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狮头股份(600539):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39 公司简称:狮头股份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96,587,013.13元(母公司报表数据)。因公司可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建议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网络零售持续增长,推动消费扩容升级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5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1.08亿人,较2023年12月增长1608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8.6%,较2023年12月提升1.1个百分点;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9.74亿人,较2023年12月增长大的同时,紧紧围绕实体经济这一经济发展根基,助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新业态、新场景不断涌现,推动实数融合不断走深向实。网络零售业作为数字经济新业态的典型代表,展现出持续增长势头,并且逐渐成为推动消费扩容升级、商贸流通创新提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活力释放的关键力量。 2.电商市场进入存量发展阶段,开拓新增发展空间压力持续增大 从需求端来看,当前的经济下行周期中,消费者收入预期整体趋于谨慎,消费行为更加理性,追求性价比需求占据消费市场的主导地位。从供给端来看,综合电商与直播电商的发展态势表明,传统电商市场的增长面临压力,其促销手段越来越难以激发消费热情;尽管直播电商市场仍有较大增长潜力,但增速同样也呈下滑态势。总体而言,电商市场已经进入以存量市场为主导的发展阶段,增长面临的挑战愈发明显。 3.电商平台竞争加剧,多元化服务发展趋势愈发显著 为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周期下较高的性价比需求以及有效购买力争夺愈加激烈的双重影响,主要电商平台持续优化平台规则,积极探索差异化的发展路径。随着消费者对个性化、差异化商品需求的不断增长,电商平台愈加重视内容创新和差异化竞争策略。除了基础的商品销售服务外,还优化了包括高效物流配送、贴心售后服务、便捷金融服务、精准数据分析等在内的全方位增值服务,并利用AI技术全面渗透电商服务全流程,以满足品牌和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力求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满意度。这些举措不仅有助于电商平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也为电商服务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在电商平台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电商服务的“多元化”发展趋势愈发显著。 4.电商服务品牌管理模式从“流量收割”向“用户价值深耕”转型 随着流量红利见顶、消费者需求分层以及市场竞争加剧,中国电商行业从“流量驱动”向“品牌价值驱动”转型。传统以低价促销和流量采买为核心的电商运营模式已难以持续,企业开始通过品牌管理构建长期竞争力,驱动电商服务向全链路品牌化运营升级,电商服务的品牌管理模式将从“流量收割”转向“用户价值深耕”,通过技术赋能、全球化布局与ESG实践,构建差异化竞争壁垒,品牌需以用户为中心,整合全渠道资源,在数据驱动下实现从“交易平台”到“价值共同体”的跨越。 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为品牌方提供一站式全渠道经销业务和代运营业务,属电子商务服务业。作为电子商务服务业核心参与者,通过两大业务板块构建竞争优势:电子商务经销业务是指获得品牌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在电子商务领域部分或全部渠道的授权,由公司向品牌企业采购产品,在授权范围内以自身名义在第三方电商平台上开设店铺向终端消费者销售,或向京东自营、天猫超市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和其他分销商等销售。 代运营业务是指基于品牌方授权,公司为品牌方在天猫、京东等第三方平台上的官方直营旗舰店提供包括品牌定位、渠道规划、店铺运营、整合营销策划与推广、客户服务支持、数据分析等综合运营服务。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亿元,其中电商经销业务3.73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77.80%,电商代运营业务0.50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10.51%。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47,744.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32,180.19万元;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007.4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61.88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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