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电(00066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根据公司公开招标和竞争性 谈判结果,决定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 变更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 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 、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 充分沟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配合工作。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经评估,本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规划和时间计划,积极配合公司的年报工作,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对 2024 年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等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 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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