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黄金(600489):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0489 证券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25-017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约定2025年至2028年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等内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0亿元,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服务额度不高于最高授信额度。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管理运用效率,同时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持有财务公司51%股权,本公司持有财务公司49%股权。由于集团公司是财务公司和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9号一层 法定代表人:王赫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39854814H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11H211000001 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 上述成员单位系指在财务公司开立账户的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订合同的主体 甲方:本公司;乙方:财务公司 2.服务内容 乙方可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包括贷款、贴现、担保、承兑等业务)、结算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乙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甲方及甲方子公司视自身的需要自主选择接受乙方提供的全部或部分金融服务。 3.服务金额上限 (1)存款服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甲方子公司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贰佰亿元整。 (2)贷款服务 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等资金融通服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服务额度不高于最高授信额度。 票据贴现、承兑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甲方及甲方子公司申请,乙方可以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票据类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票据综合管理等相关业务。 委托贷款服务:乙方根据甲方及甲方子公司的委托为其办理委托贷款服务。 担保服务:乙方可在符合金融监管规定的范围内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的贸易、招投标等业务提供非融资担保。 函件、证明服务:乙方可根据甲方及甲方子公司在乙方的评级、授信情况,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贷款承诺函、授信额度证明、信用等级证明等函件、证明业务。 4.服务定价 (1)存款服务:乙方吸收甲方及甲方子公司存款的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公示利率。 (2)贷款服务: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参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PrimeRate,LPR);同时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种类贷款服务所定的利率。 (3)票据贴现服务: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的票据贴现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的贴现利率。甲方及甲方子公司自主拥有票据的所有权和运用权,并且不能受乙方的控制。 (4)结算服务:乙方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时实施费用减免或优惠。如需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收取,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的结算费用标准。 (5)手续费收取: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凡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机构有收费标准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的同种类金融服务收取手续费的标准。 5.协议期限 本协议需经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自甲方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三年。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合作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项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在授信额度的期限内,公司可以随借随还,方便快捷,提升了公司的融资效率。公司与财务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同时公司持有财务公司49%的股份,公司可从财务公司的业务发展中获得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会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独立董事吴三忙先生召集。会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并了解了详细情况,对《关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慎审核,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具备与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业务资质,且基本财务指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合作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项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在授信额度的期限内,公司可以随借随还,方便快捷,提升了公司的融资效率。公司与财务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同时公司持有财务公司49%的股份,公司可从财务公司的业务发展中获得收益。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该项议案审议需要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示同意。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董事李铁南女士因公务未能参加会议,授权委托董事贺小庆先生代其行使职权。会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率100%。关联董事周洲、韦华南、刘子龙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关联事项的表决。 六、公司与财务公司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2024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1)存款业务
(1)存款业务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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