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保荐机构办公地址保荐代表人姓名持续督导期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 号中信证券大厦21层钟山、张铁柱自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 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即 2024年12月31日止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2年
营业收入(元)29,859,051,547.0426,845,529,756.2511.23%26,792,900,343.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5,341,613,309.304,559,652,079.2917.15%3,986,134,046.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元)5,097,731,973.724,337,874,048.5917.52%3,863,764,780.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元)7,950,473,863.616,871,291,630.5115.71%8,504,128,179.49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2.382.1112.80%2.07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2.382.1112.80%2.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16.36%16.24%0.12%18.22%
 2024年末2023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2年末
总资产(元)51,634,287,255.0848,501,175,130.736.46%42,120,105,658.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元)34,603,339,933.9130,887,497,802.0712.03%23,490,843,369.13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不确定性
□是 ?否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7,344,608,736.136,782,221,372.427,682,680,640.698,049,540,797.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944,336,625.71999,906,907.291,455,410,258.11941,959,518.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914,028,914.77965,086,802.781,405,262,689.38813,353,566.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347,713,938.902,579,014,256.993,001,392,521.011,022,353,146.7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金额2023年金额2022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 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分)9,099,358.9013,464,407.92-81,307,319.71非流动资产处置、毁 损、报废利得和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照确定的标准享有、 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 影响的政府补助除 外)8,776,467.397,224,924.297,643,843.46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 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850,779.761,013,380.032,147,498.42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 费收入294,211,775.50279,619,457.73232,617,208.99经营性资产的经营权 及投资形成的股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5,283,372.08-30,788,913.31-13,785,035.00罚没罚款及其他
减:所得税影响额45,875,342.7042,648,260.0725,081,209.96 
少数股东权益影 响额(税后)6,196,771.676,106,965.89-134,280.00 
合计243,881,335.58221,778,030.70122,369,266.2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一)宏观经济走势情况
2024 年,我国经济通过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深化改革开放、扩大内需和优化经济结构,实现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质效向好的发展态势。展望 2025 年,世界经济延续温和增长,但贸易投资和科技壁垒增多,国际不确定性因素上升。国内经济运行积极因素增多。

2025 年我国经济将延续稳中有进态势:一是生产供给稳定增长,工业生产加快培育新动能,服务业保持平稳增长;二是内需稳定恢复,居民消费需求有望较快恢复,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但外贸出口面临较大压力。三是物价水平将温和回升,消费价格有望在国内货币政策转向和全球流动性改善等因素推动下温和上涨,PPI降幅有望逐步收窄。

(二)行业政策情况
1.煤炭:我国统筹能源安全和低碳发展,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全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再上新台阶,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电煤需求相对放缓。煤炭作为我国的主体能源,在现在和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的能源保供中,继续发挥“压舱石”和“稳定器”的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到 2027 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有序核准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到 2030 年,力争形成 3 亿吨/年左右的可调度产能储备。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提出立足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资源禀赋,以减污降碳、提高能效为主攻方向,以创新技术和管理为动力,以完善政策和标准为支撑,全面加强煤炭全链条清洁高效利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对于传统煤炭产业来讲,智能化建设、数字化转型成为煤炭产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2.火电:2023 年 11 月,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引导煤电装机增长和投资建设。2024 年-2025 年煤炭市场价格总体平稳,火电企业受机组深调持续增长、碳履约成本逐年增加以及新能源产业增长等影响,生产成本呈增长趋势,盈利空间将受到进一步挤压。

3.铝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的《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到2025年,铝水直接合金化比例提高到90%以上,铸锭量相应减少;为深入挖掘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潜力,加快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支撑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2024 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4〕598 号),明确了 2025 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重点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新设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其中内蒙古自治区 2025 年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目标为29.06%。

4.新能源:截至 2024 年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 33.5 亿千瓦,同比增长 14.6%。

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 8.9 亿千瓦,同比增长 45.2%;风电装机容量约 5.2 亿千瓦,同比增长 18.0%。《2024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要提高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和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这为风电光伏行业提供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和政策支持,受政策推动和市场需求的影响,风电光伏的装机容量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规模效应的显现,风电光伏的发电成本逐渐降低。这使得风电光伏在能源市场中的竞争力不断增强,也为行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新能源发电全面入市政策的实施,标志着风电光伏行业正式进入市场化发展阶段。这将促使行业更加注重市场导向和经济效益,推动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三)税费制度改革情况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60%以上的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和扎哈淖尔煤业公司、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 2024 年度继续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告所称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

(四)外部因素变化情况
1.煤炭:“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是关键。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其中主要目标提出,非化石能源的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 5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 17%以上。天然气消费稳中有增,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 18.9%左右,终端电力消费比重持续提高。质量效率稳步提高。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取得新成效。煤电“三改联动”持续推进。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平均利用小时数处于合理区间。推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能源整体消费来看,到 2030 年我国人均能耗随人均 GDP 增长将继续增加,同时以煤为主的能源体系是中国的基本国情,但可再生能源比重将显著增长,煤炭占比延续回落。

2024 年 10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2025 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 11 亿吨标煤以上。“十五五”各领域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2030 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 15 亿吨标煤以上,有力支撑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

2.火电: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新能源倍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69 号)相关内容,明确“十四五”中后期电力规划仍然以新能源发展为主,未来受发电量、碳排放指标、煤炭资源收紧等因素影响火电机组大规模发展,火电发电比重逐步下降,煤电节能减排加速,碳排放权交易的正式启动,加之全面推行容量电价的考核机制,煤电企业将承受更大、更复杂的压力和考验。另外,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形势下,火电机组为稳定电网运行的“压舱石”作用更为凸显,火电机组运行方式将以调峰形式为主,进一步压缩了火电发展空间。

3.铝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 2025 年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取向: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适时降准降息,更大力度促进楼市股市健康发展,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强化宏观政策民生导向,打好政策“组合拳”;美国政府宣布,对所有进口至美国的钢铁和铝征收 25%关税,后期还将实施“对等关税”政策措施。关税战升级,可能将破坏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4.新能源: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加快推进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和网源协调发展等重点任务。2025 年 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通知在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完善健全中长期、现货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将打通阻碍新能源健康发展的“堵点”,能够极大促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五)以上情况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发展的影响
1.煤炭:2024 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为 47.6 亿吨,同比增长 3.1%;进口煤5.4 亿吨,同比增长 14.4%;整体煤炭消费 51.2 亿吨左右,煤炭市场供需形势已明显呈现宽松态势。2025 年,总体煤炭产量预计增加 6,000 万吨,全国原煤产量将超过 48 亿吨;进口煤在价格不出现大幅调整的情况下,预计将保持 2024 年的 5.4 亿吨左右;煤炭消费总量将达到 51.8 亿吨左右,煤炭市场将继续保持宽松的状态运行。大东北地区受地域限制,煤炭市场供需关系仍然以整体平衡为主,受区域内产量增加影响,现行煤炭价格将承压运行。

2.火电:随着新能源装机容量的快速增长,风光的波动性和随机性问题愈加突出,火电已由基础性电源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火电运行方式发生很大变化,使得火电承担了更多的调峰职能。加快机组灵活性改造,提高机组的调峰能力,增加辅助服务收入是未来火电企业的发展方向。霍林河坑口电厂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的提出,以及能耗双控政策及低碳经济政策实施,机组投产以来持续推进节能综合升级改造、灵活性辅助调峰改造等,机组能耗指标大幅降低。面对国家提升燃煤机组运行深调的战略方针,以及地方出台的电力辅助调峰激励政策,公司通过运行优化、技术改造等手段,提高了机组深调运行能力,逐步凸显出我公司成为电网稳定平衡的“压舱石”电源点作用。

从调峰收益上看,只有适当提高调峰补偿电价,才能使补偿收入有效弥补机组低负荷运行导致各类成本的增加。随着越来越多的火电机组参与灵活性调节,按照现有的补偿机制,各发电主体获得的补偿收益将逐步降低,进一步影响火电机组的投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铝业:我国电解铝运行产能受国内产能天花板(4,500 万吨)限制,国内电解铝产能增量有限,电解铝市场整体维持紧平衡状态。传统铝消费动能持续改善、新能源需求向好,铝消费预计将保持正增长;工信部发布的《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到2025 年铝水直接合金化比例提高到 90%以上,铝锭社会库存大概率仍维持低位,对铝价带来有利支撑。

4.新能源:截至 2024 年底,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总装机规模达到 1.35 亿千瓦,已提前一年实现新能源装机超火电装机的“十四·五”目标。随着新能源装机的进一步提升,新能源 95%消纳红线放宽至 90%,新能源弃风弃光呈上升趋势,自治区新能源限电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受电力现货市场机制影响,新能源总体价格呈下降趋势。

(六)公司已经或拟采取应对措施
1.煤炭:一是实时跟踪国家对煤炭行业的调控政策以及对矿产资源管理政策的变化,进一步加强市场研判,针对市场波动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应对有可能出现的价格波动,同时,强化煤炭产运销储用各个环节的协同关系,充分发挥公司产业链优势,确保公司正常生产运营。
二是坚持云、大、物、移、智等新兴技术与传统采矿产业的创新融合,大力推动无人 驾驶、固定岗位无人值守等智能化项目建设,以科技创新促进煤炭生产工作的稳定运行,逐步打造“安全、智能、绿色、高效”矿山,提高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三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建立以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持所属煤矿煤炭生产安全稳定运行。四是制定煤炭板块成本管控方案,通过现场监管、横向对比等模式,打好成本组合拳,全力降低煤炭生产成本。

2.火电:霍林河坑口电厂 2×600MW 机组目前作为东北电网通辽北部电网网架主要电力支撑点及网架内核心大容量调峰火电机组。为响应国家的低碳经济政策,提高电网的安全性,进一步降低机组最小技术出力,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开展“三改联动”及机组深调改造,从能源战略安全角度出发,公司推进 2 号机组深调改造,进一步提升机组能源保供稳定性,同时适应电网调峰需求。

根据东北地区辅助服务政策,结合发电企业实际情况,紧盯辅助服务市场变化,建立营收模型分析,根据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及时调整机组出力,全力提升辅助服务收入。积极开拓市场,统筹中长期交易和辅助服务市场,确保中长期交易电量占比不低于装机占比、交易价格不低于市场交易平均价格,力争辅助服务市场收益同比实现正增长。

3.铝业:密切关注国际政治、经济动态,紧盯国内财政、货币、环保政策,认真预判市场形势,加强市场调研,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同时,加强内部管理、提质增效: 持续优化生产组织条件,合理调配运行参数,优化炭素生产提产增效;合理调配转移生产启动人员,着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深入研究重要区域、关键环节机械化换人作业,持续压减外包业务数量,压降外包服务费;锚定降本增效靶点,依托 300kA、350kA 系列电解槽更新迭代规划,缩减维修费用,压降成本;把握 LPR 持续下降有利契机,优化存量债务,加强货款规模以及利率压降幅度,压降财务费用;积极争取超长期国债、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有利国家政策,落实政策创收。

4.新能源:电力市场深化改革、尤其是现货市场提出的新要求,需企业转变经营理念,优化经营模式,掌握政策信息,提高营销能力,从项目规划布局、建设、生产、营销,直至客户服务,全流程进行优化协同,以实现收益最大化。

随着三北高风速地区弃风率的降低,陆上风电机组选用大容量机型,提高发电效率;大力推行智慧场站建设,实现无人值守,降低人工成本。

(七)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所处行业地位
1.煤炭:煤炭作为典型的资源型行业,是支撑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基础能源。

近年,天然气、非化石能源在国内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逐年提升,煤炭资源关系到我国的能源安全稳定,中短期内煤炭作为能源支柱的地位不会动摇。鉴于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领域的主导地位,国家引导煤炭行业走向高质量、智慧化发展道路。煤炭行业属于价格驱动型的周期性行业。2012 年-2015 年期间,煤炭价格大幅下跌,为防范系统性风险,2016年国家开始执行煤炭供给侧淘汰落后产能改革。2016 年-2019 年期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逐渐显著,煤炭价格稳步回升、煤炭企业盈利能力明显增强,同时新建大型先进煤炭产能逐步释放。2020 年,煤炭供需保持平稳、煤炭价格未出现大幅波动。2021 年,煤炭供需两端长期维持紧平衡态势,后期受国内行业及进口贸易政策影响,煤炭资源相对紧缺,导致价格持续大幅上涨。2022 年—2024 年,随着国家保供稳价相关政策的持续实施,国内煤炭市场供需处于基本平衡的态势,市场价格保持平稳,但阶段性、季节性出现价格变化趋势仍然存在。

公司拥有的霍林河矿区一号露天矿田和扎哈淖尔露天矿田的采矿权,煤炭核准产能4,800 万吨,属于国内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是蒙东及东北地区最大的煤炭企业,煤炭供应能力占大东北地区整体产能的 10%以上,承担着大东北区域的煤炭保供任务,在近年来的煤炭保供中持续发挥压舱石和顶梁柱的作用。

2.火电: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 2×600MW 机组是东北电网直调火电厂主力调峰机组。该机组目前正处在良好的运营期间,此类型机组在东北电网是主力核心大机组。机组投产以来进行节能综合升级改造、重要辅机变频器改造、灵活性辅助调峰改造,机组能耗指标大幅降低,同时完成了 2 号机组深调改造,辅助调峰能力增加,持续盈利能力增强。

3.铝业:电解铝行业作为高耗能行业,价格受经济形势、能源价格、宏观政策等影响波动较大。2012-2016 年期间,电解铝产能的无序扩张导致供需失衡,铝价大跌,2016 年国家开展供给侧改革,通过淘汰落后产能,严格限制新增产能等措施,设定国内电解铝产能天花板(4,500 万吨),铝价迎来新一轮上涨。2022-2023 年,铝价在全球需求下滑和美联储的激进加息中承压弱势运行。2024 年,电解铝价格在宏观面及基本面共同作用下,波动剧烈,呈“M”型走势,价格重心较2023年大幅上移。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拥有年产 86 万吨电解铝生产线,多年来,凭借国家政策优势、地区资源优势、产业发展优势全方位支持,霍煤鸿骏铝电公司成功打造了一条以劣质褐煤就地发电转化为主、大比例消纳新能源电力的“煤-新能源-电-铝”循环经济产业新范式,未来,扎铝二期 35 万吨绿电铝项目建设投产后绿电占比达到 79%,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绿色低碳发展战略,是促进低碳园区建设的示范项目。扎铝二期项目的落地实施将成为国内首条“绿电铝”生产线,引领铝产业链由“煤电铝”向“绿电铝”低碳转型升级。扎铝二期及配套项目的建设将迎来霍林河循环经济的加速升级,建成后将形成 121 万吨电解铝产能,绿电(风光)消纳占比突破 40%的循环经济产业集群,助力实现霍林河循环经济产业链绿色高质量发展。

4.新能源:随着国家财政补贴逐步退出,新能源平价项目将实现优先发展,带动新能源全面进入无补贴平价发展阶段。在资源条件好的区域,规划建设新能源大基地,并通过配套送出通道进行消纳,成为未来平价时代的先行者,也是未来清洁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新能源发电技术的不断进步及平均度电成本的不断降低,使得新能源基地具备规模化开发的条件。规模化开发新能源基地在带来效益的同时,也面临着市场消纳、送出和接入等困难。2024 年蒙西地区弃风限电率仍然较高,新能源项目集中大规模投产,市场消纳与调峰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八)经营情况
1.煤炭
(1)主要产品及用途:煤炭产品主要销售给内蒙古、吉林、辽宁等地区燃煤企业,用于火力发电、煤化工、地方供热及农牧民取暖用煤等方面。

(2)产品工艺流程:煤炭生产工艺为单斗汽车-半固定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工艺,剥离生产工艺为单斗汽车间断工艺、单斗汽车-半固定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排土机工艺半连续工艺、轮斗连续工艺。

(3)生产模式:公司煤炭生产采用单斗汽车-半固定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工艺,剥离生产采用单斗汽车间断工艺、单斗汽车-半固定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排土机工艺半连续工艺、轮斗连续工艺等,机械化程度100%。

(4)销售模式:销售渠道主要直接面向电厂、供热公司等终端用户销售,用户以五大发电集团、大型供热企业及上市公司为主。公司始终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加强资源衔接,严格实行“统一订货、统一请车、统一发运、统一结算”的销售原则。

(5)市场地位、竞争优势、市场份额及行业占比情况:公司现有煤炭产能 4,800 万吨/年,是蒙东及大东北区域内最大的煤炭生产企业,煤炭市场份额占整个大东北区域 10%以上,特别是公司煤炭经通霍线进入通辽市周边市场、吉林市场及辽宁中南部市场具有明显的运距优势,为煤炭稳产促销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同时,公司具有多年的煤炭开采历史,形成了管理优势、人才优势、技术优势,拥有开展煤炭贸易、煤炭竞价交易的经历,煤炭营销方式日趋多样化,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

2.火电
(1)主要产品及用途:电力销售给东北电网、山东华北电网及蒙东电力用户,用于电力及热力销售等。

(2)产品工艺流程:煤矿出产原煤→经皮带输送→储煤仓→经皮带输送→电厂锅炉原煤斗→给煤机→磨煤机→锅炉燃烧→锅炉生产蒸汽→汽轮发电机发电→500KV 升压站→500KV霍铝阿科沙线并入东北电网。

(3)生产模式: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就地消纳低热值煤实现“煤在空中走”的坑口发电厂,发电机组采用自动化集中控制模式,归口国家电网东北分部直接调度生产。

(4)销售模式:电力主要销售给东北电网、山东、华北电网及蒙东电力用户。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电力主要向内蒙古东部、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及华北地区输送。热力供应主要负责霍林郭勒市城区部分居民采暖负荷。

(5)市场地位、竞争优势、市场份额及行业占比情况:
市场地位: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600MW 机组是东北电网直调火电厂主力调峰机组。

竞争优势: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600MW 机组目前正处在良好的运营期间,作为东北电网通辽北部电网架构的主力核心大机组。随着机组投产以来进行的节能综合升级改造、灵活性辅助调峰改造等,机组能耗指标大幅降低,辅助调峰能力增加,持续盈利能力增强,同时作为坑口电站,上煤系统采用胶带供煤方式,运输成本相对占有竞争优势。

市场份额及行业占比情况: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600MW 机组,依托电投能源露天煤矿而建的大型坑口火电机组,主要燃用自有低热值煤炭,原煤价格、运输成本较为低廉,所发电力主要向东北地区负荷中心辽宁省输送,是东北地区盈利能力最强的火力发电机组之一。

3.铝业
(1)主要产品及用途:铝产品生产、销售主要包括铝液、铝锭和多品种铝。其中,铝液主要销售给周边铝加工企业,铝锭及多品种铝主要销往东北、华北地区。

(2)产品工艺流程:电解铝生产采用冰晶石-氧化铝熔盐电解法,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为氧化铝、氟化盐和阳极炭块,电解所需的直流电由整流所供给。溶解在电解质中的氧化铝在直流电的作用下,与炭阳极发生氧化-还原反应,生产出液态原铝,通过压缩空气形成的负压吸入出铝抬包内,再由抬包运输车送往铸造车间,铸造成重熔用普通铝锭。也可将部分铝液直接外卖。

(3)生产模式:全部采用冰晶石-氧化铝熔盐电解法,所需主要原材料为氧化铝、碳块和氟化盐等。

(4)销售模式:铝产品生产、销售主要包括铝液和铝锭。其中,铝液主要销售给周边铝加工企业,铝锭主要销往东北、华北地区。

(5)市场地位、竞争优势、市场份额及行业占比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拥有年产 86 万吨电解铝生产线。未来,扎铝二期 35 万吨绿电铝项目建设投产后将形成 121 万吨电解铝产能,产能将位居内蒙古自治区前列。

竞争优势:一是霍林河地区已经形成了煤电铝产业链,拥有距离煤炭产地近的自备电厂,具有电力成本优势。二是电解铝行业全国首例煤电铝烟气污染物趋零排放示范工程投运,环保优势明显。三是霍林河循环经济局域网扎铝二期 35 万吨绿电铝项目(配套 65 万风电)顺利开工,全球首个“煤-新能源-电-铝”联营及源网荷储直供新范式加速构建,循环经济绿电比例进一步提升。四是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稳定,高品质铝产出率相对较高,有稳定的中高端市场及客户。五是铝下游加工企业围绕公司周边建厂,铝水运输距离相对较近,安全性经济性较高。

4.新能源
(1)主要产品及用途:电力
(2)产品工艺流程:光伏,组件将光能转换成直流电能,采用逆变器转换为交流电,经箱变升至 35KV 通过集电线路到汇流母线,由主变升压送至电网。风电,风机将风能转换成交流电能,经箱变升至35KV通过集电线路到汇流母线,由主变升压送至电网。

(3)生产模式:风机和光伏组件利用风光资源进行发电。

(4)销售模式:主要销售给国家电网及蒙西电网用户。

(5)市场地位、竞争优势、市场份额及行业占比情况:
依靠内蒙古地区得天独厚的风能、光伏资源,电投能源拥有大量优质的风光资源储备,占据了较高的市场份额,尤其是在风电领域,其装机规模和发电量在当地名列前茅,在光伏发电市场也保持着快速增长的态势,不断扩大市场份额。优化风电场和光伏电站的选址,优选风能、光伏资源丰富且稳定的区域,能够保证较高的发电效率和稳定的电力输出,在市场竞争中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突泉县 44.5 万风电项目于 2024 年年底全容量投产,通辽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 110 万千瓦项目建设的有序推进,“十四五”期间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将大幅提升。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一)主要业务、产品、用途
电投能源主要业务:生产销售煤炭、铝、火电及光伏风电新能源等业务。

1、煤炭产品:主要销售给内蒙古、吉林、辽宁等地区燃煤企业,用于火力发电、煤化工、地方供热等方面。

市场地位:公司核定产能 4,800 万吨/年,经过多年耕耘,已成为大东北地区褐煤销售龙头企业,煤炭产品质量稳定,销售服务体系成熟,品牌形象根深蒂固,形成了比较稳定的用户群和市场网络。

2、电力销售给东北电网、山东华北电网及蒙东电力用户,用于电力及热力销售等。

市场地位:公司所属霍林河坑口电厂装机120万千瓦,依托露天煤矿而建的大型坑口火电机组,电力主要向东北地区负荷中心辽宁省输送,是东北地区主力供电机组,热力主要保障霍林郭勒市冬季供暖保供需求,为民生保供主要热源。

3、铝产品:生产、销售主要包括铝液、铝锭。其中,铝液主要销售给周边铝加工企业,铝锭主要销往东北、华北地区。

市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拥有86万吨/年产能电解铝生产线,同时拥有180万火电和105万新能源装机的自备电厂,具有规模优势、“煤电铝”产业协同优势。生产长期安全稳定运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及排放指标处于行业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有力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得到了广泛认可。

4、新能源电力产品:公司新能源装机499.94万千瓦(不含储能),分布在内蒙古地区、山西、山东等地区。其中内蒙古区域依托良好的风、光资源优势,有着较强的盈利能力。主要销售给国家电网、蒙西电网及电力用户,用于电力销售。

市场地位:公司与通辽市政府企地联手,共同推动“三北”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落实自治区党委“六个工程”战略部署,打好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的具体措施,将进一步推动绿色发展和新能源建设,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共赢。立足内蒙古市场的基础上,通过在山东、山西等风光资源丰富地区投资建设新能源项目,市场的份额稳步提升,逐步形成了全国性的新能源产业布局。公司新能源与火电形成互补协同效应,实现风火打捆外送营销策略,提高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二)经营模式、工艺流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目前煤炭核定产能共计4,800万吨/年。

采购模式:公司物资与采购管理工作执行 “一个标准、两级集中、三级管理、四者分离”的管理体系。公司招标采购的需求者、实施者、决策者、监督者遵循“四者分离”的原则,贯彻落实招投标工作内部监督制衡机制。

生产模式:公司煤炭生产采用单斗汽车-半固定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工艺,剥离生产采用单斗汽车间断工艺、单斗汽车-半固定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排土机半连续工艺、轮斗连续工艺等,机械化程度100%。

销售模式:销售渠道主要直接面向电厂、供热公司等终端用户销售,用户以五大发电集团、大型供热企业以及上市公司为主。公司始终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加强资源衔接,严格实行“统一订货、统一请车、统一发运、统一结算”的销售原则。

工艺流程:煤炭生产工艺为单斗汽车-半固定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工艺,剥离生产工艺为单斗汽车间断工艺、单斗汽车-半固定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排土机半连续工艺、轮斗连续工艺。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模式(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拥有2×600MW国产亚临界直接空冷机组。

采购模式:采购公司煤炭,生产用煤满足2×600MW机组能源保供需求。

生产模式: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就地消纳低热值煤实现“煤在空中走”的坑口发电厂,发电机组采用自动化集中控制模式,归口国家电网东北分部直接调度生产。

销售模式: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电力主要向内蒙古东部、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及华北地区输送。热力供应主要负责霍林郭勒市城区部分居民采暖负荷。

工艺流程:煤矿出产原煤→经皮带输送→储煤仓→经皮带输送→电厂锅炉原煤斗→给煤机→磨煤机→锅炉燃烧→锅炉生产蒸汽→汽轮发电机发电→500KV升压站→500KV霍铝阿科沙线并入东北电网。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模式(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拥有年产86万吨电解铝生产线。

采购模式:公司物资与采购管理工作执行 “一个标准、两级集中、三级管理、四者分离”的管理体系。公司招标采购的需求者、实施者、决策者、监督者遵循“四者分离”的原则,贯彻落实招投标工作内部监督制衡机制。

(1)大宗原材料:由集团公司铝业贸易平台铝业国贸统一运作,采用集约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的运作方式。

(2)其它材料及配件:生产所用的附属材料及配件采购模式以上级单位集中招标、非招标集中采购、总包配送为主,电商化采购、应急采购为辅。

①集中招标、非招标集中采购:收集、汇总统一上报上级单位后实施。

②总包配送:按照《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大宗通用物资总包配送管理实施办法》及《公司总包配送实施办法》执行。

③电商化采购、应急采购:由公司自行管理,在指定平台实施。

生产模式:全部采用冰晶石-氧化铝熔盐电解法,所需主要原材料为氧化铝、碳块和氟化盐等。

销售模式:铝产品生产、销售主要包括铝液和铝锭。其中,铝液主要销售给周边铝加工企业,铝锭主要销往东北、华北地区。

工艺流程:电解铝生产采用冰晶石-氧化铝熔盐电解法,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为氧化铝、氟化盐和阳极炭块,电解所需的直流电由整流所供给。溶解在电解质中的氧化铝在直流电的作用下,与炭阳极发生氧化-还原反应,生产出液态原铝,通过压缩空气形成的负压吸入出铝抬包内,再由抬包运输车送往铸造车间,铸造成重熔用普通铝锭。也可将部分铝液直接外卖。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模式(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所属新能源发电企业
采购模式:风电主机(含塔筒、锚栓锚板)采用集中招标采购+储备容量采购模式,一次招标,全年主机采购储备容量比选、复核后实施采购。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无功补偿装置、电缆、干变、箱变、开关柜、汇流箱等物资实施集团公司总包配送采购,其余主辅设备由公司集中采购实施。储能项目方面,储能电池物资可实施集团电商化采购,应用集团公司对应框架协议,实施平台比选定标。施工方面,包含主机的工程总承包(包括EPC/PC/EP)、光伏组件的主体工程总承包(包括EPC/PC/EP)、估(概)算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主体工程总承包(包括EPC)由集中招标采购,剩余项目由公司实施采购。

生产模式:风机和光伏组件利用风光资源进行发电。

销售模式:通过市场化交易在国家电网及蒙西电网消纳。

光伏发电工艺流程:组件将光能转换成直流电能,采用逆变器转换为交流电,经箱变升至35KV通过集电线路到汇流母线,由主变升压送至电网。

风力发电工艺流程:风机将风能转换成交流电能,经箱变升至 35KV 通过集电线路到汇流母线,由主变升压送至电网。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模式(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其他采购
公司物资与采购管理工作执行 “一个标准、两级集中、三级管理、四者分离”的管理体系。公司物资与招标采购工作均按照 “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平台”相关要求规范组织实施;在招标组织管理体系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应当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物资(生产原材料除外),均实行集中管理,由公司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所有物资与招标采购工作实行分类负责管理,并遵循“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按照权限负责主要品类的集中招标管理,所属单位在公司授权下,负责应急和电商化采购的组织实施;公司招标采购的需求者、实施者、决策者、监督者遵循“四者分离”的原则,贯彻落实招投标工作内部监督制衡机制。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模式(采购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6、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煤炭、火电、铝、光伏风电新能源业务。

(1)煤炭业务:2024 年实际生产原煤 4,799.60 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 3.11%。2024年实际销售原煤4,775.97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2.77%。

(2)火电业务:2024 年实际发电量 552,784.20 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降低 1.38%。

2024年实际售电量503,404.18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降低1.47%。

(3)铝业务:2024年实际生产电解铝90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2.85%,2024年实际销售电解铝90.01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2.66%。

(4)光伏风电新能源业务:2024年实际发电量602,660.37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加94.70%。2024年实际售电量595,754.84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加94.96%。

2024 年实现利润总额 692,605.07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8.35%。利润总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煤炭、铝产品销售单价及销量增加。

(三)矿产勘查活动及支出
1、采矿权范围内的勘探
根据 2001 年 10 月 16 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内蒙古自治区霍林河煤田一号露天矿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该矿山累计资源储量 138,708 万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查明资源储量中,累计动用资源储量 62,812.7 万吨。霍林河一号露天矿 2024 年动用资源量3,116.39万吨。

根据2004年9月13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内蒙古自治区霍林河煤田扎哈淖尔露天矿矿产资源储量分割核实报告》,该矿山累计资源储量121,716万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查明资源储量中,累计动用资源储量 29,977.63 万吨。扎矿 2024 年动用资源量1,869.16万吨。

2、生产补充勘探
2024年全年只进行生产补充勘探,全年勘探进尺3,367.35米,累计施工12个孔(均为扎哈淖尔露天矿钻孔)。

3、勘探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补充勘探支出费用550万元,资本化为0万元。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现有煤炭产能4,800万吨/年,是蒙东及大东北区域内最大的煤炭生产企业,特别是公司煤炭经通霍线进入通辽市周边市场、吉林市场以及辽宁中南部市场具有明显的运距优势,随着东北三省煤炭落后产能的退出,区域内煤炭需求缺口进一步加大,为煤炭稳产促销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同时,公司具有多年的煤炭开采、销售历史,形成了管理优势、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并拥有开展煤炭贸易、煤炭竞价交易的经验,煤炭的营销方式日趋多样化,公司竞争力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煤炭生产经营所需的采矿权资产,报告期核心竞争力采矿权资产未受到影响。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1)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实现营业总收入 2,985,905.1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1.23%;实现营业利润 706,521.08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9.49%;实现利润总额 692,605.07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8.35%,利润总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煤炭、铝产品销售单价及销量增加;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534,161.3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15%;基本每股收益2.38元,比上年同期提高12.80%;资产总额5,163,428.73万元,比年初增加 6.46%;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 3,460,333.99 万元,比年初增加 12.03%。

(2)业务经营情况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主要包括煤炭产品、电力产品、电解铝产品。

煤炭产品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 35.45%,产品主要销往内蒙古、吉林、辽宁地区;电力产品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 11.33%,产品主要销往内蒙古、吉林、辽宁、华北地区;电解铝产品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 53.22%,产品主要销往内蒙古、辽宁、华北地区。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 11.23%,营业成本比去年同期增加 7.56%,期间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 16.4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去年同期增加 143,978.79 万元。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 2,985,905.15 万元,同比增加 301,352.18 万元,增幅 11.23%,主要是煤炭、铝产品销售单价及销量同比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1,969,113.12万元,同比增加138,398.43万元,增幅7.56%,主要是电解铝原材料成本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财务费用22,529.44万元,同比增加7,990.46万元,增幅54.96%,主要是子公司内蒙古青格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转为经营期,借款利息计提科目由在建工程变为财务费用。

4)报告期内管理费用97,924.49万元,同比增加9,646.07万元,增幅10.93%,主要是人工成本同比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销售费用6,442.06万元,同比增加303.21万元,增幅4.94%,主要是人工成本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类型和利润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4年 2023年 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29,859,051,547. 04100%26,845,529,756. 25100%11.23%
分行业     
煤炭行业10,585,007,485. 6435.45%9,482,070,711.9 835.32%11.63%
煤电行业1,732,191,847.2 65.80%1,819,702,747.7 56.78%-4.81%
新能源发电行业1,651,699,145.1 35.53%965,780,632.443.60%71.02%
有色金属冶炼15,890,153,069. 0153.22%14,577,975,664. 0854.30%9.00%
分产品     
煤炭产品10,194,539,597. 3234.14%9,119,035,197.0 533.97%11.79%
煤电产品1,731,426,573.9 55.80%1,804,531,570.5 56.72%-4.05%
风电电力产品1,336,500,123.9 04.48%599,355,122.162.23%122.99%
太阳能电力产品294,184,881.220.98%362,334,997.831.35%-18.81%
电解铝15,663,368,558. 9652.46%14,302,781,646. 8653.28%9.51%
其他639,031,811.692.14%657,491,221.802.45%-2.81%
分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20,851,915,099. 6769.83%18,422,619,030. 5268.62%13.19%
吉林省2,653,267,799.1 18.89%2,424,843,701.5 49.03%9.42%
辽宁省5,176,984,540.2 717.34%4,932,839,429.4 418.37%4.95%
华北1,049,914,589.8 73.52%852,347,736.903.18%23.18%
华东64,338,805.790.21%164,640,046.710.61%-60.92%
黑龙江省62,630,712.330.21%44,141,979.280.16%41.88%
青海省0.000.00%4,097,831.860.02%-100.00%
分销售模式     
直销29,859,051,547. 04100.00%26,845,529,756. 25100.00%11.23%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分行业      
煤炭行业10,585,007,4 85.644,310,978,97 9.7659.27%11.63%1.89%3.89%
新能源发电行 业1,651,699,14 5.13913,335,077. 9144.70%71.02%103.27%-8.77%
有色金属冶炼15,890,153,0 69.0113,086,800,9 72.6417.64%9.00%6.80%1.70%
分产品      
煤炭产品10,194,539,5 97.324,264,233,06 7.8458.17%11.79%2.73%3.69%
风电电力产品1,336,500,12 3.90713,398,267. 1246.62%122.99%233.77%-17.72%
太阳能电力产 品294,184,881. 22199,326,252. 1632.24%-18.81%-12.00%-5.24%
电解铝15,663,368,5 58.9612,894,383,3 68.0217.68%9.51%6.70%2.17%
分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20,851,915,0 99.6714,060,190,9 47.4732.57%13.19%7.98%3.25%
吉林省2,653,267,79 9.111,277,307,42 6.8551.86%9.42%5.80%1.65%
辽宁省5,176,984,54 0.273,517,072,00 7.4132.06%4.95%4.63%0.20%
分销售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4年2023年同比增减
煤炭行业销售量万吨4,775.974,647.432.77%
 生产量万吨4,799.604,654.743.11%
 库存量万吨61.9638.3361.65%
      
电力行业销售量万千瓦时1,099,159.02816,479.7134.62%
 生产量万千瓦时1,155,444.57870,048.6332.80%
 库存量    
      
有色金属冶炼销售量万吨90.0187.682.66%
 生产量万吨90.0087.512.85%
 库存量万吨0.010.02-50.00%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煤炭库存量同比增加23.63万吨,电解铝产品期末库存量同比减少0.01万吨,主要原因为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及产品产
销实际情况,导致库存变化;电力行业销售量增加282,679.31万千瓦时,生产量增加285,395.94万千瓦时,主要是风电
项目陆续投产所致。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固体矿产资源业的披露要求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4年2023年同比增减
煤炭行业销售量万吨4,775.974,647.432.77%
 生产量万吨4,799.604,654.743.11%
 库存量万吨61.9638.3361.65%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项目2024年 2023年 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 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 重 
煤炭行业煤炭4,310,978,97 9.7621.89%4,230,833,89 6.5223.11%1.89%
煤电行业煤电1,380,016,21 1.307.01%1,373,349,99 2.207.50%0.49%
新能源发电行 业风电、太阳能 发电913,335,077. 914.64%449,324,498. 152.46%103.27%
有色金属冶炼电解铝13,086,800,9 72.6466.46%12,253,638,5 26.4666.93%6.80%
单位:元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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