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客车(600066):总经理工作细则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 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职业经理人担任,也可由公司 董事兼任。 第五条 总经理与每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 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 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总经理的审批权限: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对非经常发生的业务,经 董事会或者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可审批资金运用、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等事项,具体事项和权限由董事会或者董事长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具体授权。 在已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范围内,总经理根据公司授 权体系行使资金运用、资产运用和合同审批等具体权限。 第八条 副总经理主要职权: (一)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 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总经理不在时,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主要职权为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 的筹备、召开及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十条 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主要职权为负责财务及成本管理 等事宜。 第十一条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正确处理所有者、企业、债权人 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组织公司各方面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 产经营经济指标,推行行之有效的经济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指标的完成; (三)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注重 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四)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公司技术进步和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提 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抓好消防工作,认真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六)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听取意见;在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事先听取公司职工代表的意见,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会议。 第十二条 总经理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加强对员工的培 训和教育,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政治素质,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三条 总经理必须承担下列义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 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经董事 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 机会,但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六)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 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总经理的近亲属,总经理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以及与总经理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适用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第十四条 总经理违反前条规定,所获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 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总经理工作机构: 公司设置技术、销售、生产、采购、财务、人力、质量等部门, 负责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 或者由总经理委托副总经理召集或者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下属企业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 总经理可决定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 公司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总经理办公 会议,总经理视需要可决定公司本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也可通知有关下属公司负责人参加。 第十九条 总经理会议议题经充分讨论后,形成决议或者会议纪 要,由总经理签署后下发执行。 第二十条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自觉接受董事会 的监督、检查。总经理应当保证其相关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性。 第二十一条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应就公司生产经营和资 产运作等日常工作向董事长汇报。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总经理报告工作,总经 理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按董事会的要求报告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可实行年薪制,报酬由董事会决 定。 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解聘事由如下: (一)董事会决议解聘; (二)总经理主动辞职并经董事会确认。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在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解聘等情形之一 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 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或者本工作细则与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存在冲突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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