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腾光电(688055):龙腾光电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时间:2025年04月26日 14:35:40 中财网
原标题:龙腾光电:龙腾光电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耿爱华女士、陆建钢先生、曹春燕女士3位成员组成,其中耿爱华女士、陆建钢先生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耿爱华女士担任,全体成员均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4/3/9《关于启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4/4/25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 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7.《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 案》
  9.《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部工作总结报告的 议案》 15.《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 案》 16.《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4/8/26《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一次会 议2024/10/25《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聘任或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公证天业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二)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与公证天业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对其执行年度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公证天业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以往各项审计任务。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各项财务报告,认为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报错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也不存在导致非标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其它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规范流程和计划对公司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认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协调相关工作,确保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充分有效沟通,听取多方意见,以求高效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依托各自的专业背景和经验,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审计监督、外部审计评估、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慎的讨论和审议,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撑,促进公司良性经营发展。

2025年,我们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职能,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持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交流,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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