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银高科(300087):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时间:2025年04月30日 08:11:26 中财网

原标题:荃银高科: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自 2024年 1月 1日
至 2024年 12月 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Beijing 100738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层

China 邮政编码:10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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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14618号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荃银高科”) 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以下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荃银高科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我们于 2024年度首次接受委托,对荃银高科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的审计范围受到如下限制: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14618号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续)

(一) 销售酒粮业务相关应收款项的存在性和账面价值的准确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4和附注五、6所述,于 2024年 12月 31日,荃银高科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中包括子公司四川荃银生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荃银生物” )与三家酒厂因酒粮销售相关的交易而确认的应收账款人民币 3,277.59万元(2023年 12月 31日:人民币 3,277.59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人民币 816.12万元(2023年 12月 31日:人民币 65.55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461.47万元(2023年 12月 31日:人民币 3,212.04万元),以及与贵州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原值人民币 688.29万元(2023年 12月 31日:人民币 688.29万元),坏账准备人民币 688.29万元(2023年 12月 31日:人民币 0元),账面价值人民币0元(2023年 12月 31日:人民币 688.29万元)。2023年荃银生物与上述三家酒厂进行酒粮销售而确认的相关收入为人民币 145.86万元。2024年,荃银生物与上述酒厂及贵州某公司签署债务债权转让协议,但是荃银高科并未依据前述协议将上述应收账款确认为应收贵州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且仍按照组合方式计提上述应收账款相关的坏账准备而没有单项考虑贵州某公司的信用风险并计提坏账准备,2024年度针对上述应收账款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人民币 750.57万元(2023年度:人民币 65.55万元)。


对于上述酒粮销售交易相关收入及应收账款,我们执行了向上述酒厂致送函证,检查与酒粮销售交易相关的物流记录、发货单或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等审计程序,但由于未获取个别酒厂回函、个别酒厂回函金额与账面记录的应收其金额不一致、未能对相关酒厂进行走访、以及部分单据存在缺失或信息不一致等情形,且荃银高科管理层对于个别酒厂未回函、回函不一致以及部分单据异常情形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释,因此,我们无法获取充分的支持性资料以确认荃银高科 2024年 12月 31日以及 2023年 12月 31日应收账款的存在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地,荃银高科管理层也未能就不依据三方债务债权转让协议进行上述应收账款的分类调整,以及仍按照组合方式计提坏账准备而不单项考虑贵州某公司信用风险的理由提供合理的解释及充分的支持性文件,我们也未能通过函证或其他审计程序获取相关审计证据,因此,我们也无法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以评价荃银高科 2024年 12月 31日及 2023年 12月 31日其他应收款的准确性,以及 2024年度和 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合理性。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14618号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续)

因此,我们无法对荃银高科 2024年 12月 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中的信用减值损失,2024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中的年初未分配利润,2023年 12月 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和信用减值损失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及披露进行调整,也无法确定可能需要调整的金额以及对相关披露的影响。


(二) 存货账面价值的准确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7所述,于 2024年 12月 31日,荃银高科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的存货中分别包括与辽宁某公司采购/合作相关的玉米种子存货原值人民币 35,561.49万元及人民币 17,273.3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人民币 523.52万元及人民币 518.20万元,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35,037.97万元及人民币 16,755.10万元。上述存货是由荃银高科2023年向辽宁某公司采购并于 2024年收到的玉米种子存货,以及荃银高科子公司安徽荃优种业开发有限公司辽西分公司(以下简称“荃优辽西分公司”)2024年基于从该公司获得的品种使用权而制种生产的玉米种子存货两部分组成。


对于上述相关玉米种子存货,管理层预期均能够在相关玉米种子有效期内全部实现销售,因此仅基于相应存货的库龄计提了相应比例的存货跌价准备,但鉴于荃银高科在 2024年仅有少量相关玉米种子存货实现了出库销售,远低于管理层预测的未来年度销售量,管理层未能对于其未来的年度销售预测信息提供充分的支持性资料,我们无法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以评价荃银高科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因此,我们无法对荃银高科 2024年 12月 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中存货的账面价值,以及 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中的资产减值损失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及披露进行调整,也无法确定可能需要调整的金额以及对相关披露的影响。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14618号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续)

上述 (一) 和 (二) 项所作的任何必要调整均可能对荃银高科 2024年 12月 31日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2023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所披露的信息造成相应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荃银高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除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部分所述事项外,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14618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种子销售收入确认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附注 24所述的会计政策、“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附注 4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 释”附注 4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荃银高科及其子公司 (以下简称“荃银高 科”) 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水稻种子及玉米 种子等产品的销售收入。2024年度荃银高科 的种子销售收入为人民币 3,063,334,393.49 元。 荃银高科种子销售收入于客户取得相关商品 控制权时确认。荃银高科管理层综合评估销 售合同条款和业务安排,通常在向客户交付 商品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荃银高科的关键业绩指标之 一,且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 而操纵收入的固有风险,我们将种子销售收 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与评价种子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中 主要包括以下程序: ? 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 选取主要销售合同,检查与商品控制权转 移相关的主要条款,评价种子销售收入确 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 求; ? 选取主要客户,利用企业信息查询工具查 询其背景信息,检查是否存在未识别的关 联方关系以及异常交易的迹象; ? 选取种子销售收入,核对至销售合同或订 单、提货单或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 价相关收入是否按照荃银高科的会计政策 予以确认;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14618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选取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交易, 检查销售合同或订单、提货单或签收单等 支持性文件,以评价相关收入是否记录于 恰当的会计期间; ? 选取主要客户,就本年度的销售交易金额 及收款金额实施函证程序; ? 选取主要客户,检查本年度销售收款的银 行单据,核对付款单位是否一致,以评价 相关收入的真实性; ? 了解管理层对于退货率估计的方法,结合 合同约定的退换货政策、产品历史退货情 况等评价退货率估计的合理性,以及预计 销售退货金额计提的准确性;及 ? 选取符合特定风险标准的营业收入会计分 录,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14618号

四、其他信息

荃银高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荃银高科 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如上述“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我们无法对该部分所述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
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荃银高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荃银高科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荃银高科的财务报告过程。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14618号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荃银高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荃银高科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包括披露) 、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荃银高科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 12月 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2024年
  
  
五、11,600,073,995.25
五、2250,000,000.00
五、33,057,542.45
五、4552,806,527.11
五、5176,557,691.46
五、660,642,809.04
五、72,988,861,416.06
五、836,426,645.53
五、9245,396,904.34
 5,913,823,5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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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2024年 12月 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2024年
  
  
五、10167,634,418.50
五、1131,724,769.28
五、124,347,196.92
五、1379,617,530.02
五、1421,934,751.13
五、15533,269,368.59
五、16112,414,170.80
五、17134,263,653.18
五、18314,165,239.09
六、221,440,315.94
五、19171,984,403.24
五、20105,435,067.36
五、212,598,106.17
五、2237,754,695.40
 1,738,583,685.62
 7,652,407,2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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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2024年 12月 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2024年
  
  
五、241,456,167,574.97
五、2527,548,953.20
五、261,461,506,001.29
五、27460,894,982.46
五、28135,165,227.06
五、297,146,384.46
五、30254,170,568.32
五、31304,981,227.55
五、32299,706,507.14
 4,407,287,426.45
  
五、33138,974,000.00
五、34270,201,206.89
五、3549,235,239.84
五、36164,658,549.96
 623,068,996.69
 5,030,356,4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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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 12月 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2024年
  
  
 852,241,965.32
 250,000,000.00
 280,000.00
十七、172,591,278.83
 9,103,721.67
十七、21,291,677,895.77
 578,843,215.98
 58,462,295.02
 3,113,200,372.59
  
十七、31,360,292,784.35
 2,850,000.00
 79,617,530.02
 6,548,653.14
 122,717,760.48
 11,996,628.98
 22,432,191.95
 67,027,630.18
 6,883,466.17
 12,290,385.50
 7,400,000.00
 1,700,057,030.77
 4,813,257,4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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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续)
2024年 12月 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2024年
  
  
 1,149,040,613.86
 21,000,000.00
 363,566,984.13
 116,865,746.83
 53,236,951.95
 2,713,905.98
 719,031,848.67
 272,499,559.44
 103,574,348.60
 2,801,529,959.46
  
 138,974,000.00
 20,604,189.55
 49,235,239.84
 83,786,806.89
 292,600,236.28
 3,094,130,19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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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2024年
五、424,708,992,457.10
五、423,531,504,069.76
五、4311,148,861.40
五、44376,363,570.10
五、45246,845,643.14
五、46136,266,797.03
五、4747,322,394.74
 63,176,251.36
 12,472,026.08
五、4846,184,122.67
五、492,772,197.25
 1,471,816.35
五、50349,387.00
五、51(107,353,379.69)
五、52(130,176,604.27)
五、53(398,209.64)
 170,918,634.25
五、543,621,538.04
五、542,252,788.48
 172,287,383.81
五、553,785,322.36
 168,502,061.45
  
 168,502,061.45
  
 114,405,261.09
 54,096,800.36

刊载于第 22页至第 138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2024年
十七、4636,524,464.77
十七、4359,803,362.24
 3,592,362.58
 82,718,506.69
 72,928,672.44
 43,548,320.53
 12,141,828.60
 57,115,957.48
 45,154,969.27
 10,864,637.56
十七、593,244,206.14
 532,668.88
 349,387.00
 (46,212,717.06)
 (25,993,838.85)
 94,043,086.48
 2,355,281.89
 1,073,541.81














刊载于第 22页至第 138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2024年
  
 4,696,145,107.92
 2,212,099.14
五、58(1)161,120,089.13
 4,859,477,296.19
 4,129,322,391.16
 366,054,169.34
 19,829,830.02
五、58(1)278,874,836.35
 4,794,081,226.87
五、59(1)65,396,069.32
  
五、58(2)25,348,682.51
 529,405.16
 159,300.00
 27,993,500.00
 54,030,88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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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续)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2024年
  
 220,254,298.36
五、58(2)250,050,000.00
五、59(2)68,713,245.00
 539,017,543.36
 (484,986,655.69)
  
 9,070,000.00
 9,070,000.00
 1,942,439,141.74
五、58(3)-
 1,951,509,141.74
 1,216,636,801.60
 185,285,837.76
 41,176,483.55
五、58(3)42,195,624.22
 1,444,118,263.58
 507,390,878.16









刊载于第 22页至第 138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4年
 
604,492,985.03
238,310,052.44
842,803,037.47
486,322,330.93
118,341,005.91
7,628,568.62
358,482,033.12
970,773,938.58
(127,970,901.11)
 
25,348,682.51
92,711,537.26
928,807,550.85
1,046,867,770.62




















刊载于第 22页至第 138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续)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4年
 
40,932,214.81
347,593,245.00
1,389,250,104.95
1,777,775,564.76
(730,907,794.14)
 
1,451,137,000.00
488,700,000.00
1,939,837,000.00
675,896,801.60
143,919,844.53
237,082,873.74
1,056,899,519.87
882,937,480.13


















刊载于第 22页至第 138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是在安徽省合肥市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子公司 (以下简称“本集团”) 主要从事优良水稻、玉米、小麦等主要农作物种子的研发、繁育、推广及服务业务。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参见附注七。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三、 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年 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24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 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将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作为正常营业周期。本公司主要业务的营业周期通常小于 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本公司的部分子公司采用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这些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按照附注三、9进行了折算。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 (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 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项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交易,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资产组合等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将考虑是否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务。如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


当本集团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 (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集团作为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 (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考虑相关递延所得税影响之后,如为正数则确认为商誉 (参见附注三、18) ;如为负数则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总体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团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 (包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和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


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2) 合并取得子公司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被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3) 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4) 少数股东权益变动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其他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中除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除长期股权投资 (参见附注三、12) 以外的股权投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款及股本等。


(1)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根据附注三、24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a)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b)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 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之和。


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 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


(6) 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租赁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 (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个月内 (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以及租赁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集团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债务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租赁应收款外,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a)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b)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量其损失准备。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或该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例如,当某对手方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对手方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时,对其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本集团认为当外部信用评级等同于一般定义的“投资级”时,债券具有较低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 (如有) 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逾期超过 30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集团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 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按实际发行价格计入股东权益,相关的交易费用从股东权益 (资本公积) 中扣减,如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11、 存货

(1) 存货类别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以及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指能够多次使用、但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和其他材料。(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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