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大参林(603233):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33 公司简称:大参林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拟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1元(含税),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将根据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股数减去回购股数后确定,具体的分配金额总额将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行业头部连锁集中度持续提升 全国药品零售行业集中度提升明显,在“政策和市场”双驱动下,药品零售行业进入了加速整合的关键时期。根据中国药店测算,2024年末全国药店总数约为675,000家,与2023年末666,960家(数据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比,全国药店总数预计净增加约8,040家,增幅为1.21%。相较于此前5年药店数量的高速增长(同比增长率均在5%以上),2024年药店门店数量增速回落明显。此外,根据中康CMH的数据统计,2024年末全国药店总数较第三季度下降了0.5%,这是近年来全国药店总数首次出现季度环比负增长。具体来看,2024年第四季度,全国新开门店数为10,719家,而注销门店数达14,114家,净减少3,395家,第四季度闭店数远高于前三季度,整体出现关店加速以及门店净减少加速的趋势。 去年以来,在消费力下行、市场竞争加剧及监管力度加强等多重因素叠加下,大量药房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亏损,行业将逐步迎来出清,行业药店数量将逐步减少。随着医保追溯码的全面使用,电子处方流转平台逐步落地,行业合规要求将进一步提高。在这样的背景下,合法合规运营,并精细化管理能力强、供应链资源丰富、规模效应足等竞争优势的企业将会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将会进一步提升。 3、实体药房市场规模同比略有下降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人口老龄化、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长及追求更健康的生活质量等趋势下,药品需求的提升将持续带动行业规模稳步增长,近年来行业监管不断完善,行业加速转型升级,医药零售行业已进入规模化、数字化、精益化的新发展阶段。 健康中国发展战略推动医疗体系分级诊疗、处方外流、支付体系的深化改革,零售药店作为改革大背景下的重要参与方,充分发挥规模化连锁优势,提供“基本保障+特殊用药”专业化服务能力,药品零售市场的销售规模实现持续增长。2024年,全国零售终端(实体药店以及网上药店)药品销售规模达到5,740亿元,同比增长3.7%。2024年全国实体药店零售市场规模(药品+非药)达到6,119亿元,同比下降1.8%,其中药品同比增长2.3%,保健品下滑24.8%,医疗器械下滑19.5%,中药饮片下滑11.6%。非药品类(中药材、器械、保健品等)的下滑主要是受到消费力下行的影响。(数据来源:米内网) 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分级诊疗、处方外流、支付体系改革的大背景下,覆盖各个社区的药店深入参与医药卫生体系的改革。虽然我国公立医院仍是最大的药品消费终端,但随着疾病与健康管理需求日益升级和处方外流长期趋势不变,零售药店由于其便捷性及专业性,渠道价值有所提升。根据米内网的数据,药品三大终端(公立医院、零售药店、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六大市场2024年的药品销售额约18,638亿元,同比下滑1.2%,其中零售药店的销售额达到5,740亿元,同比增长3.7%。零售药店占全终端销售额的比例由2019年的23.4%上升至2024年的30.8%,比重呈逐年上升趋势。 图:全国三大终端六大市场药品销售额及其增长率 图:2024年药品销售三大终端市场份额资料来源:米内网 资料来源:米内网 (二)行业周期性特点 医药零售行业是国家医疗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系到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行业。医药零售行业在医药产业链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医药零售行业当中,不同的品类呈现出不一样的周期性特点。中西成药属于日常生活必需品,因此不受经济周期影响,但受到疾病发病率等因素影响仍存在较弱的周期性,例如感冒发烧类药品在流感等呼吸道疾病高发的年份和季度,销售额有较大的增加。中参药材板块里面中药饮片以及低价位的汤料属于日常生活必需品,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小。参茸贵细药材则属于非日常生活必需品,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大,且有“冬进补”的饮食习惯,因此参茸贵细药材也呈现出冬天销量更大的季节性。非药品板块里面,其中医疗器械属于日常生活必需品,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小;保健品属于非日常生活必需品,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大。 (三)公司所在行业地位 公司荣获的社会地位及行业荣誉:“大参林”已成为“中国驰名商标”和“广东省著名商标”。公司业务范围覆盖广东、广西、河南、黑龙江、江苏、新疆、辽宁、四川、重庆、河北、陕西、江西、山西、浙江、湖北、山东、福建、安徽、海南、上海、内蒙古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广东、广西、河南和黑龙江的竞争优势明显,省内市场份额名列前茅。 在中国药店年度发展报告会上,公司荣获“2024-2025中国药店价值榜100强”第一名;公司荣获米内网评选的“2023-2024中国连锁药店综合实力百强榜”第一名;公司在乌镇健康大会上荣获“西湖奖·医药零售数字化领军企业20强”。 (四)行业政策展望 2025年,药品追溯码将逐步强制采集上传。2025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全面建立药品耗材追溯机制,严格医保基金监管,让每一分钱都用于增进人民健康福祉”。这标志着药品追溯码的应用正式成为国家层面的重点工作部署,旨在通过全流程监管保障药品安全及医保基金合理使用。2025年3月19日,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动药品全品种生产流通使用过程追溯和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的全流程、全量采集和全场景应用,并逐步实现全部医药机构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全覆盖。通知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赋码,并确保药品追溯码的准确性和唯一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需准确采集、核验药品追溯码,并上传至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药品追溯系统。自2025年7月1日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药品时,必须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自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必须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国家医保局将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建设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和查询功能,建立药品追溯码、商品码与医保药品编码的三码关系映射库,并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方便参保人查询药品生产、零售、使用等信息。各级医保经办机构需将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要求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内容,并将执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对未落实追溯码采集要求、虚假上传或串换上传等行为,将按情节轻重予以协议处理或行政处理。此外,通知还要求各部门加强协同,确保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工作落实到位,确保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和医保结算等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非法倒卖药品及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的合理规范使用。 除了药品追溯码的全面应用,外配处方监管也进一步加强。2024年10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中指出加快推进电子处方中心建设。自2025年1月1日起,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纸质处方使用时间的,由统筹地区报省级医保部门同意,并向国家医保局备案,延长时间不超过3个月。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之一,主要从事中西成药、参茸滋补药材及中药饮片、保健品、医疗器械及其他商品的连锁零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致力于通过直营门店以及直营式加盟门店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实惠的健康产品和专业周到的服务。在深入开发和巩固华南市场的基础上,公司秉承“以尽可能低的价格提供绝对合格之产品,并尽最大限度满足顾客需求”的经营理念,不断向周边省市辐射,实现跨区域全国化发展。 在拓展营销网络的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商品供应体系和物流体系。目前,公司已与超1万家生产厂家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此外,公司在广州、茂名、玉林、东莞、漯河、南昌等地建立了物流配送中心,覆盖了目前的所有业务地区,自主配送量占总配送量的比例达到80%以上,能快速响应所辖地区的商品采购及门店配送需求。截至报告期末,全国拥有38个仓库,仓储总面积达35万平方米,仓库总发货满足率达到99%,发货差错率低于0.008%。 历经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在药品零售连锁领域积累了深厚的行业经验和市场优势,以药品零售作为核心业务,形成“直营零售、直营式加盟、分销、生产制造”一体化的经营模式。 (1)直营零售业务: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药品零售,主要业务模式为通过规模化的商品采购、仓储物流及连锁门店网络,实现终端销售;同时通过“自建+并购”二大模式拓展直营门店区域布局,深耕华南,布局全国。报告期末,公司在广东、广西、河南、黑龙江、江苏、新疆、辽宁、四川、重庆、河北、陕西、江西、山西、浙江、湖北、山东、福建、安徽、海南、上海、内蒙古等21个省(含自治区、直辖市),共有10,503家直营门店。 (2)直营式加盟业务:公司在行业内首推直营式加盟模式,结合了直营连锁的标准化管理和加盟连锁的扩展优势,旨在实现品牌快速扩张的同时,确保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的稳定。公司严格按照药品连锁企业的品牌标识、运营管理、药学服务标准、软件系统、票据管理、采购配送、人事培训的“七统一”标准对加盟门店进行管理的同时,在品牌效应、商品体系、会员体系、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营销方式、数字化运营、新零售支持和全方位培训体系等多方面赋能,全面复制直营店的成功模式,锻造加盟店的核心竞争优势,全面提升加盟店的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增加加盟商用户粘性和形成新加盟商持续加入的良性循环。公司要求加盟店所有的商品必须从公司购进,不允许从其他供应商采购,确保了商品质量的可靠性。公司通过对加盟商的商品批发以及收取加盟费、管理费、服务费等形式实现盈利。报告期末,公司在18个省(含自治区、直辖市)共有6,050家加盟门店。 (3)分销业务:公司采取“从供应商集中采购,向非加盟体系的中小连锁药店以及单体药店、中小型医药批发企业等第三方企业批发”的模式。公司的分销业务能充分利用公司的商品代理优势、物流配送能力和生产能力,能加强公司与中小型医药批发企业、中小型连锁药店和单体药店之间的业务联系,是公司零售业务的有益补充。 (4)生产制造业务:公司涉及中药饮片、参茸滋补、保健品、中西成药品种的生产。凭借对中药饮片消费市场和优质参茸滋补药材产品的深刻理解,公司在中药及参茸滋补药材消费群体中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公司打造了一系列以“东紫云轩”为核心品牌的各类型滋补产品,为消费者提供质量有保证、高性价比的产品。公司实施参茸滋补药材差异化经营策略,保证了公司的商品优势及竞争优势。与此同时,公司还推出了以“可可康”及“诺贝华乐”为核心品牌的中西成药产品,以“东滕阿胶”为核心品牌的阿胶系列产品以及以“福尔”为核心品牌的保健类产品。公司通过直营业务、加盟业务以及分销业务实现对自产的自有品牌产品的销售。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4.9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4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21.5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4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22.4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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