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002589):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荆州招商慧泽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 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本公司股份 75,235,5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00%)的股东荆州招商慧泽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47,10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47,10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股东荆州招商慧泽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降至 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荆州招商慧泽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荆州慧泽”)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招商慧泽自身资金需求
5、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2025年 5月 30日至 2025年 8月 29日)。 6、减持价格: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荆州慧泽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荆州慧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荆州慧泽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释导致其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自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仍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关于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荆州慧泽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5月 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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