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华科技(688051):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25年04月30日 19:12:13 中财网
原标题:佳华科技: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5]00000931号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
二、 1-8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5]00000931号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
华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佳华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佳华科技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佳华科技募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佳华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佳华科技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佳华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佳华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晶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泽斌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主体账号初时存放金 额截止日余 额
佳华科技 (注 1)35190010771060336,436.88 
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主体账号初时存放金 额截止日余 额
重庆佳华 (注 2)110945051510101  
佳华科技 (注 3)32857018250840,000.00 
佳华科技11010401600011728727,000.00 
重庆佳华 (注 4)9550880223006000192  
重庆佳华 (注 5)68010078801000004086  
佳华科技680100788012000020011,500.00 
佳华科技753301880002360631,500.00 
  86,436.88 

注 1:佳华科技于 2024年 6月 12日注销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 2:重庆佳华于 2024年 3月 26日注销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 3:佳华科技于 2024年 6月 17日注销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机电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 4:重庆佳华于 2024年 5月 10日注销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 5:重庆佳华于 2024年 5月 11日注销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佳华科技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佳华科技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佳华科技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佳华科技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6,436.8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544.28 (注 4)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20%          
是否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变 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注 1)调整后投资 总额 (1)截至期末承诺 投入金额(2) (注 2)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3)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金额的差额 (4) (4)=(3)-(2)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5) (5)=(3)/(2) (注 5)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40,000.0040,000.0040,000.00 41,434.221,434.22103.592023年 (注 3) (注 6)不适用不适用
7,000.007,000.007,000.00 7,024.7024.70100.352022年不适用不适用
1,500.001,500.001,500.00 1,514.5514.55100.972022年不适用不适用
1,500.001,500.001,500.00 1,510.6110.61100.712022年不适用不适用
 50,000.0050,000.0050,000.00 51,484.081,484.08    
           
 28,499.9128,499.917,872.2729,732.211,232.30104.32(注 6)不适用不适用
 6,974.376,974.36 6,974.36 100.002023年不适用不适用
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962.60962.60 962.60 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6,436.8836,436.887,872.2737,669.181,232.30    
50,000.0086,436.8886,436.887,872.2789,153.262,716.38
           
           
           
           
           
           
           
           
注 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指本公司原计划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 大气环境 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主要原因是佳华科技及全资子公司佳华智联实施的大气环境 AI大数据体
系建设项目,其投资方案是基于规划时的市场情况、经营规划等做出,基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存在较为明晰的分工安排,由佳华科技本体承担软件及设备安装及
运营工作,由佳华智联负责自研硬件设备空气质量微观站、空气质量微观站加装 VOC等的生产制造,用于该项目自有设备的配套,大气环境 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在实
施过程中,由于市场及行业环境的变化的影响,原规划由佳华智联负责的内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对该类设备的需求量未达预期,佳华智联募集资金使用缓慢。为
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经公司综合考虑,拟减少佳华智联的自研硬件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将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调整后,该项
资金将由佳华科技继续实施、投入大气环境 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用于大数据平台研发及采购三方设备等方式,继续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
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结合经济环境及市场情况预期,经过审慎研究,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
2023年 12月。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7 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暨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03)。

注 4:“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指: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减资金额 11,072.68万元,包含超募资金减资 10,544.28万元,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 528.40
万元。

注 5:“截至期末投资进度(%)”指:进度大于 100%是由于投入金额中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 注 6:公司于 2024年 1月 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03),该议案并经过 2024年 2月 19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4-
006)。鉴于公司“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以及“大气环境 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项目部分节余超募资金 7,704.01万元(含手续费 0.06万元)以及部分节
余募集资金 1.5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该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
益。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66.63万元(实际补流 166.68万元)(公告编号:2024-009)。该议案经过 2024
年 5月 25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4-020)。







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截至期末计 划累计投资 金额(1)本年度实 际投入金 额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 (2)投资进度 (%) (3)=(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物联网云数据中心 建设项目(一期)962.60962.600.00962.6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962.60962.600.00962.60不适用
         
         
         

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注 7:“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原计划投入 11,506.88万元,2022年 4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不再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2022年 12月 15日将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 10,9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30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以及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9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暨部分超募资金转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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