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健康(002172):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172 证券简称:澳洋健康 公告编号:2025-20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2025年 5月 7日下午 14:00; 2、 召开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澳洋国际大厦 A座会议室;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沈学如; 6、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13人,代表股份 244,680,9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9539%%。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7名,代表股份237,531,6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020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6人,代表股份 7,149,3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337%。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691,5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反对 8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弃权 1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728,1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5%;反对 8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弃权 1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731,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反对 53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弃权 4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768,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1%;反对 53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弃权 4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 3、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689,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反对 7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2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726,3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3%;反对 7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弃权 2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 4、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595,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反对 1,002,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弃权 8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631,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5%;反对 1,002,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9%;弃权 8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 5、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913,8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5%;反对 53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弃权 415,6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763,8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6%;反对 53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弃权 415,6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 6、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公司授信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727,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反对 53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弃权 4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764,0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6%;反对 53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弃权 4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059,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反对 1,069,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弃权 8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559,5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2%;反对 1,069,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6%;弃权 8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 8、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562,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反对 1,034,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弃权 8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599,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7%;反对 1,034,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6%;弃权 8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666,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反对 5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弃权 4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702,8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6%;反对 5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弃权 4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 10、审议通过《为张家港澳洋医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579,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反对 679,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弃权 4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616,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7%;反对 679,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9%;弃权 4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 11、审议通过《为江苏澳洋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546,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反对 68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弃权 45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583,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9%;反对 68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弃权 45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 12、审议通过《为张家港澳洋唯恩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584,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反对 677,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弃权 4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620,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2%;反对 677,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弃权 4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0%。 13、审议通过《为张家港澳洋顺康医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634,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反对 624,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弃权 4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671,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0%;反对 624,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弃权 4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 14、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460,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反对 80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弃权 4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497,4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0%;反对 80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弃权 4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 15、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216,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反对 9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弃权 15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628,3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1%;反对 9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6%;弃权 15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租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31,8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3%;反对 537,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弃权 4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756,8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8%;反对 537,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弃权 4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 17、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670,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反对 927,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弃权 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706,7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0%;反对 927,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4%;弃权 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559,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反对 884,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弃权 8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746,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6%;反对 884,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5%;弃权 8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见 2025年 4月 15日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负责人:许成宝 3、律师姓名:张玉恒、李鹏飞 4、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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