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大晟文化(600892):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92 公司简称:大晟文化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68.71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71.63万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董事会拟建议,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游戏方面 根据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对外发布《2024年中国游戏产业报告》,2024年,中国游戏市场成绩斐然,实际销售收入攀升至3,257.8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53%,创造了历史最高纪录。 其中,自主研发游戏在国内市场收获2,607.36亿元的收入,不过增速有所放缓,为1.70%。在用户规模方面,游戏用户数量达到6.74亿人,同比增长0.94%。这一数据表明用户增长逐渐趋于平稳,市场正式步入存量竞争阶段。 在游戏细分市场领域,国内各类型游戏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态势。移动游戏依旧稳坐市场主导地位,收入占比高达73.12%,实际收入为2,382.17亿元,较上一年增长5.01%。客户端游戏实现收入679.81亿元,同比增长2.56%。这一增长主要得益于头部产品的长线稳定运营以及移动端跨平台发行策略的有效实施。主机游戏市场发展态势良好,收入达到44.88亿元,同比增长幅度高达55.13%。现象级单机大作,如备受瞩目的《黑神话:悟空》,凭借其卓越的品质和强大的影响力,有力地推动了主机游戏市场的扩张。网页游戏则连续9年呈现下滑趋势,收入为46.38亿元,较去年下降2.35%。 2.影视方面 2024年,影视行业在复苏中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不仅线下观影的影院票房逐步恢复,根据《2024中国电影市场数据洞察》显示,2024年中国电影总票房425.02亿,总观影人次突破10亿。 同时,短剧集、中剧集等新的业态发展迅速,大量优秀作品纷纷涌现,各大线上媒体平台势头依然强劲,2024年我国微短剧市场规模将达504.4亿元,同比增长34.90%,预计到2027年,我国微短剧市场规模将超过1,000亿元。观众对内容的需求更加多元化,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观众口味的不断变化,影视作品将更加注重创新性和艺术性。 展望2025年,影视行业将继续保持一个良好的发展态势。国产影视也将继续崛起,为观众带来更多优秀的作品,中国文化作品将持续对外输出,有望在全球范围里获得更广泛的影响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网络游戏研发、运营以及影视剧制作、发行业务。 在网络游戏业务方面,公司主要从事电脑客户端游戏、移动端游戏的研发和运营,主要以研发游戏产品,再独立运营或联合其他外部机构联合运营,玩家通过支付渠道进行虚拟道具消费的方式获取收入。 在影视剧业务方面,公司主要投资、拍摄及制作影视剧项目,该业务中通常以剧组为生产单位,公司和其他投资方共同出资筹建剧组并进行拍摄创作,最终按各自出资比例或合同约定等方式进行利益分配,该业务主要面向的客户包括电视台、电影院线、视频网站、移动互联网平台等。 在短剧发行推广方面,主要有分销和自营两种模式。主要为公司在获得短剧后,对短剧进行剪辑,公司投流人员在视频平台投放广告,引流到指定平台,用户在观看广告免费观看剧集或付费观看剧集后,公司获取相应收益。 在影视剧制作后期方面,公司主要是根据客户提供的素材,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视频剪辑、影视特效等后期制作服务从而获取收益。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主要业务的经营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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