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100ETF融通 (159219): 融通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时间:2025年05月07日 17:56:41 中财网

原标题:深证100ETF融通 : 融通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融通深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25年 5月 13日
公告日期:2025年 5月 8日
目 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 1
二、基金概览 .................................................................................................................................... 1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 2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场内前十名持有人 ....................................................................... 4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 5
六、基金合同摘要 ............................................................................................................................ 8
七、基金财务状况 ............................................................................................................................ 8
八、基金投资组合 .......................................................................................................................... 10
九、重大事件揭示 .......................................................................................................................... 13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 13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 13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 14
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 15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融通深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融通深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

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 2025年 3月 17日刊登在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rtfund.com)上的《融通深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融通深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4、基金场内简称:深证 100ETF融通
5、基金代码:159219
6、基金份额总额:292,388,018.00份(截至 2025年 5月 6日)
7、基金份额净值:1.0013元(截至 2025年 5月 6日)
8、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总额:292,388,018.00份(截至 2025年 5月 6日) 9、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0、上市交易日期:2025年 5月 13日
11、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4、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本基金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机构和注册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882号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日期:2025年 3月 21日至 2025年 4月 18日。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 2025年 3月 21日至 2025年 4月 18日;网下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 2025年 3月 21日至 2025年 4月 18日;网下股票认购的发售日期为 2025年 3月 21日至 2025年 4月 18日。

5、发售价格:人民币 1.00元
6、发售方式: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及网下股票认购 3种方式 7、发售机构:
(1)网下现金认购的直销机构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网下现金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3)网下股票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4)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投资者可直接通过以下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网上现金认购业务(排序不分先后)。

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财富东方证券、东莞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高华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融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投证券、国新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华源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麦高证券、五矿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诚通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甬兴证券、粤开证券、长城国瑞、长城证券长江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财富、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

如果会员单位有所增加或减少,请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具体规定为准。

8、验资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募集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
本基金自 2025年 3月 21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工作已于 2025年 4月 18日顺利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资金及有效认购股票市值为 292,361,226.00元人民币,产生利息为 28,187.70元人民币;上述有效净认购资金及有效认购股票已于 2025年 4月23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及证券账户;上述有效净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 28,187.70元将于 2025年第二季度结息日次一自然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 2,462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 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 292,388,018.00份,已全部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10、基金备案情况
根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融通深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融通深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 2025年 4月 24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11、基金合同生效日:2025年 4月 24日
12、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292,388,018.00份
(二)本基金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5]448号文 2、上市交易日期:2025年 5月 13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4、基金场内简称:深证 100ETF融通
5、交易代码:159219
6、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总额:292,388,018.00份
7、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所有的基金份额均可进行交易,不存在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8、基金资产净值的披露: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或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基金份额净值。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场内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 2025年 5月 6日,融通深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总户数为 2,448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 119,439.55份。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截至 2025年 5月 6日,机构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50,759,058.00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为 17.36%;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241,628,960.00份,占本次基金总份额比例为 82.64%。

(三)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
截至 2025年 5月 6日,本基金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持有人名称(全称)持有基金份额(份)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1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001,458.0010.26%
2陈丽君8,001,166.002.74%
3深圳市恒泰融安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恒泰融安创弘14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5,000,243.001.71%
4上海绰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绰瑞北岳2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5,000,243.001.71%
5林燕明4,000,344.001.37%
6薛治程3,500,314.001.20%
7珠海横琴万方私募基金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万方掘金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3,000,145.001.03%
8梁斌3,000,058.001.03%
9王姝杨2,909,141.000.99%
10华峥亮2,000,563.000.68%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威
3、总经理:商小虎
4、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 1066号深创投广场 41层、42层
6、设立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1]8号
7、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文号:9144030072857172XH
8、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资产管理。

9、成立日期:2001年 5月 22日
10、股东及其出资比例: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Ltd.)40%。

11、内部组织结构及职能: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评估公司的经营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

公司目前下设权益投资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组合投资部、研究部、基金交易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固定收益研究部、专户投资部、资产配置部、国际业务部、风险管理部、机构业务总部、市场拓展部、华北营销中心、华东营销中心、华中营销中心、华南营销中心、西部营销中心、互联网金融部、信息技术部、产品开发部、法律合规部、稽核审计部、登记清算部、财务管理部、战略发展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

权益投资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组合投资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原则进行投资。研究部负责行业、上市公司研究和投资策略研究。专户投资部主要负责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研究、投资。基金交易部负责完成基金经理交易指令。机构业务总部主要负责机构客户、年金、专户及高端个人基金销售的开发与维护。固定收益投资部、固定收益研究部负责公司受托资产固定收益证券的投资和研究工作。国际业务部负责海外市场研究、投资。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司受托资产的投资运作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市场拓展部、华北营销中心、华东营销中心、华中营销中心、华南营销中心及西部营销中心负责市场推广、基金销售、客户服务、销售渠道管理等业务。互联网金融部负责电子商务直销平台的搭建及维护,电子商务渠道的开发等。财务管理部财务制度制定、实施和运转。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与维护跟踪研究新技术,进行相应的技术系统规划与开发。产品开发部负责境内外理财产品的跟踪研究以及新产品的创新、开发。法律合规部、稽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其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登记清算部负责基金会计核算、估值、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和清算等业务。财务管理部、战略发展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企业文化建设、文字档案、相关后勤服务、人力资源管理、薪酬制度、人员培训、人事档案等综合事务管理。

12、人员情况:
截至 2025年一季度末,本公司共有正式员工 267人。其中,博士研究生 14人,硕士研究生 177人,本科学历 70人,其他学历 6人。

13、信息披露负责人:涂卫东
电话:0755-26948666
14、本基金基金经理
何天翔先生,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7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8年 7月至 2010年 3月就职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金融工程分析师。2010年 3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研究员、专户投资经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监、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6年 7月 29日至 2018年 1月 5日)、融通国企改革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9月23日至 2018年 8月 4日)、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 7月 17日起至 2020年 11月 19日)、融通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 7月 1日起至 2020年 11月 30日)、融通中证精准医疗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0年 11月 20日起至 2021年 5月 21日)、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 1月 24日起至 2021年 12月 15日)、融通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 8月 5日起至 2023年 9月 11日),现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融通深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 10月 25日起至今)、融通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8月 17日起至今)、融通中证人工智能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7年 4月 10日起至今)、融通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0年 12月 1日起至今)、融通中证诚通央企科技创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4年 8月 22日起至今)、融通中证 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5年 3月 18日起至今)、融通深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5年 4月 24日起至今)。

熊俊杰先生,理学硕士,7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7年 10月至 2018年 11月在招商期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工作,2018年 12月至 2023年 7月在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研究员、投资经理、基金经理助理,2023年 7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融通巨潮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3年 10月 17日起至今)、融通中证 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5年 1月 9日起至今)、融通中证 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5年 3月 18日起至今)、融通深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5年 4月 24日起至今)。

(二)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 167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成立日期:1988年 8月 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1988]347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2、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 1988年 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 2月 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 207.74亿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10.35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1130.43亿元,同比增长 1.8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0.49亿元。开业三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3、托管业务部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证券基金处、信托保险处、理财私募处、需求支持处、稽核监察处、投资监督处、运行管理处,共有员工 100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4、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5年 4月 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兴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743只,托管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 25025.72亿元,基金份额合计 23824.75亿份。

(三)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电话:010-50938856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崔巍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755-25028288
传真:0755-25026188
联系人:林恩丽
经办注册会计师:高鹤、林恩丽
六、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


七、基金财务状况
(一)基金募集期间费用
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基金上市前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募集结束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三)基金资产负债表
本基金截至 2025年 5月 6日的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如下:

资 产本报告期末
 2025年5月6日
资 产: 
货币资金234,392,304.45
结算备付金28,008,835.52
存出保证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30,263,325.00
其中:股票投资30,263,325.00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其他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
其中: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其他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应收清算款-
应收利息28,187.70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108,417.33
资产总计292,801,070.00
负债和净资产本报告期末
 2025年5月6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14,418.25
应付托管费4,806.09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投资顾问费-
应交税费-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4,282.29
负债合计23,506.63
净资产:-
实收基金292,388,018.00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389,545.37
净资产合计292,777,563.37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292,801,070.00
注:截至 2025年 5月 6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13元,基金份额总额为292,388,018.00份。

八、基金投资组合
本基金目前处于建仓期,在上市首日前,基金管理人将使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截至 2025年 5月 6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如下:
(一)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 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权益投资30,263,325.0010.34
 其中:股票30,263,325.0010.34
2基金投资--
3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4贵金属投资--
5金融衍生品投资--
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62,401,139.9789.62
8其他资产136,605.030.05
9合计292,801,070.00100.00
(二)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 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农、林、牧、渔业946,856.000.32
B采矿业166,416.000.06
C制造业22,944,329.007.84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33,256.000.05
E建筑业--
F批发和零售业135,345.000.05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06,033.000.21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82,067.000.27
J金融业3,301,602.001.13
K房地产业393,420.000.13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62,556.000.12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10,072.000.07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281,373.000.10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综合--
 合计30,263,325.0010.34
2、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截至 2025年 5月 6日,本基金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三)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1、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300750宁德时代12,900.002,988,027.001.02
2000333美的集团23,700.001,754,985.000.60
3002594比亚迪4,200.001,511,832.000.52
4300059东方财富62,000.001,301,380.000.44
5000858五 粮 液8,700.001,126,563.000.38
6000651格力电器21,200.00963,964.000.33
7002475立讯精密23,400.00744,354.000.25
8000725京东方A166,100.00644,468.000.22
9300124汇川技术8,200.00588,678.000.20
10002415海康威视18,400.00530,472.000.18
2、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截至 2025年 5月 6日,本基金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四)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截至 2025年 5月 6日,本基金未持有债券投资。

(五)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截至 2025年 5月 6日,本基金未持有债券投资。

(六)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截至 2025年 5月 6日,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截至 2025年 5月 6日,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截至 2025年 5月 6日,本基金未持有权证投资。

(九)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截至 2025年 5月 6日,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

(十)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截至 2025年 5月 6日,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28,187.70
5应收申购款-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108,417.33
8其他-
9合计136,605.03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截至 2025年 5月 6日,本基金未持有可转换债券。5、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截至 2025年 5月 6日,本基金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2)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截至 2025年 5月 6日,本基金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九、重大事件揭示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至上市交易期间未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托管基金资产。

(二)根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进行监督和核查。如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将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纠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下列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融通深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二)《融通深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融通深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融通深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法律意见书;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 5月 8日
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交纳基金认购款项和认购股票、应付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价格、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对价,编制申购赎回清单;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依法向监管机构、司法机关提供及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要求提供的情况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对价;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