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沪光股份(605333):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333 公司简称:沪光股份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本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100,458,498.63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现金分配完成后,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内外部复杂严峻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支持下推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两新”政策成效显著,有力推动了投资稳定增长和消费潜力释放。尤其自2024年9月份以来,一系列增量政策“组合拳”逐步落地并显现成效,有效提振了社会信心经济出现明显回升;同时,随着持续加码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落地实施,极大有力地促进汽车市场消费潜力升级,汽车出口再上新台阶,为全球消费者提供了多样化消费选择,“走出去”的步伐更加稳健坚定,中国汽车工业以昂扬奋进的姿态不懈奋斗努力建设汽车强国。据中汽协统计:2024年国内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747.7万辆和2,7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2%和5.8%。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汽车产业继续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和活力,全年产销稳中有进。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高低压线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积极布局特种线束、高压连接器产品。 主营产品可分类:成套线束、发动机线束及其他线束;主要涵盖:整车客户定制化线束、新能源汽车高压线束、发动机线束、仪表板线束、车身线束、门线束、顶棚线束及尾部线束等。汽车线束是汽车电路的网络主体,是为汽车各种电器与电子设备提供电能和电信号的电子控制系统。公司始终致力于成为整车电气模块领域的优秀方案解决供应商及线束行业的全球领航者,基于“为振兴中华民族工业,独树一帜,推波助澜”的使命,围绕“沪光连接世界,哪里有汽车,哪里就有沪光线束”的企业愿景目标,聚焦汽车线束主业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经过多年发展,依托领先、成熟的智能制造及自动化生产管理系统、灵活的同步研发设计与产品开发实力、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及精准可靠的供货能力,已发展成为汽车线束行业中具备领先市场地位 的智能制造企业,取得了境内外汽车整车制造商的高度认可,持续为大众汽车、戴姆勒奔驰、奥 迪汽车、通用汽车、福特汽车、捷豹路虎、L汽车、赛力斯、美国T公司等国际知名汽车整车制 造企业提供汽车线束同步开发、批量供货及技术服务。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与创新,线束作为一种重要的电气连接部件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未来公司将以高质量发展为指引,聚焦汽车线束、无人机线束、机器人线束等战略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重要技术领域,攻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大前瞻科技创新力度,并培育新质生产力人才团队,以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为目标,加快线束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进一步发展多元化和产品矩阵丰富公司产品收入结构,同时积极探索其他领域构建1+N业务布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91,351.86万元,同比增长97.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7,034.40万元,同比增长1,139.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5,760.83万元,同比增长1,546.71%。公司2024年期末总资产708,650.01万元,较去年增长26.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2,595.94万元,较去年上升44.1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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