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泰妮(30095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红杉聚业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贝泰妮 股票代码:300957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喆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 1号 103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号华贸中心写字楼 3座 3606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 5月 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7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五节 其它重大事项................................................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1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在奕瑞科技(688301)中与北京红杉信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被视为一致行动人,二者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在新产业(300832)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资金需求减持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继续减持公司股份。未来12个月内,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指截至公司2022年9月28日发布《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70,235,257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58%(以截至2022年9月28日公司总股本423,600,000股为基准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发布《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于2024年11月6日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截至2024年11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66%(以公司股份总数421,292,882股为基准计算,公司股份总数系按公司总股本423,600,000股剔除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计算而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11月16日至2025年5月6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询价转让方式减持29,536,643股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减少至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66%(以公司股份总数421,292,882股为基准计算,公司股份总数系按公司总股本423,600,000股剔除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计算而来)。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40,698,614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四节 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次权益变动日前6个月内未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非限售流通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第五节 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机构登记证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日期:2025年 5月 6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系《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日期:2025年 5月 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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