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600743):华远地产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25-007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8号 北京金融科技中心B座3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 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5名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乐斌先生主持,经逐项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 案》,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议案》已经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议案》,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 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40,684.51万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2.88万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亏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资 金需求,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外投资 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定位和发展规划,为实现公司向综合性城市运营服务 商的战略转型,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与经营稳健性,公司将积极地进行业务拓展。出于提高投资效率及满足业务拓展的需要,涉及需要对外投资的事项,在单笔投资金额不超过3亿元,且交易产生的利 润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前提下,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由董事会根据具体相关情况进行投资;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收购、设立公司、增资等,不包括关联交易。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5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25年度将为公司(含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20亿元。结合市场情况,华远集团按不高于0.6%向公司收 取担保费。华远集团将根据公司融资的实际需要,与贷款银行或向公司融资的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乐斌、杨云燕、徐骥、李然、张蔚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九、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5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为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25年度将 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0亿元的资金周转额度,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 司(或其控股的下属公司)需要之时,华远集团及其控股的关联公司提供相应的周转资金,由实际使用资金的公司支付相应的资金使用成本,资金使用成本将不超过市场同期利率。具体资金使用成本按照届时实际划付的单据为准计算。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乐斌、杨云燕、徐骥、李然、张蔚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5年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 以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2025年公司资金状况和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预计2025年 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2亿元。为此,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 的担保给予如下授权: 1、同意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含控股子公 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 12亿元,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2、上述担保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 3、担保方式可以是保证担保或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子公 司股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在建工程等)担保。 4、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具体执行本担 保计划,并在不超出计划总额及单笔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剂各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 5、以上担保分笔实施之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 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日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5年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 以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2025年公司资金状况和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预计2025年 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总额不超过8亿元。为此,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的 担保给予如下授权: 1、同意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含控股子公 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8 亿元,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2、上述担保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 3、担保方式可以是保证担保或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子公 司股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在建工程等)担保。 4、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具体执行本担 保计划,并在不超出计划总额及单笔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剂各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 5、以上担保分笔实施之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 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日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5年公司资产抵押额度的议 案》。 根据2025年公司资金状况和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预计2025年 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抵押的资产价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控 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抵押、及其为母公司提供抵押)。 为此,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的资产抵押给予如下授权: 1、同意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提供抵押的资产价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 供抵押、及其为母公司提供抵押),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2、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屋 所有权、在建工程等。 3、以上抵押分笔实施之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 资产抵押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日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4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的议案》。 公司2024年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4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华 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2025-012”)。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后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公 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方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就2024年度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姚宁先生、吴西彬先生、 黄瑜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 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 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公司 住所、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重组完成后,为更好反映公司业务发展方向,提升市场形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公司住所、经营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鉴于中国证监会近期对部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配套规 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修改、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重组完成后,公司已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华远集团,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基于前述情况,结合现行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文件另附)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逐项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制度 的议案》。 鉴于中国证监会近期对部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配套规 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修改、废止,且公司重组完成后,公司已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华远集团,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基于前述情况,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公司内部制度,本议案共26项子议案。 (一)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关于废止《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 关于修订《内审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 关于修订《年报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 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关于修订《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关于修订《反舞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关于修订《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华远新航住房租赁 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实现公司总体战略规划目标,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同意由公 司两家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远新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航酒店管理”)及北京华远好天地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智慧物业”)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华远新航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航住房租赁”,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准为准),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新航酒店管理持股95%,华远智慧物业持股5%。董 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相关事宜。 新航住房租赁将以长租公寓运营为核心业务,长租公寓作为资产 管理的一部分,有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业务多元化。公司开拓长租公寓业务符合政策方向,有利于增强华远的品牌形象,展示公司适应市场变化和创新发展的能力。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22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8号 北京金融科技中心B座3层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如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七)关于2025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 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关于2025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周转资 金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关于2025年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十)关于2025年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十一)关于2025年公司资产抵押额度的议案; (十二)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公司住所、经营范围的 议案; (十三)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四)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制度的议案: 14.01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4.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14.0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4.05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4.06废止《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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