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空港(600897):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97 股票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临2025-008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厦门威斯汀酒店三楼鼓多功能厅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四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四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永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16,93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厦门空港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5-009)。 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对2024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厦门空港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临2025-011)。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实际完成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厦门空港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5-012)。 8、审议通过《关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取得并查阅了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相关财务及风险管理报告等资料,并出具《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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