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控股(600167):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关于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喜特审 2025T00221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100062 邮编: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箱:[email protected] 目录 内 容 页次 一、关于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 1 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 3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控股”、“本公司”、“公司”)编制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03号文核准,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99,896,694.00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9.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69,999,995.84元。截至2017年5月9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2017年5月9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17〕第01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证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滨河支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行营业部、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广发银行上海分行、兴业银行青年大街支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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