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贡酒(00059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22号文核准,安徽 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井贡酒”)于 2021年 6月 23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发行 价格为 20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5,657,925.1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54,342,074.85元,实际到账资金金额 4,957,547,169.81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年 6月 29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1]518Z0050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2024年度公司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 163,961.4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6,105.33万元,截至 2024年期末募集资金专户应结存金额为 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 12月 31日实际结存金额为 0.00万元。募集资金应结存金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不存在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5年 1月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营业部(以下合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 共计人民币472,515.26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4,467.19万 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节余募集资金受银行未结利息影响,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最终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出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 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 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报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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