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索宝蛋白(603231):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4月25日 21:54:22 中财网
原标题:索宝蛋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31 公司简称:索宝蛋白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8,972,527.0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1,459,10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7,437,731.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7.4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索宝蛋白603231-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房吉国陈文超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兴业大道12号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兴业大道12号
电话(0574)86806690(0574)86806690
传真(0574)86806660(0574)8680666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大豆蛋白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门类下“C13农副食品加工业”子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13农副食品加工业”。

(二)行业发展状况与趋势
1、大豆蛋白发展概况
大豆蛋白,即大豆类产品所含的蛋白质,含量约为38%以上,是谷类食物的4至5倍。大豆蛋白是一种植物性蛋白质,其氨基酸组成与牛奶蛋白质相近,除蛋氨酸略低外,其余必需氨基酸含量均较丰富,是植物性的完全蛋白质。在营养价值上,大豆蛋白可与动物蛋白等同,在基因结构上也最接近人体氨基酸,因此被认为是最具营养的植物蛋白质。大豆蛋白包括粉状大豆蛋白和组织化大豆蛋白两类,其中粉状大豆蛋白又可进一步分类为大豆蛋白粉、大豆浓缩蛋白和大豆分离蛋白;组织化大豆蛋白即为大豆组织蛋白。BusinessWire预言,植物蛋白质将会占据整个蛋白质市场的1/3。

大豆是我国重要的农产品之一,其播种面积和产量整体呈增长态势。大豆是一年生草本植物,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豆类,被称为“绿色牛奶”,具有丰富的营养价值。大豆及其制品中蛋白含量很高,居于植物蛋白之首,且蛋白种类丰富,包括2S球蛋白、7S球蛋白、11S球蛋白和15S球蛋白四种球蛋白及人体必需的8种氨基酸,此外还含有婴儿必需的氨基酸组氨酸。

2、行业发展趋势
(1)健康饮食推动需求,功能性蛋白需求增加:
随着我国食品工业迅速发展,国家推出一系列政策引导产业健康发展,为国内大豆蛋白产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要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重点解决微量营养素缺乏、部分人群油脂等高热能食物摄入过多等问题。

《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提出,要以建设营养健康环境、发展营养健康产业为重点,于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研究开发功能性蛋白、功能性膳食纤维、功能性糖原、功能性油脂、益生菌类、生物活性肽等保健和健康食品,并开展应用示范。根据中国报告大厅分析报告,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大豆蛋白市场之一,占全球市场份额的30%以上,2021年中国大豆蛋白市场规模约为19亿美元,预计到2028年将达到35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9.20%。未来,消费者愈加重视食物的“天然有机”等特征,将直接推动大豆蛋白产品消费的增加,预计大豆蛋白市场规模会保持持续增长趋势。

食品加工企业对大豆蛋白的功能性(如保水、乳化、凝胶等)要求不断提高,推动高端蛋白产品的研发和应用。消费者对健康食品的关注增加,植物蛋白需求上升。大豆蛋白作为优质植物蛋白,市场前景广阔。

(2)植物基食品兴起:
植物肉和乳制品替代品市场快速增长,推动大豆蛋白需求。

食品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推出更多植物基产品。

(3)可持续发展:
大豆蛋白生产环保,符合可持续发展趋势。

消费者和企业越来越关注环保,推动行业绿色转型。

(4)国家产业政策提供有利支持
2022年1月,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大力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扩大粮豆轮作规模。此外,近几年还陆续出台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关于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大豆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伴随着上述政策的逐步实施,能够加快我国消费结构升级,促进食物营养结构的改善,为大豆蛋白加工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增长点。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多措并举巩固大豆扩种成果”列为了“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重要内容,有助于保证国产非转基因大豆原料供应,同时鼓励通过产业升级和品牌战略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5)行业集中度提升
随着我国大豆蛋白加工产业快速崛起,我国大豆蛋白生产商数量不断增加。未来,伴随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日益重视以及国家安全环保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一些规模小、实力弱的企业逐步被淘汰。大豆蛋白市场将逐渐向研发投入、产品质量控制、食品安全、服务能力等方面具有优势的企业倾斜,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以“丰富蛋白营养,增强生命活力”为使命,以“成为全球领先的蛋白开发与应用专家”为愿景,以建设精致化、国际化、现代化、规范化、创新型“四化一型”企业为目标,以创新为动力,打造成长型企业。公司是行业内为数不多的拥有大豆蛋白深加工完整产业链、丰富产品线的企业,具有从大豆采购、低温浸出和大豆分离蛋白、非功能性浓缩蛋白、功能性浓缩蛋白、组织化蛋白(组织蛋白、拉丝蛋白)等全系列产品的生产线,产业链竞争优势明显。目前是大豆蛋白行业主要的生产者,公司产品在海内外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1、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专注于大豆蛋白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已构建起完整的非转基因大豆深加工产业链。主要产品包括大豆分离蛋白、大豆浓缩蛋白、组织化蛋白及非转基因大豆油等,广泛应用于食品、保健品、植物基食品、医药发酵、宠物食品等领域。公司产品以其高功能性(如保水性、乳化性、凝胶性等)和健康属性,满足了肉制品、休闲食品、餐饮、植物肉等行业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2、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主要采购非转基因大豆及其他辅料和包装材料。非转基因大豆主要从大豆贸易商、中央储备粮库等渠道采购,采购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公司通过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质量可控性。

(2)生产模式: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销售部门根据市场调研制定销售计划,生产部门结合库存和产能情况,制定生产计划,确保产品供应与市场需求相匹配。

(3)销售模式: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直销客户包括肉制品生产厂商(如双汇发展)、休闲食品生产厂商(如盐津铺子)、餐饮企业(如海底捞)、食用油深加工企业(如鲁花集团)等。经销模式通过经销商网络扩展销售区域,提升市场覆盖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2023年本年比2022年

  调整后调整前上年 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 产2,084,649,913.942,185,778,622.482,140,466,436.82-4.631,194,346,780.351,144,914,934.05
归属 于上 市公 司股 东的 净资 产1,874,418,201.081,933,567,129.891,889,344,275.40-3.06851,206,043.06802,622,990.84
营业 收入1,555,382,604.611,748,322,154.271,747,597,943.27-11.041,847,230,735.191,846,735,474.89
归属 于上 市公 司股 东的 净利 润121,180,733.75145,983,710.63150,343,908.36-16.99164,009,453.80168,025,997.49
归属 于上 市公 司股 东的 扣除 非经 常性 损益 的净 利润109,594,020.11143,565,432.74143,565,432.74-23.66152,421,842.90152,421,842.90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现 金流 量净 额147,685,519.07143,870,380.91143,905,424.272.65186,424,030.92186,387,092.88
加权 平均 净资 产收 益率 (%)6.4416.3017.71减少 9.86个 百分点21.1922.81
基本 每股 收益 (元 /股)0.631.021.05-38.241.141.17
稀释 每股 收益 (元 /股)0.631.021.05-38.241.141.17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392,958,453.13379,047,562.39383,086,633.78400,289,955.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36,333,953.1034,464,054.3620,882,523.6229,500,202.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33,185,571.6330,330,136.9817,819,770.8228,258,540.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8,553,701.838,092,295.0291,477,108.9029,562,413.32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索宝蛋白于2024年5月取得同一控制下企业吉林民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吉林厚德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重述第一季度数据。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0,50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9,65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 内增减期末持股数 量比例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情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山东万得福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082,748,09143.2282,748,0910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013,473,0467.0400其他
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 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013,473,0467.0400其他
邦吉(上海)管理有限 公司07,179,7153.7500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宁波合信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06,352,0833.322,445,0320其他
胡安智-90,0004,910,0652.560冻结2,300,000境内 自然 人
上海至辰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镕至(东营)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04,666,6672.4400其他
宁波东睿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02,930,0381.5300其他
青岛闫泰企业管理咨 询中心(有限合伙)-96,7692,503,2311.3100其他
徐广成0886,3840.4600境内 自然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 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数量的说明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55,538.26万元,同比下降11.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18.07万元,同比下降16.99%。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08,464.99万元,同比下降4.6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87,441.82万元,同比下降3.06%;基本每股收益为0.63元/股,同比下降38.2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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