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红外(002414):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时间:2025年04月25日 19:22:02 中财网

原标题:高德红外: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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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 合并利润表 5
— 母公司利润表 6
—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9-10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 财务报表附注 13-123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高德红外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系经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于2008年1月30日由武汉高德红外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64602490E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500.00万元。

根据本公司2008年7月5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05号)核准,公司于 2010年 7月 5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并于 2010年 7月 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开发行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股本总额30,000.00万元、股份总额30,000.00万股,其中,发起股东持有22,500.00万股,社会公众持有7,500.00万股。

2013年9月4日,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30,000.00万元,并于2013年10月18日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手续。

2016年9月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4,256,031股,并于2016年10月13日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手续。

2019年5月8日,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31,212.80万元,并于2019年6月18日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手续。

2020年5月19日,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65,546.88万元,并于2020年6月4日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手续。

2021年4月2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84,260,195股,并于2021年5月7日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手续。

2021年6月1日,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67,044.52万元,并于2021年6月1日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手续。

2022年5月26日,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93,862.33万元,并于2022年5月30日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手续。

2023年6月20日,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98,555.45万元,并于2023年6月26日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手续。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注册资本 4,270,736,108.00元,股份总数4,270,736,10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72,123,677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398,612,431股。

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立;注册地: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

本公司的母公司系于1998年12月31日成立的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黄立。

除子公司湖北汉丹机电有限公司从事传统弹药及信息化弹药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外,本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均从事红外综合光电及完整装备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提供技术服务。

本财务报表于2025年4月25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2024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本集团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集团作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 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 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集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其中: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 金融工具
(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2)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在判断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时,本集团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应收款项融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

(3) 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除了签发的财务担保合同、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确定组合的依据
以应收款项账龄作 为信用风险特征
关联方应收款项
注:关联方应收款项系指对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由最终控制方控制、共同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以及属于关联方范围内的销售或提供服务形成的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a.承兑人为上市的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本集团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b.承兑人为非上市的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参照本集团应收账款政策确认预期损失率计提损失准备,与应收账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确认组合的依据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 低的银行的银行承兑 汇票
承兑人为非上市的商 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 票及商业承兑汇票
?其他应收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基于其他应收款交易对象类别、款项账龄等共同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共同风险特征类型不同,确定以下组合:

确认组合的依据
以应收款项账龄作为 信用风险特征
关联方、员工备用金 及其他应收款项
④应收款项融资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
本集团管理企业流动性的过程中会在部分应收票据到期前进行贴现或背书转让,并基于本集团已将相关应收票据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相关交易对手之后终止确认已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本集团管理该类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故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中列示。

本集团将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经评估,本集团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在短期内履行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应收款项融资信用风险极低,无需计提预期信用减值准备。

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集团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减值准备的核销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5)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对于金融资产转移交易,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6)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7)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 存货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库存商品与发出商品根据订单、市场状况以及库龄情况来判断产品未来变现的预期,对能够直接实现销售的,根据产品市场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原材料、在产品根据订单、市场状况以及库龄情况等判断能否直接领用加工为存货,对无法领用的原材料、在产品,根据其材料的变现价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3. 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
(1)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附注三、11.(4)金融工具减值相关内容。

(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14.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1)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合同履约成本分别列报在存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合同取得成本分别列报在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本集团选择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增量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5. 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本集团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或形成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

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2)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对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折旧年限(年)预计残值率(%)
305
17. 固定资产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其他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类别折旧年限(年)预计残值率(%)
房屋建筑物305.00
机器设备105.00
运输设备85.00
电子设备55.00
其他55.00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8.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19. 借款费用
本集团将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确定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 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暂停借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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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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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销方法摊销年限(年)
直线法50
直线法20
直线法10
直线法3-10
直线法10
直线法10
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及摊销费用、装备调试费、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检定费用及其他费用等。

本集团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将其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本集团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其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并在受益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集团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列报。

21.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开发支出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1)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详见附注五、51资产减值损失。

(2) 商誉减值
本集团对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自购买日起将其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参数与假设,详见附注五、17商誉。

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2. 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房屋装修费用等,本集团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及以后各期分摊的期限在 1年以上的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3. 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福利。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辞退福利是由于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产生,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4. 安全生产费
本集团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

本集团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5. 预计负债
当与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当前最佳估计数进行复核并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在初始确认后,按照预计负债确认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以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26. 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需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7. 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 一般原则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本集团的履约义务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本集团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综合考虑下列迹象:①本集团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本集团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款项。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集团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等因素的影响。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

对于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使用将合同对价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商品现销价格的折现率,将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本集团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则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集团为所销售的商品提供质量保证,属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集团按照附注三、25预计负债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为向客户提供了超过法定质保期限或范围的质量保证,属于对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2) 具体方法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研制服务收入。

①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时点: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始凭据;
需验收情形下产品销售收入确认具体原则为:取得客户出具的相应验收文件后,以双方约定的价格或暂定价确认收入。

公司部分产品需执行特种行业审价流程,由于审价流程周期较长,针对尚未审价确定的合同,公司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按照供销双方签订的暂定价格确认收入和应收账款,同时结转产品成本,在完成审价后或签订价格调整协议按暂定价与审定价之间的差额调整当期收入和应收账款。

②提供研制服务收入确认时点:
本集团提供研制服务业务,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按照履约进度,在合同期内确认收入,本集团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根据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不满足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在研制服务交付并验收后确认收入。

28.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系统合理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集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本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集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或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本集团对除以下情形外的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暂时性差异产生于商誉的初始确认或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除以下情形外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暂时性差异产生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能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因此存在不确定性。

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30. 租赁
(1) 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拆后进行会计处理。各租赁部分分别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的,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后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各租赁部分分别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选择不分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分别合并为租赁,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合同中包括应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本集团不将其与租赁部分合并进行会计处理。

(2)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1) 租赁确认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 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本集团为出租人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集团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分类为经营租赁。

1)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1.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本集团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在利润表的中,本集团在利润表“净利润”项下增设“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以税后净额分别反映持续经营相关损益和终止经营相关损益。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审批程序
已经2025年第六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批 准
已经2025年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批 准
已经2025年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审批程序
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批 准
对于因适用解释17号的应付质保金、解释18号的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金,本集团按照解释17号、18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本公司对 2024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1)合并财务报表:

  
调整前调整金额
1,499,707,286.36-5,285,772.54
434,260,109.62-5,285,772.54
337,710,695.045,285,772.54
 5,285,772.54
2,238,669,899.61 
1,359,088,447.723,083,668.19
99,596,349.51-3,083,668.19
2)母公司财务报表

  
调整前调整金额
1,335,741,404.16-4,729,772.54
346,389,528.46-4,729,772.54
152,845,708.354,729,772.54
 4,729,772.54
987,330,719.851,161,243.00
9,126,937.61-1,161,243.00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本集团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计税依据
应纳税增值额
应缴流转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应缴流转税税额
应缴流转税税额
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说明:

2. 税收优惠
(1)所得税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GR202342009517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本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子公司湖北汉丹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丹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GR202342005957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本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子公司武汉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感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GR202142001727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本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证书到期前公司已进行复审,于资产负债表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备案公示。

子公司武汉高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芯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通过高新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GR202142001723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证书到期前公司已进行复审,于资产负债表日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备案公示。

高芯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经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7年第21号文)认定其为线宽小于0.25微米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并分别于2018年10月29日、2019年12月31日再次被联合公告(2018年第13号文)、(2019年第11号文)予以确认。根据《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2017年为其获利年度,故自2017年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本年享受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减半的优惠税率,报告期为减半征收第三年。

子公司武汉轩辕智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辕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于资产负债表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备案公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442004816,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本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孙公司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鲲鹏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查,并取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GR202342007411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本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土地使用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140号)第八条规定,子公司汉丹公司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免的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明确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鄂财税发〔2021〕8号)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汉丹公司享受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城镇土地使用税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的优惠政策。

(3)印花税
子公司汉丹公司根据国税发〔1990〕200号规定,享受相关合同印花税减免政策。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年末余额
232,229.67
566,858,453.87
6,476,129.91
573,566,813.45
3,675,427.86
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年末余额
 
6,396,486.18
57,000.00
6,453,486.18
2.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年末余额
 
31,725,561.24
31,725,561.24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 (%)金额计提 比例 (%)
    
39,605,070.80100.007,879,509.5619.90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 (%)金额计提 比例 (%)
    
39,605,070.80100.007,879,509.5619.90
39,605,070.80100.007,879,509.5619.90
(续)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 (%)金额计提 比例 (%)
    
18,851,000.00100.002,147,941.1711.39
3,000,000.0015.91247,638.678.25
15,851,000.0084.091,900,302.5011.99
18,851,000.00100.002,147,941.1711.39
1) 应收票据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无。

2) 应收票据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39,605,070.807,879,509.56
39,605,070.807,879,509.56
确定该组合依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系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商业承兑汇票组合系承兑人为非商业银行。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 应收票据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年变动金额
年初
转销
类别 年末余额

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或核


银行承
247,638.67 247,638.67
兑汇票
商业承
1,900,302.50 7,879,509.56 1,900,302.50 7,879,509.56
兑汇票
合计 2,147,941.17 7,879,509.56 2,147,941.17 7,879,509.56
(4) 年末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无。

(5) 年末已经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年末终止确认金额 年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商业承兑汇票 14,745,147.58
合计 14,745,147.58
(6) 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
无。

3.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
账龄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 651,237,991.47 711,419,838.33
1至2年(含2年) 410,412,644.67 324,563,191.16
2至3年(含3年) 202,009,674.72 488,255,682.82
3年至4年(含4年) 286,744,859.58 193,975,344.26
4年至5年(含5年) 191,140,461.67 90,353,906.86
5年以上 117,812,566.19 51,228,244.12
小计 1,859,358,198.30 1,859,796,207.55
减值准备 440,560,036.50 287,508,594.27
合计 1,418,798,161.80 1,572,287,613.28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 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账面价值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
1,859,358,198.30 100.00 440,560,036.50 23.69 1,418,798,161.80 账准备
其中:组合一 1,852,786,446.26 99.65 440,560,036.50 23.78 1,412,226,409.76 组合二 6,571,752.04 0.35 6,571,752.04
合计 1,859,358,198.30 100.00 440,560,036.50 23.69 1,418,798,161.80 (续)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账面价值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
1,859,796,207.55 100.00 287,508,594.27 15.46 1,572,287,613.28 账准备
1,843,986,018.97 99.15 287,508,594.27 15.59 1,556,477,424.70 其中:组合一
15,810,188.58 0.85 15,810,188.58
组合二
合计 1,859,796,207.55 100.00 287,508,594.27 15.46 1,572,287,613.28 1) 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①组合一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年末余额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644,666,239.43 53,184,964.76 8.25
1年以内(含1年)
410,412,644.67 57,786,100.37 14.08
1年至2年(含2年)
202,009,674.72 41,775,600.73 20.68
2年至3年(含3年)
286,744,859.58 84,216,965.26 29.37
3年至4年(含4年)
4年至5年(含5年) 191,140,461.67 85,783,839.19 44.88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年末余额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17,812,566.19 117,812,566.19 100.00
5年以上

合计 1,852,786,446.26 440,560,036.50
②组合二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年末余额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6,571,752.04
1年至2年(含2年)
2年至3年(含3年)
3年至4年(含4年)
4年至5年(含5年)
5年以上
合计 6,571,752.04 —
(3) 应收账款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年变动金额
类别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转销或核 其
计提 收回或转回
销 他
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
287,508,594.27 175,897,838.10 22,840,789.37 5,606.50 440,560,036.50 坏账准备
其中:组合
287,508,594.27 175,897,838.10 22,840,789.37 5,606.50 440,560,036.50 一
440,560,036.50
合计 287,508,594.27 175,897,838.10 22,840,789.37 5,606.50
(4) 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5,606.50
(5)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汇总金额
1,030,428,626.74元,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55.18%,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273,076,882.64元。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3,671,732.44 30,214,149.59
合计 3,671,732.44 30,214,149.59
(2) 应收款项融资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比例 计提比
金额 金额
(%) 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671,732.44 100.00 3,671,732.44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3,671,732.44 100.00 3,671,732.44
组合
合计 3,671,732.44 100.00 3,671,732.44
(续)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比例 计提比
金额 金额
(%) 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0,214,149.59 100.00 30,214,149.59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30,214,149.59 100.00 30,214,149.59
组合
合计 30,214,149.59 100.00 30,214,149.59
1) 应收款项融资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年末余额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3,671,732.44
合计 3,671,732.44 —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注:应收款项融资均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该类票据到期无法兑付的风险很小,信用风险低,公司背书或贴现时即终止确认,故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 年末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无。

(4) 年末已经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 年末终止确认金额 年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3,260,000.00
合计 3,260,000.00
(5) 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
无。

5.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账龄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52,984,005.86 86.47 158,678,502.06 87.88
1年以内
20,358,259.37 11.51 21,071,656.87 11.67
1-2年
3,172,164.35 1.79 64,275.33 0.04
2-3年
407,077.87 0.23 753,400.00 0.41
3年以上
176,921,507.45 100.00 180,567,834.26 100.00
合计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年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98,819,231.91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55.85%。

6. 其他应收款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3,627,372.26 28,153,141.15
合计 33,627,372.26 28,153,141.15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6.1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款项性质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及押金 14,972,062.13 12,833,511.66
代垫款 7,928,842.28 7,879,160.78
备用金 5,732,198.47 3,196,315.70
关联方往来款项 412,723.80 1,766,962.80
其他 7,189,623.63 4,497,856.79
小计 36,235,450.31 30,173,807.73
坏账准备 2,608,078.05 2,020,666.58
合计 33,627,372.26 28,153,141.15
(2) 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
账龄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 17,695,075.28 13,869,443.35
1-2年 6,010,736.44 12,309,945.61
2-3年 10,462,097.35 2,433,972.89
3-4年 1,087,795.36 522,314.00
4-5年 28,314.00 430,485.94
5年以上 951,431.88 607,645.94
小计 36,235,450.31 30,173,807.73
减值准备 2,608,078.05 2,020,666.58
合计 33,627,372.26 28,153,141.15
(3) 其他应收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账面价值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
11,107,310.98 30.65 1,840,393.98 16.57 9,266,917.00
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
25,128,139.33 69.35 767,684.07 3.06 24,360,455.26
准备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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