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联泰环保(603797):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联泰环保: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797 公司简称:联泰环保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黄建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基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经济和产业发展形势、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的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1、营业收入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包含工业级混合油业务的营业收入2.93亿元,经营该项业务的子公司股权已于2023年12月出售,本报告期无该项业务;污水处理业务部分项目按效付费机制变动、计费水质系数变动导致运营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2、净利润说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其他收益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污水处理服务费应收账款增加导致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污水处理业务收到的回笼资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污水处理业务确认为金融资产的PPP项目发生的建造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
□适用 √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发扬、保持热心地方公益传统,努力践行企业与社会共荣发展的初心,在争创企业效益的同时,努力创造社会效益,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现企业的社会担当,合计以现金方式向汕头市慈善总会捐赠玖佰万元。 5、加强内控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证券监管规则的培训学习,增强公司内部控制、合规经营水平。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在地方政府所授权的特许经营区域和特许经营期内,提供污水收集、输送和/或终端污水处理服务。公司所处的污水处理行业,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划分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的行业划分及其官网的披露信息,公司属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代码:N77)。 污水收集、输送是指利用城乡的市政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含管道和中途提升泵站)将排放的污水(包括居民生活污水、以及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经处理后符合水质相关要求所排放的生产性污水,下同)收集、输送至终端污水处理厂或其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主要包括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其中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是指利用设施、设备和工艺技术,将通过市政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收集的污水中所含的污染物质从水中分离去除,从而实现净化水质目的的过程。 (二)行业的规划和远景 1、2023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及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镇区常住人口5万以上的建制镇建成区基本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镇区常住人口1万以上的建制镇建成区和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建制镇建成区基本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全覆盖。到2035年,基本实现建制镇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全覆盖和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合理选择污水收集处理模式。具有农业特征的建制镇,可将生活污水黑灰分离,分别处理后资源化利用。 高质量推进厂网建设。新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建制镇,应明确污水管网路由、处理设施规模和用地,确保配套管网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规划、建设、投运。已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建制镇,应加大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力度,完善镇区污水收集管网,逐步消除管网空白区,加强新建管网和存量管网、市政管网和小区管网的合理连接,确保管网畅通和高效运行。 健全收费机制。合理制定和调整建制镇污水垃圾处理费标准,污水垃圾处理收费不能覆盖合理运行成本的,地方政府应予以适当弥补。积极探索建制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机制。 2、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污水处理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积极进展,能效水平和降碳能力持续提升。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建成100座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 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加快消除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建设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示范区。 有序推进雨污分流改造,除干旱地区外,新建城区原则上实施雨污分流。以老旧城区为重点,开展老旧破损、混错漏接等问题管网诊断修复更新,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外水入渗入流、倒灌排查治理。对于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污水处理厂,从严审批核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推行“一厂一策”整治。 推动建立污水处理服务费与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出水水质、污泥无害化稳定化处理效果挂钩的按效付费机制。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领域税收优惠政策。 3、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建设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因地制宜开展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并形成长效机制。 到2027年,全国地表水水质、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到90%、83%左右,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5年,“人水和谐”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基本建成。 4、202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分类梯次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和源头治理。 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一体化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 整县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加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 5、2024年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要求5-10年完成一轮城市生活污水管网排查行动;加快污水管网的改造,到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规模占比达到90%或较2022年提高5个百分点,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弥补设施空白。到2027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3%以上,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综合效能显著提升。 6、2024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年试行版)》,指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厂网一体化的污水管网、供热管网、供水管网等项目,综合交通运输多式联运的公水联运、公铁联运等项目,以及依托项目自身开展多元化开发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可以综合平衡项目收益,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7、2024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提出在水污染治理和节水方面,支持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和污泥处理设施及城镇污水管网新建和改造,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海水(咸水)淡化工程及关键材料装备示范工程,重点行业节水改造,矿井水等非常规水利用设施,中央和国家机关节水改造等项目。 8、2024年4月,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等六部委修订并发布了2024版《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本次修订对标《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改革要求,对特许经营领域突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效力。 9、2024年7月,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加强城市洪涝治理。加快构建“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加强雨水管网和泵站建设改造,开展排涝通道系统整治,稳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海绵城市建设。 10、2024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建立信息共享与工作协调机制。聚焦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生态环境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围绕污水处理设施与管网建设、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保护治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完善政银企对接工作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鼓励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因地制宜出台绿色金融支持政策。 由此可见,未来在污水处理增量提质、管网细分领域建设、黑臭水体治理、污泥处置、污水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将给市场带来很好的机会。我国生态环保领域投资势头良好,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明朗。 (三)行业周期性及行业季节性 公司所处的行业不属于强周期性行业,没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四)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污水处理领域的优秀民营企业之一,是专注于污水处理行业的区域性重要企业。 公司以城市重大项目的投资建设为切入点,通过打造精品工程,积累了丰富的行业投资、建设及运营经验,形成较强的技术实力并建立了高效的管理运营体系,不断形成核心竞争优势。经过数年发展,公司项目运营规模不断增大,在湖南和广东区域拥有多个投资运营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成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项目总处理规模(包括分散式污水处理站点)已达137万吨/日。 根据Choice(金融终端)显示,公司所属的环保行业共有69家上市公司,以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排名:公司营业收入排名第28位,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排名第51位;净利润排名第16位,净利润增长率排名第38位。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 1、城乡污水处理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建成并进入商业运营污水处理厂共25座,分散式污水处理站点165座,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总规模约为137万吨/日,其中:污水处理厂处理总规模约为134万吨/日,分散式污水处理站点总处理规模约为3万吨/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建成并进入商业运营污水处理厂的情况如下: 处理 特许经营期 项目名称 运营模式 投运日期 备注 能力 限 一期为TOT模式,一 汕头龙珠项目(一期工程、一期 27年(运营 2007 8 BOT TOT&BOT 26 年 月 期技改和二期为 技改及二期一阶段工程) 期) 模式 约19年(含 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 BOT 6 2018年1月 建设期18个 - 程(厂区) 月) 一期:2010年 1月 长沙市岳麓污水处理厂项目(包 2019 30 二期: 年 年(运营 括长沙市岳麓污水处理厂(一 BOT 60 包含一期、二期、三期 3月 期) 期)项目、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 三期:2022年 7月 30 年(运营 包含洋溪桥项目提标 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项目 TOT&BOT 10 2009年12月 期) 改造项目 28.5年(运营 包含江北项目提标改 邵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项目 BOT 6 2016年4月 期) 造项目 总规模10万吨/日,其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污水处理厂 30年(运营 PPP 5 2018年6月 中,二期项目已于2023 PPP项目 期) 年9月开工建设。 汕头市澄海区东里污水处理厂 30年(运营 总规模8万吨/日,二 PPP 4 2018年6月 PPP项目 期) 期尚未启动。 30年(含建 嘉禾县第一污水处理厂 PPP 1 2021年1月 设期1年) 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 29年(含建 PPP 2 2019年10月 - 处理厂项目 设期1年) 30年 汕头市澄海区隆都污水处理厂 子项目:汕头市澄海区 PPP 1.5 2021年2月 (含3年建 项目 隆都污水处理厂 设期) 30年 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PPP 1.5 2021年10月 子项目:污水处理厂 (包含建设 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海门厂) 期) 30年 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PPP 1.5 2022年1月 子项目:污水处理厂 (包含建设 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西胪厂) 期) 30年 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PPP 1 2022年2月 子项目:污水处理厂 (包含建设 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河溪厂) 期) 30年 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PPP 0.75 2022年5月 子项目:污水处理厂 (包含建设 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金灶厂) 期) 30年 汕头市潮阳区潮关污水处理厂 PPP 2 2022年1月 - (含15个月 项目 建设期) 30年(运营 汕头市西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PPP 5 2023年1月 - 期) 2、城乡污水收集管网及配套提升泵站的投资、建设和运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的污水收集管网总长约1,058公里,配套的中途提升泵站20座,其中:已建成及进入运营维护的污水收集管网长约872公里;已运营的中途提升泵站17座,合计提升处理能力98.36万吨/日。 3、污泥深度处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污泥深度处理项目处理规模660吨/日。 4、其他业务 公司在经营区域积极拓展生态环境治理其他业务,主要包括农村污水治理、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海绵城市、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等业务。 (二)公司城乡污水处理业务的经营模式 1、经营模式(详见以下流程图)2、投资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BOT、TOT、PPP等项目投资方式。公司通过参与项目公开招投标,以BOT、TOT、PPP等方式取得城乡污水处理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设立项目公司负责中标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并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约定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收取服务费用(包括污水处理服务费和/或可用性服务费、运营维护费,下同),由此回收项目的投资和运营等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 3、采购模式 为保障投资项目建设期间及运营期内业务顺利实施,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发改部门核准的关于工程建设、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及服务采购的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确定工程施工、主要设备供应商和提供相关服务的单位;其他物资及服务,按照公司制定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比质比价等方式进行采购,确保需求物资及服务以合适的价格按时、按质、按量采购到位。 4、销售模式 在特许经营期限内,依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公司向购买方提供污水收集、输送和/或终端污水处理服务。政府作为唯一购买方,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向公司支付服务费用。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一)大型项目运作经验优势 公司已成功运作了多个城乡污水处理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成投产运营的城乡污水处理项目总处理规模(包括分散式污水处理站点)达137万吨/日。公司污水处理项目的单体日污水处理能力具有区域领先优势。其中,长沙岳麓项目污水处理规模为60万吨/日(包含岳麓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长沙岳麓三期扩容工程的污水处理规模),为长江中游最大单体污水处理设施之一;汕头龙珠项目污水处理规模为26万吨/日,保持粤东区域处理规模首位;邵阳洋溪桥项目污水处理规模为10万吨/日,是湘西南污水处理项目的标杆,单体规模在区域具明显优势。 通过上述10万吨级以上项目的集群化管理,一方面通过规模效应给公司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公司也因此积累了丰富的大型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运作经验,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品牌形象,提升了市场竞争能力。公司的项目运营管理能力,一直以来受到政府方肯定,公司与当地政府部门合作关系良好,为进一步拓展市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运营管理优势 公司重视运营管理工作,建立起全链条智慧水务体系,在日常生产各环节中始终强化运营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效率,确保生产经营的合规性、效益性。公司通过了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是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一级企业,取得了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发放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证书》;公司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以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通过使用远程监控管理系统,24小时全程对污水处理过程进行监控,并配备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有效确保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通过对项目设计、工艺选择、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控制,可持续对设备和工艺进行优化,提升效能;通过日常的精细化生产管理,加强各类成本费用控制,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三)品牌优势 公司凭借着先进的管理、过硬的质量和优质的运营服务,2021年5月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颁发的“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入选“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单位”,连续多年获评“广东省环保产业AAA级信用企业”,先后获得“中国环境保护协会信用AA企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19年重点环境示范工程项目”、“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金杯”、“十三五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骨干企业”、“广东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广东省环保设施运营先进单位”、“2021年度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优秀运营服务单位”、“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2022年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促进产业发展优质企业”、“汕头市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汕头市青年文明号”、“汕头市先进集体”、“汕头市环境保护示范点”、“汕头市民营科技企业”、“长沙市公用事业系统先进单位”、“邵阳市公用事业系统先进单位”、乡村振兴贡献奖”、“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生活污水处理一级”、“绿英奖-城市污水治理优秀企业”、“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爱心企业、“爱心慈善之星(5星)”等荣誉。公司已在湖南、广东等地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市场影响力,并且在全国的品牌知名度也正逐步提升。 (四)团队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城乡污水处理业务,公司管理层平均从业年限超10年,主导完成20多个万吨级项目建设运营;团队稳定,核心员工保留率连续多年超90%,彼此熟悉,团结协作,认同企业文化,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同时都参与了公司项目从前期调研论证、投标、合同谈判、项目建设、验收评估、运营管理等各个阶段,积累了十分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对污水处理行业整体发展及经营管理有着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此外,公司还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培育发展以及外部引进各类优秀人才,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建立了一支具有事业心、专业性强、团结稳定的员工队伍。 (五)技术创新的优势 公司技术研发定位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以满足公司实际运营和发展策略需要而计划的研发任务、与外部研发机构开展合作所确定的研发项目为研发目标,组织研发工作并进行成果转化。在平衡内部资源条件和外部行业状况的前提下,公司确立了以工艺问题解决、工艺改进、技术改造、设备改造和机械制造为研发方向,以期获得最佳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公司重视发现和培养战略技术管理人才和研发人才,将研发队伍建设定位为长远战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获授权专利19项,包括15项实用新型专利和4项发明专利,体现了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核心竞争能力。通过系统优化等技术改造,年节约运营成本超千万元。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污水处理结算水量41,890.38万吨,同比增长3.08%;累计实现污泥深度处理结算量8.99万吨,同比下降10.99%;实现营业收入103,909.87万元,同比下降24.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53.08万元,同比下降19.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268.14万元,同比下降9.76%;公司总资产99.58亿元,同比下降3.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2.24亿元,同比增长5.92%。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包含工业级混合油业务营业成本2.97亿元,经营该项业务的子公司股权已于2023年12月出售,本报告期无该项业务。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利息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包含工业级混合油业务研发费用936万元,经营该项业务的子公司股权已于2023年12月出售,本报告期无该项业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污水处理业务收到的回笼资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污水处理业务确认为金融资产的PPP项目发生的建造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处置子公司的股权转让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偿付借款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污水处理服务费应收账款增加导致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污水处理业务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上年同期包含工业级混合油业务其他收益1,885万元,经营该项业务的子公司股权已于2023年12月出售,本报告期无该项业务。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909.87万元,同比下降24.30%,营业成本为40,062.69万元,同比下降42.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53.08万元,同比下降19.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268.14万元,同比下降9.76%。
报告期内广东省地区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变动原因主要系上年同期包含工业级混合油业务的营业收入2.93亿元和营业成本2.98亿元,经营该项业务的子公司股权已于2023年12月出售,本报告期无该项业务。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变动原因主要系上年同期包含工业级混合油业务的营业成本2.98亿元,经营该项业务的子公司股权已于2023年12月出售,本报告期无该项业务。 (4).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83,106.7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0.4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2,242.42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1.2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费用 √适用□不适用(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