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精进电动(688280):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精进电动: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280 公司简称:精进电动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公司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四条第(二)项上市标准上市,上市时尚未盈利。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30,490.0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641.3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8,939.8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实现盈利。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详情敬请查阅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余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文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成丽芳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因公司尚未盈利,本年度没有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为红筹企业 □本公司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一)特别表决权的设置情况 1、设置特别表决权安排的股东大会决议 2019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授予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正定北翔能动科技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特别表决权的议案》,并修改公司章程,设置特别表决权。 根据特别表决权设置安排,将控股股东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69,677,522股公司股份转换为特别表决权股份,北翔新能源持有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为其他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的10倍。 北翔新能源及其实际控制人余平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对需要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具有绝对控制权。 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而发行的股票,及公司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的股票,均属于普通股份,不拥有特别表决权。 2、特别表决权安排的运行期限 2019年10月14日,公司设置了特别表决权。特别表决权设立至今,运行正常。除非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终止特别表决权安排,公司特别表决权设置将持续、长期运行。 3、持有人资格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发展或业务发展或业务增长等作出重大贡献,并且在公司上市前及上市后持续担任公司的董事的人员或者该等人员实际控制的控制主体。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达到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 公司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及其实际控制人余平符合上述要求。 4、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北翔新能源持有公司11.81%的股份及57.24%的表决权,实际控制人余平通过北翔新能源、赛优利泽和BestE-Drive合计控制公司59.29%的表决权。 5、持有人所持有的特别表决权股份能够参与表决的股东大会事项范围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除北翔新能源外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北翔新能源持有的69,677,522股股份为拥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每一特别表决权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的比例为10:1。 尽管有前述安排,公司股东对下述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1) 修改公司章程; (2) 改变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 聘任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4) 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事务所; (5)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公司股东大会对前述第(2)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除外。 除上述情形外,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对股东大会决议进行表决时,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差异化表决。 6、股份锁定安排及转让限制 (1)不得增发特别表决权股份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除同比例配股、转增股本情形外,不得在境内外发行特别表决权股份,不得提高特别表决权比例。公司因股份回购等原因,可能导致特别表决权比例提高的,应当同时采取将相应的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等措施,保证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原有水平。 (2)特别表决权股份转让限制 特别表决权股份不得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但可以按照《公司章程》和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转让。 (3)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转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特别表决权股份应当按照1:1的比例转换为普通股份:① 拥有的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不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和最低持股要求,或者丧失相应履职能力、离任、死亡; ② 实际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失去对相关持股主体的实际控制;③ 拥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向他人转让所持有的特别表决权股份,或者将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他人行使; ④ 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发生前述情形的,特别表决权股份自相关情形时即转换为普通股份,相关股东应当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具体情形、发生时间、转换为普通股份的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剩余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等情况。 发生前述第④项情形的,公司已发行的全部特别表决权股份均应当转换为普通股份。 (二)特别表决权对股东大会议案的影响及对中小股东权益可能的影响特别表决权机制下,公司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及实际控制人余平能够决定公司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对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也能起到类似的决定性作用,限制了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的其他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影响。 若包括公众投资者在内的中小股东因对公司重大决策与北翔新能源及余平持有不同意见而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反对,则有较大可能因每股对应投票权数量的相对显著差异而无足够能力对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产生实质影响。 在特殊情况下,北翔新能源及余平的利益可能与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一致,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 特别表决权机制影响股东大会议案的具体情况如下: 1、如下决议不适用特别表决权: (1) 修改公司章程; (2) 改变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 聘任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4) 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事务所; (5)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2、适用特别表决权且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事项,适用特别表决权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该等事项的决策能力提升,仍无法确保其同意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其他股东的反对票达1/3以上,该议案无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具体事项如下: (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章程第四条第(四)项所列担保交易,即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3)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4)股权激励计划; (5)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 (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3、适用特别表决权且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事项,设置特别表决权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绝对决策控制能力,能够确保由其同意的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其他股东即使达成一致,仍不能否决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表决同意的议案。 (三)防范特别表决权滥用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具体措施 1、防范特别表决权机制滥用的措施 (1)安排合适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以平衡控制权 (2)严格限制特别表决权权限范围 公司设置特别表决权,系为了保证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平对公司的控制权,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从而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余平作为精进电动的创始人、实际控制人及核心管理层能够集中公司表决权,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效果。特别表决权边界清晰,不适用有关投资者基本权利的若干重大事项。 (3)对特别表决权股份施加更严格的减持限制 特别表决权股份相对于普通股份受到更严格的减持限制,使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股东相对于持有普通股份的其他股东、公众投资者更加重视公司的长期、稳定的发展,制约其滥用特别表决权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根据《上市规则》第4.5.8条和《公司章程》规定,特别表决权股份不得在二级市场交易,但可以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转让。 根据《上市规则》第4.5.9条和《公司章程》规定,出现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向他人转让所持有的特别表决权股份,或者将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他人行使时,特别表决权股份应当按照1:1的比例转换为普通股份。 2、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措施 除以上防范特别表决权机制滥用的措施外,公司还设置了如下具体制度及措施,能够充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1) 重视股东分红权 公司已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对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探讨,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 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 公司设置了3名独立董事,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了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就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判断等特殊职权,并规定其有权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在审议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更有利于强化独立董事代表中小股东利益发挥独立监督的职能。 (3) 中小股东享有董事提名权及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权 根据《公司章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亲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额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4) 建立规范关联交易等一系列制度 公司依法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通过将数额较大的交易及重要事项的审批权限置于公司股东大会层面,形成总经理决策、董事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不同层级决策程序,防范管理层损害公司及公众投资者利益的不当行为。 (5) 强化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督办法(试行)》对于信息披露的监督要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就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程序、媒体、权限和责任、保密措施、机构和联系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 除遵守信息披露的一般性要求外,公司还将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4.5.11条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特别表决权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以及特别表决权安排下保护投资者合法有关措施的实施情况。 3、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就特别表决权出具的相关承诺 就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控股股东北翔新能源出具了《关于行使特别表决权的承诺函》,承诺: 菏泽北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企业”)系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公司章程》持有公司特别表决权。本企业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行使权益,不得滥用特别表决权,不得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本企业将及时改正,并依法承担对投资者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9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11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7 第四节 公司治理............................................................................................................................58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84 第六节 重要事项............................................................................................................................9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3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14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14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143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130,490.0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0.64%。营业收入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的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和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收入比去年同期有大幅增长,其中乘用车和商用车电驱动系统收入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在乘用车电驱动系统方面,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投产的国内项目开始逐渐放量。除此之外,2024年新投产的国内乘用车产品也进一步拉动了收入的增长,所以乘用车电驱动系统收入增长较为明显。商用车电驱动系统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和国外客户需求都有增长,需求的增长拉动了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多项客户的产品开发与服务工作,所以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较多。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641.33万元,较去年同期亏损减少24.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939.83万元,较去年同期亏损减少19.87%,主要系随着公司2023年和2024年投产项目开始放量,报告期产品销量和收入大幅增长;另外,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多项客户的产品开发和服务工作,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较多。 以上收入的增加,改善了公司毛利,对净利润的改善影响也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9.97万元,较去年同期改善103.74%,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较多,导致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7,972.24万元,同比2023年末下降42.88%。 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内亏损造成净资产减少。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中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等指标同比2023年度改善比较明显,主要系2024年度亏损较2023年减少的结果。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新能源汽车行业在全球范围内取得了显著进展,特别是在中国市场,该行业展现出了强大的活力,电车智能化成为行业发展的明确趋势,而在电池技术、驱动电机技术等关键领域也取得了重要突破,为新能源汽车的续航能力和性能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在政策扶持、技术创新以及消费者环保意识不断提升的共同推动下,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增长。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于2025年1月13日发布的2024年中国汽车工业产销信息,2024年,中国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全年产销稳中有进,产销量继续保持在3000万辆以上规模。 政府继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包括购车补贴、税收优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为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降低了消费者的购车成本,也促进了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完善和发展。 受益于相关政策,国内新能源汽车持续增长,产销量双双突破1000万辆,累计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9%,较2023年提高9.3个百分点。其中,纯电动汽车销量占新能源汽车比例为60%,较2023年下降10.4个百分点;插混汽车销量占新能源汽车比例为40%,较2023年提高10.4个百分点。 插混汽车的增长迅速,成为带动新能源汽车增长的新动能。 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方面,在2024年的下半年,以月为单位的新能源汽车市占率已经突破了50%,以年份计,则是刚刚突破40%。 国内新能源汽车品牌方面,2024年,中国品牌新能源乘用车的市占率达到65.20%,比2023年提高近10个百分点。 展望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电动化与智能化的深度融合将成为核心主题。相关机构预测新能源汽车销量将有望实现超过30%的年增长率。这主要是由于油电形势逆转,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加速转变,国内消费刺激政策延续,以及车企加速新能源转型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在发展趋势上,插混增程车型将向纯电化发展,大电池和超长纯电续航成为趋势;受国际贸易保护政策影响,新能源汽车出口主要以插混、增程车型为主,以应对贸易壁垒和全球用户需求。 2024年,精进电动在董事长余平的带领下,吹响了“向优秀的制造企业转型”号角。在长期的研发和创新成果的推动下,公司在2024年迎来了前所未有的业务增量。但是,公司也认识到随着产业成熟度的增加,市场竞争的重心已经从技术核心转向了质量、成本和交付的运营核心;没有强大的制造运营和成本控制的能力,再多的创新和技术、再多的市场机遇,都无法构建优质、稳健、可持续的经营。围绕“向优秀的制造企业转型”的目标,公司在制造领域投入了大量资源,让更多的优秀的人才向制造运营转型,重塑了制造组织架构并强化了管理。公司建立了高效,实用的制造数据报表体系,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有效地改善提高运营效果。公司在2024年持续优化公司不同地区的生产和运营,提高生产基地的集中度和规模效应,降低运营成本。 在过去一年里,公司的“大系统”业务取得了重大突破,公司配套国内主要车企越野车型的前后三合一电驱和增程发电机系统投入量产,并通过关键的核心技术树立了行业标杆;配套欧洲大型整车厂的小型三合一电驱动系统获得定点,未来投产后将可能成为公司历史上批量最大的产品;配套国内主机厂的混动电驱系统即将在2025年投入量产;更重要的是,公司终于突破了全球行业非常具有价值的一个细分市场,赢得了一款欧美畅销车型的业务;该项目的体量、技术壁垒和整车品牌形象将成为公司未来高速发展的又一个加速器。具体而言,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主要如下: 1、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130,490.06万元,同比增加50.64%。公司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营业务中的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和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收入比去年同期有大幅增长,其中乘用车和商用车电驱动系统收入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在乘用车电驱动系统方面,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投产的国内项目开始逐渐放量。除此之外,2024年新投产的国内乘用车产品也进一步拉动了收入的增长,所以乘用车电驱动系统收入增长较为明显。商用车电驱动系统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和国外客户需求都有增长,需求的增长拉动了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 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多项客户的开发和服务工作,所以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较多。以下为公司主营业务中各业务板块2024年与2023年营业收入的变动比较: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641.33万元,较去年同期亏损减少24.3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939.83万元,较去年同期亏损减少19.87%;基本每股收益-0.74元,较去年同期亏损减少24.49%。具体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主要系随着公司2023年和2024年投产项目开始放量和产品需求的增加,报告期产品销量和收入大幅增长;另外,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多项客户的产品开发和服务工作,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较多。以上收入的增加,改善了公司毛利,对净利润的改善影响也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9.97万元,较去年同期改善103.74%,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较多,导致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研发和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研发费用11,099.13万元。公司仍然围绕着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的各大总成,多方向推进研发项目,重点加大高度集成化的乘用车和商用车“多合一”电驱动系统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研发成果主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乘用车领域,公司的电驱动系统的研发持续取得突破,多个项目已经或正在全球市场走向量产。公司为国内某大整车集团开发的用于越野车的高功率、高转矩三合一系统于本年度投产,该三合一系统运用第三代半导体碳化硅控制器、高性能扁线电机、电磁差速器锁等先进技术,是公司在高中端SUV、越野车电驱系统方面的代表性产品。为车型开发的一体化增程器总成也投入生产,该系统采用扁线,油水复合冷却技术,有效提升额定功率;电机和发动机曲轴一体化设计有效地减少零部件,缩小体积,降低系统重量,同时实施主动减振功能,获得极佳的NVH性能。 公司在交付一汽、上汽、奇瑞等的乘用车扁线电机产品在2023年、2024年逐渐量产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了产品的量产工艺性,实现了产品的达产稳定交付。为国内一个知名乘用车品牌配套的三合一系统基本开发完毕,进入量产前准备。公司开始开发一个三合一总成系统,该系统集成了高效扁线绕组,两级减速器和成熟可靠的控制器,该系统已经获得全球知名主机厂定点。公司还进行了新一代油冷电机技术和扁线电机技术开发工作,目标是进一步提升电机性能,为开拓高性能乘用车和商用车电驱桥市场奠定良好基础。 在商用车领域,本年度公司持续投入商用车多合一系统的升级和开发,包括小型混联系统,为降低商用车电驱动系统成本、减轻重量、提高可靠性开发了新一代深度集成的一系列纯电三合一系统。围绕从轻型到中重型的商用车驱桥技术方向,继续完善商用车扁线电机产品谱系,实现了轻卡、客车到中重卡的全面覆盖,其中轻卡扁线桥驱电机稳定量产,客车扁线桥驱电机开展了各项验证并即将量产。中重卡电机产品在多个客户实现了样车装车,部分客户的中重卡桥驱电机实现了量产。 在非汽车用领域,为国际客户开发的电动摩托车驱动电机完成了所有试验验证,实现了量产交付。 在传动核心技术方面,公司独创的直磁型双稳态电磁离合器应用到了多种产品中,配套国内知名越野车型品牌。双稳态电磁离合器是公司多年在电磁离合技术方面研发的最新成果,是公司在高中端电驱动总成和传动产品中的关键的差异化技术之一。双稳态电磁离合器技术目前市场需求与日俱增,但从技术研发方面,据公司了解,除精进电动外,暂未有其他有能力开发相关产品的国内企业。国际企业里,也仅有几家头部企业具有相关产品的研发能力。公司自主研发的双电机多合一集成化动力总成,采用双稳态离合器作为双电机轴的锁止装置,对比传统的双电机技术,提高了安全性和动力性,特别是在越野车上,提高了脱困能力,目前已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已经完成关键的设计验证工作。除以上多合一系统外,公司还投入了更高集成化度和高产值系统的开发工作。该系统定位全球市场,适配高中端车型,公司已向客户交付样机,并搭载整车验证。该系统的研发将会为公司的产品开拓新的应用市场。 在控制器领域,除了配套精进电动的电机系统和多合一电驱动系统以外,单体控制器的研发和产业化也取得了很多进展。为大众商用车集团开发的800V高压碳化硅控制器已经完成开发,进入了小批量生产阶段。为北美客户电动重卡桥配套的800V碳化硅控制器,已完成主开发任务,开始小批量生产。公司采用国产自主研发的多核MCU芯片及国产碳化硅器件的控制器已经配套乘用车项目,进入批量生产,填补了国内空白,解决了芯片卡脖子问题。为国内一个知名乘用车三合一系统配套的控制器已经完成开发,整个系统进入量产前准备。 在软件系统领域的软件功能安全开发方面,研发部门继续完善算法和强化软件功能,包括热量回收,降低共模电压,优化两档箱系统换档过程算法等工作,可以实现提升车辆在冬季的舒适性和电池性能和减低变速箱换挡时间等功能。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新增境内已授权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7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境外已授权专利达到36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拥有软件著作权26项,境内已授权发明专利61项、实用新型专利332项、外观设计专利125项、境外已授权专利176项。 3、业务合作和产品市场 公司业务聚焦产品技术领先,客户构成主要为行业内的头部企业,比如Stellantis集团及其旗下多个品牌和产品平台、福特汽车、中国一汽、北汽集团、上汽集团、广汽集团、奇瑞集团、小鹏汽车,商用领域的比亚迪、宇通集团、福田集团、中通客车、庆铃汽车、汉德车桥和东风集团等。公司在不断拓展国内业务的同时,利用领先的技术,突出的研发能力和国际化的研发和管理团队优势,以精进北美为桥头堡,积极开拓海外业务,扩大北美基地的业务规模。公司除了与国外的Stellantis、TRATON集团及其下属的MAN、斯堪尼亚、大众商用车、艾里逊、PlasticOminum(彼欧集团)等著名传统企业及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建立了紧密的业务关系外,也积极开发海外新能源汽车新势力客户,并且与这些客户开展了多项目和多方面的合作业务,为未来公司海外业务的增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在电驱动领域积累的技术和know-how,开拓了电动摩托车和非车用新能源电驱动系统的市场。公司获得欧洲电动摩托车驱动系统量产定点,并已经于本年度投产。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 精进电动是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国内领军企业之一,从事电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已对驱动电机、控制器、传动总成和控制器软件自主掌握核心技术和实现完整布局。精进电动为客户提供电驱动系统的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凭借卓越的产品性能、突出的系统级供应能力、领先的研发水平和高效的技术服务,赢得了国内外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客户的信赖,是我国少数能够持续获得全球知名整车企业电驱动系统产品量产订单的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企业。公司充分利用在电驱动领域积累的技术和know-how,也开拓了电动摩托车和非车用新能源电驱动系统的市场。公司坚持自主研发与持续创新,建立了国际化的研发团队和全球化的组织架构,目前已在北京、上海、正定、菏泽以及美国底特律设立了研发和生产基地。 2、公司主营产品 公司核心产品为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公司产品具有高度集成、高功率密度、高转矩密度、高可靠性、高效率、低振动噪声水平的技术特点。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氢燃料汽车等主流技术路线均有成功量产项目的经验。 电驱动系统包括以下几大总成:驱动电机总成(将动力电池的电能转化为旋转的机械能,是输出动力的来源)、控制器总成(基于功率半导体的硬件及软件设计,对驱动电机的工作状态进行实时控制,并持续丰富其他控制功能)、传动总成(通过齿轮组降低输出转速提高输出扭矩,以保证电驱动系统持续运行在高效区间)和与以上相关的储能系统。新能源汽车的电驱动系统,在高温、高湿、振动的复杂工作环境下,基于实时响应的软件算法,高频精确地控制电力电子元器件的功率输出特性,实现对驱动电机的控制,最终通过精密机械零部件对外传输动力。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以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实际需求为导向,制定公司技术及产品中、(1) 自主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部门以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国际技术动态、客户需求为导向,采用差异化竞争的策略,依靠具有丰富经验的国际化研发团队,研发新工艺、新技术,完成技术方案的验证,把研发成果快速产业化,取得了一系列的技术创新和突破。此外,公司在美国组建了专业的研发团队,结合中国以及美国双方研发团队的各自优势,共同研发用于公司产品的差异化相关技术,提升公司产品性能。同时公司制定了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对研发项目的立项、审批、执行等流程进行了规定。 (2) 合作研发模式 整车企业与核心零部件供应商在新车型或新产品规划的初期就开始深度合作同步研发,是汽车行业的常见模式。此等安排既可以共担风险又能够同步优化、提高效率。 公司的合作研发工作主要分为两类:一是预研项目,公司协助客户进行特定领域的技术论证或技术储备;二是量产项目,在达到量产阶段之前的产品设计、样品试制、实验验证与工装模具开发等服务。公司与客户签订具体协议之后,公司根据客户要求的产品参数、技术指标、试验项目等具体情形,组织人员进行定制化的技术开发与服务工作,并设置重要工作节点,接受客户的验收。 公司技术开发与服务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1)工装模具业务:主要包括整车企业客户新车型项目进入量产之前的工装设计、模具开发等;(2)技术服务业务:主要包括整车企业客户新车型项目的同步开发;非整车企业的工装模具开发、产品预研、样机试制等;有明确需求订单的新车型项目的技术服务。 在与客户签订相关协议之后,公司根据客户要求的产品参数、技术指标,组织人员进行研发,具体包括多个阶段,并设置质量门节点。每个节点进行阶段性评审,只有顺利通过质量门节点的阶段性评审,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公司按照产品开发程序实施开发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并按照协议约定将样件送交相应整车企业客户,后者将对公司提供的样件进行鉴定和验审,并对可能存在的缺陷提出解决方案,公司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进行调整,待最终通过客户的验审环节后,确认前期技术开发与服务收入,进而双方另行签署量产协议,开始形成产品订单。 2、采购模式 为保障公司产品质量和性能,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体系。潜在供应商经过公司内部评审之后,纳入潜在供应商名录。公司技术相关部门进一步评估供应商小批量样件和进行现场的PPAP(ProductionPartApprovalProcess,生产件批准程序)核查,并基于核查情况要求供应商出具PSW(PartSubmissionWarrant,零件提交保证书)。公司获得供应商出具的PSW之后,将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目录,具备批量供货资格。 采购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并获得批准之后,采购部门在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基础之上,结合销售部门的订单预测、生产部门的交付情况以及原材料实时库存信息,综合制定采购计划。 采购部门在合格供应商目录范围内组织必要的招标程序,并与最终确定的合格供应商就服务范围、产品参数、质量要求、账期约定、保密条款等完成谈判并签署相关协议。供应商到货后,经过检验合格的,准予入库。在价格调整机制方面,采购部将定期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及价格调整,并对供应商提出规范性整改意见。 3、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为按照客户订单组织生产,以销定产。产控物流部根据客户订单及交付时间、产能、设备状况、生产线负荷状况、原材料供应状况等综合评审,安排生产计划,并将生产计划发送给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进度发布生产制造令,按照生产制造令进行领料、组装、测试、包装、入库等,完成生产计划。 4、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之后,将根据最终配套车型的生命周期以及后续车型的开发进度,向客户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公司在销售中对部分客户存在寄售的情形,采用寄售模式的,公司将产品运抵寄售仓,买方按需使用时通知公司确认货物领用,公司依据实际领用数量及相应的买方确认通知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公司2024年度及2023年度寄售模式的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 2001年至今,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主要发展阶段如下: 1、萌芽期:新能源汽车以示范推广项目为主(2001年-2008年):国家引导和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汽车产业要结合国家能源结构调整战略和排放标准的要求,积极开展电动汽车、车用动力电池等新型动力的研究和产业化,重点发展混合动力汽车技术和轿车柴油发动机技术。多款新能源汽车被批准量产。 2、快速成长期:补贴政策刺激行业高速发展(2009年-2016年):着力突破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和电子控制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推进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 同时,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相关前沿技术研发,大力推进高能效、低排放节能汽车发展。主要选择部分大中城市的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进行试点。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 3、推广渗透期:新能源汽车技术更迭,逐渐为消费者接受(2017年-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进行推广,由于技术和成熟度及整车性能和配置的提升,新能源汽车成为消费者能够广泛接受的产品。历史上作为主要驱动力的补贴与税收政策开始退坡,逐渐转向以技术升级为导向的产业扶优政策,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稳定提升。 4、后补贴时代:市场化,由量变到质变(2021年-至今):财政补贴逐渐退出,稳步提高新能源汽车技术门槛要求,在提高技术要求的同时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同时,政府继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为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这个阶段,国内新能源汽车持续增长,2024年产销量双双突破1000万辆。除了在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方面领先之外,我国还形成了自主可控、结构完整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在动力电池、电机、电控、车辆智能化等技术领域实现涌现出一批在国际上具有技术或者成本优势的企业,从而完成产业由量变到质变的转变。 (2)基本特点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长期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持续推出的产业政策涉及战略规划、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产业支持等多个维度。现有政策体系,已经实现了对包括研发环节、生产环节、消费环节、使用环节、运营环节等在内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生命周期的全面覆盖。在后补时代,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退坡,但国家同时出台了一系列继续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比如“双积分”政策、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基础设施建设等。 第一,2024年以来,宏观经济环境和国家政策支持继续利好新能源汽车发展。国务院、相关部委及各地方政府发布了《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持续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潜能。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没有动摇,方式从直接补贴转为间接扶持、奖惩结合,更加市场化,这将更有利于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长久发展。 第二,海外市场的快速增长为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据公开资料显示,2024年新能源车出口量达到了128.4万辆,同比增长6.70%。出口销量的增长是海外市场需求增长和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核心竞争力提升双重作用力的结果。除了整车出海外,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也会迎来更多业务机会。 第三,相对乘用车,新能源商用车市场还有很大提升空间。由于商用车用车需求多样性的特点,各种燃料种类、技术路线、运营模式的能满足各应用场景的产品和方案蓬勃发展,将有效推动新能源商更具经济性和促进行业快速发展。特别是对商用车电驱动系统构型而言,电驱动桥方案越来越多;扁线电机逐步替代圆线电机,且系统深度集成的驱动总成产品越来受市场欢迎。面对商用车电驱动系统的这些变化,提前在技术、产品等方面进行储备的企业,在接下来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中才会保持优势地位。 第四,在乘用车领域,电驱系统更加倾向多合一的深度集成模式。目前各大主机都在开发800V架构下的集成系统,将给全产业链带来前所未有的考验,诸如定转子、齿轮加工等供应商在精益制造方面将会有新一轮的竞争。 第五,主机厂对产品性能,质量成本要求提升。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以及接受度的提升,促进造车新势力,传统车企或者跨界造车品牌的参与度,共同推动行业快速扩张。市场驱动的汽车的消费品属性更加凸显,整车竞争的加剧导致主机厂需要优化供应链体系以降低成本来保持竞争力。技术革新也同步拖动了新能源汽车智能化、网联化、集成化、轻量化的发展。在当前形式下主机厂推动了电驱动系统从定制化向模块化演进,迫使供应商需要快速提高研发速度和产品兼容性。 (3)主要技术门槛 电驱动系统对生产企业的驱动电机设计能力、电力电子设计能力、控制算法优化能力、储能系统优化能力、精密机械加工制造能力、成本控制能力等综合实力要求较高。在产品集成度持续提高的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之下,只有在各总成领域均有持续研发投入的企业,才可能在电驱动系统的顶层设计与各总成级的开发时,进行充分的协调匹配与优化,最终实现系统级别的整体性能改善。同时,电驱动系统的生产工艺改进也需要大量的实践积累。行业新进入企业往往只能选择从电驱动系统的单一总成甚至总成下属的具体部件开始切入(例如:驱动电机总成的定子部件、控制器总成的功率组件、传动总成的齿轮组等)难以积累系统级研发设计经验。同时,行业内现有参与者,如果不能迅速实现总成供应商向电驱动系统供应商的角色转变,也将在未来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因此,行业内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未来将率先获得电驱动系统级产品的量产项目,进一步巩固研发和技术壁垒。 汽车行业,特别是乘用车领域,电驱动系统供应商通常在新车型的研发伊始就深入介入,与整车企业同步推动研发设计与技术改进,保证新车型的整体性能。由于在物理尺寸、性能参数等指标方面均存在一定程度的定制化,电驱动系统供应商与整车企业通常具有深度绑定的合作关系。 新车型推向市场之后,整车企业一般不会更换电驱动系统供应商。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精进电动属于具备电驱动系统整体集成设计能力的零部件供应商,连续多年持续与国际知名整车企业保持合作并获取量产订单。 由于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对汽车行业整体销量而言渗透率仍然较低。电驱动系统行业参与者 的客户数量与量产项目储备数量,还不足以完全抵抗行业波动风险。目前电驱动系统行业的市场 占有率情况尚未稳固,除比亚迪(现弗迪动力)具备较为稳定的自产自供需求之外,其他市场参 与者均可能因为配套车型升级换代、量产项目推出不达预期等因素,影响当年排名。中长期而言, 行业内参与者将围绕优质头部客户和配套热门车型展开持续竞争。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作为新能源汽车的“心脏”,电驱动系统发挥了燃油汽车中“发动机+ECU电控单元+变速箱” 的作用,电驱动系统包括:驱动电机总成、控制器总成、传动总成。电驱动系统对新能源汽车整 车使用性能的动力性、经济性、舒适性、安全性等核心指标具有较大影响。不论采用何种电动化 技术路径(纯电动、插电混动、增程式等),不论使用何种动力电池(磷酸铁锂、高镍三元、燃 料电池等),每辆新能源汽车都需要电驱动系统实现动力输出与控制和对电池能源使用的优化。 电驱动系统的各个总成在新能源汽车上的典型安装位置如下所示:近年来,新能源汽车电驱动行业整体的技术水平和工艺水平持续提升,最大功率水平、最大扭矩水平、峰值效率、高效区间占比、功率体积密度水平、功率质量密度水平、振动噪声控制水平、动力换挡平顺性、系统整体效率等性能持续改进。在以上基础上,新能源汽车电驱动正在朝着高度集成化、轻量化、模块化的方向发展,行业正在不断探索和开发功能先进,能效突出和集成度高的系统级产。高功能安全和高网络信息安全集成的控制器技术,机-电-磁-热-液多学科的深度融合和仿真技术、软件算法及控制策略、热管理和标定的系统技术,要求产品性能优异、效率高、噪音低、结构紧凑、零件数少、尺寸小、重量轻、成本低,以满足客户整车更先进的技术性、动力性、经济性和舒适性的严苛要求,是电驱动系统行业发展的方向。同时,整体电驱动系源汽车产业中的核心地位,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业成为汽车工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力 量。 高集成度设计的“三合一”电驱动系统产品(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