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工大科雅(301197):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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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4月27日 16:36:1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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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工大科雅: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197 证券简称:
工大科雅 公告编号: 河北
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内库存股后股份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截至2025年4月11日的
总股本为120,54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3,793,994股后,分配股份116,746,006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工大科雅 | 股票代码 | 301197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贾国栋 | 孙桂一 | |
| 办公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
华东路455号润江总部国
际9号楼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
华东路455号润江总部国
际9号楼 | |
| 传真 | 0311-83839905 | 0311-83839905 | |
| 电话 | 0311-85820288 | 0311-85820288 |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专业从事供热节能产品与相关技术服务的研发、推广及应用,是一站式提供智慧供热全面解决方案的信息系统集成
服务商。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大数据与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供热运行技术的交叉融合应用领域,具体包括智慧
供热解决方案和智慧供热服务两大方向。其中,智慧供热解决方案为公司报告期内的核心业务和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该业务方向可进一步划分为两类:(1)智慧供热应用平台;(2)热网智能感知与调控系统及系列化产品。另外,智慧
供热服务作为公司营业收入的补充来源,具体包括合同能源管理、供热托管等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 | 1,783,893,263.09 | 1,677,381,706.48 | 6.35% | 1,493,291,028.4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 1,372,708,326.20 | 1,349,709,255.64 | 1.70% | 1,305,099,088.06 |
|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395,473,411.98 | 357,934,886.25 | 10.49% | 312,492,932.0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 55,740,098.15 | 56,664,167.58 | -1.63% | 40,544,123.0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 37,549,547.29 | 30,550,843.79 | 22.91% | 28,669,807.4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35,451,533.00 | -28,198,360.49 | 225.72% | -69,053,764.5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 0.47 | 0.47 | | 0.4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 0.47 | 0.47 | | 0.4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 4.12% | 4.28% | -0.16% | 4.90%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48,346,419.56 | 47,632,824.45 | 30,263,971.18 | 269,230,196.7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 1,305,294.29 | -5,777,761.79 | -2,545,970.10 | 62,758,535.7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 -2,020,350.02 | -9,392,286.46 | -6,948,887.32 | 55,911,071.0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67,079,304.11 | -4,021,947.24 | 39,751,278.40 | 66,801,505.9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
末普通
股股东
总数 | 13,643 | 年度报
告披露
日前一
个月末
普通股
股东总
数 | 11,860 | 报告期
末表决
权恢复
的优先
股股东
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 | 0 | 持有特
别表决
权股份
的股东
总数
(如
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 | | | | | |
| 股东名
称 | 股东性
质 | 持股比
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 |
| | |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
| 天津科
雅达能
源科技
有限公
司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12.41% | 14,960,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 |
| 中国电
子系统
技术有
限公司 | 国有法
人 | 10.54% | 12,705,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 |
| 齐承英 | 境内自
然人 | 8.30% | 10,007,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 |
| 河北昌
泰建设
发展集
团有限
公司 | 国有法
人 | 3.73% | 4,500,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 |
| 郑乃玲 | 境内自
然人 | 3.72% | 4,490,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 |
| 齐成勇 | 境内自
然人 | 2.70% | 3,250,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 |
| 中电智
慧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中电
海河智
慧新兴
产业投
资基金
(天
津)合
伙企业
(有限
合伙) | 其他 | 2.61% | 3,142,4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 |
| 天津河
北工业
大学资
产经营
有限责
任公司 | 国有法
人 | 2.53% | 3,050,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 |
| 河北科
技投资 | 国有法
人 | 2.45% | 2,950,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 |
| 集团有
限公司 | | | | | | |
| 石家庄
福东投
资管理
中心
(有限
合伙)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2.18% | 2,630,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股东齐承英直接持有科雅达74.50%的股权;公司股东郑乃玲直接持有科雅达4.00%的股
权;公司股东齐成勇直接持有科雅达4.00%的股权;科雅达股东、法定代表人齐先锴系公司股东
齐承英、郑乃玲之子。福东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实际控制人齐承英持有福东投资
25.86%的实缴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科雅达与福东投资均为受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齐承
英控制的企业。
2.齐承英与公司股东郑乃玲系夫妻关系,郑乃玲为齐承英的一致行动人;齐承英与公司股东齐成
勇系兄弟关系,齐成勇为齐承英的一致行动人。 | | | |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4 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2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新疆和泰热力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业务合作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和泰热力提供10,000万元的财务资
助(借款)。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的三
倍标准由借款方支付出借方借款利息(3倍LPR),借款利率按年计算,若同年度LPR变动的,以实际公布日核算当年的
利率;若借款周期内3倍的LPR借款利率低于年化10%时,自此时借款利率按照年化10%计算;自3倍的1年期LPR高于年化10%时,借款利率按照3倍的LPR计算。借款期限为五年,自实际借出日开始起算。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用于和泰
热力生产经营,不得挪作其他用途。和融热力以及和泰热力的股东上海耐格华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下的借款本息等提供
连带保证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回购事项:
公司于2024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以及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骨干技术
人员、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着眼未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促进公司持续、
稳健、快速地发展,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
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9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2月26日和2024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3.股权激励事项: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的议案》等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向6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63.3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47元/股,授予日为2024年9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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