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新华传媒(600825):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25 公司简称:新华传媒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除戴丽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戴丽董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公司董事戴丽因身体原因无法出席董事会,未能签署 2024年年度报告书面确认书,未能对 2024年年度报告发表意见,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3、未出席董事情况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44,887,8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538,654.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按照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属于新闻和出版业。根据Wind数据,目前A股新闻和出版业上市公司共29家,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合计 1,012.87亿元,同比下降2.11%,净利润合计94.70亿元,同比下降26.18%。 据图书行业咨询机构《北京开卷》发布的报告显示,2024年总体图书零售市场码洋同比下降1.52%,总体(不含教辅教材)市场码洋同比下降4.83%。受外部经济大环境影响,大众消费更加谨慎,图书零售市场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从渠道上看,实体店、平台电商以及垂直及其他电商依然呈现负增长。内容电商(原短视频电商)虽然保持正向增长,但是增速明显有所放缓。 2024年整体图书零售市场码洋规模为1,129亿,和2023年相比,码洋规模出现下降,恢复到2019年的88%。从不同渠道码洋结构比例看,平台电商码洋比重40.92%,内容电商码洋比重30.38%,垂直及其他电商和实体店分别是14.70%和13.99%。 公司是横跨图书发行和报刊经营两大领域、国内第一家实现上市的文化传媒企业,也是2013年10月组建的上海报业集团旗下唯一上市公司和主要资本平台。公司已形成图书发行、报刊经营、广告代理及传媒投资等业务板块,旗下图书发行业务主体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是上海地区唯一使用“新华书店”集体商标的企业,拥有位于上海的所有新华书店、上海书城、江南书局以及特色书店 1925书局、1927·鲁迅与内山纪念书局,直营网点五十家,同时还拥有上海市幼儿园教材、中小学教材和中专职学校教材的发行权;公司还拥有《上海学生英文报》的经营权,在沪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1、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类型分为图书、文教用品和其他,其中图书和文教用品构成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其他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新华连锁其他商品销售收入以及原广告业务延伸后会计分类为其他业务的销售收入。 2、主要业务的经营状况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图书和文教用品。图书是公司最主要的传统主营业务,近年来受到数字化图书、网上书店迅猛发展的影响,业务规模增长减缓,但主营业务收入走势整体平稳;文教用品也是公司传统的主营业务之一,由于文教用品消费对象的特定性以及该业务领域的特殊性,公司文教用品业务收入总体保持平稳。 3、各业务板块间的协同效应 公司主要业务板块之间的专业相关性较强,具有一定的协同效应,有助于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公司拥有较发达的实体门店系统,与广告代理业务联系紧密,能较好地相互促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32,250,091.31元,同比上升9.75%,利润总额65,001,107.45元,同比上升53.4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458,216.87元,同比上升11.8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866,610,548.6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451,348,283.55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