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控股(600606):绿地控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原标题:绿地控股:绿地控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1日下午14: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协和路193号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加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介绍大会主要议程 二、听取、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5年度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股东代表发言 四、宣布出席现场会议人数和代表股权数 五、推选会议监票人 六、现场投票表决 七、休会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大会结束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之一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任职及工作情况 1.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股东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股东大会补选叶源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胡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截止2024年末,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张玉良先生、董伟先生、叶源新先生、张蕴女士、耿靖先生、曾文慧女士、刘延平先生、管一民先生、乔依德先生、王开国先生、张军先生等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管一民先生、乔依德先生、王开国先生、张军先生为独立董事。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张玉良董事长担任,其它三个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且独立董事占委员会的多数,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指导和监督作用。 2.运作情况 2024年,董事会共计召开会议5次,其中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2次,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3次。各位董事认真审阅了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材料,主动了解和获取决策所需各类内外部信息,并围绕“稳经营、促转型、防风险”的总体目标,对公司转型升级、风险控制、应收款清收、流动性管理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勤勉尽职地履行了董事的职责。 与此同时,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履行决策和监督职能。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六次,在公司定期报告审阅、内审工作、内部控制评价、年度审计、审计机构评价及选聘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一次,对公司高管团队2023年度薪酬情况、2024年度薪酬调整方案发表了意见和建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二次,其中对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任职务。此外,独立董事还就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聘请审计机构、董事变更、高管薪酬等重点关注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2024年公司主要经营业绩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我国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这一年里,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中央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稳增长、促改革、抓发展。特别是9月份以后,推出了一揽子增量政策,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但是,我国经济运行依旧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仍然较多。在这种背景下,公司紧紧围绕“稳经营、促转型、防风险”的工作主线,全面落实“盘活存量、增加流量、用好变量、提升质量、稳定总量”的基本方略,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气神,从年初到年尾狠抓“五大专题”等重点工作攻坚。经过不懈的努力,稳住了总体局面,取得了“两稳三进一强”的工作成绩,为继续前行创造了条件。 (一)在较为困难的外部环境中,全力稳经营、促转型、防风险,实现了“两稳三进一强”的工作成绩 一是企业经营总体稳定。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06亿元。在相对严峻复杂的环境下,业绩继续承压,但总体仍然保持了大局稳定。同时,瘦身、降本、节支等工作持续推进,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人员薪酬费用同比继续大幅下降。二是流动性状况相对稳定。一方面,通过加强流动性管理、强化清收回款、推进展期续贷、下调贷款利率、调整付息周期、突破新增融资等措施,总体守住了现金流安全的底线。另一方面,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清理往来款。三是存量资产盘活全面推进。矢志不移把存量资产盘活作为破局突围的关键举措,推动房地产、基建、金融等主要产业全面梳理存量资产,并“一项目一策”明确盘活路径,狠抓攻坚突破。经过努力,一批存量项目实现了资产盘活、价值提升、去化变现,增加了活码资金,支撑了企业基本面总体稳定。四是转型发展全面推进。积极提升老赛道。资产运营工作不断加强;同时,依托自身产业链优势,整合外部资金资源,以小股操盘、新型代建、不良资产重整等相对轻资产的模式,在开发、建设、运营等领域拓展了一些新的增量项目。全力开辟新赛道。五是重点领域风险化解积极推进。全力加强供应链等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和化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保障了企业稳定运营。六是核心团队建设持续加强。按照“重用一批、稳定一批、优化一批”的要求,加强核心团队建设。组织开展中高层干部培训、培养选拔青年人才,落实“六个不一般”要求,对核心团队的认识、信念、能力和担当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提升。 (二)房地产业积极把握政策机遇,以盘活存量为核心,狠抓重点工作攻坚,总体取得了积极成效 1.狠抓盘活去化。“一项目一策”落实工作措施,全力推进大宗资产盘活去化;同时强化线上营销,开展节点促销,提升散售业绩。全年完成去化金额639亿元,一批项目通过创新方法取得了突破。 2.提升资产运营。把资产运营摆在战略性的位置上,对已运营、竣工闲置、拟竣工等资产分类管理,“一盘一策”全力提升招商运营水平。经过努力,公司商办资产运营指标持续改善,增加了现金流量,提升了资产价值。其中,一批重点项目运营取得较好成效,如肥西新都会、上海柒彩里、上海彩虹湾、南昌缤纷城、宁波缤纷城、石家庄中山里等,实现了焕新开业、运营提升。 3.推进交付攻坚。梳理重点交付清单,集中资源精准推进交付攻坚。全年累计交付1402万平方米,位居行业前列。其中,郑州溱水小镇、太原新里城等一批住宅项目,均完成了较大体量的交付;济南会展中心、海口体育馆等重大城市功能项目,建成启用并取得较好的社会影响。 4.加快产品提升。树立“市场导向、产品为王”的理念,重点围绕一批去化难度较大的存量项目,通过老项目新做、新项目新开,着力提升产品竞争力和适销性,取得了一定成效。如:无锡檀宫、宁波绿地中心、西安国港长安门、通州247项目、哈西中央广场等,通过产品调改、设计创新、科技赋能,打造适销对路的高品质“好房子”,为盘活去化提供了支撑。 5.拓展增量业务。依托自身产业链优势,整合外部资金资源,以小股操盘、新型代建、不良资产重整等相对轻资产的模式,积极拓展增量项目。如:与天津城投等地方平台公司开展合作,落地了天津国展东B区项目、双港工业项目等;打造城市建设运营集成服务平台,落地了泰州姜堰、无锡刘潭等一批代建项目。 (三)基建产业通过加大改革调整力度,全力提升稳生产、稳市场、防风险的能力,稳住了基本面 1.狠抓生产,稳定经营业绩。克服困难,狠抓重大工程、新开工项目、未达产项目产值释放。狠抓项目推进与结算进度,沿太行高速安阳段、沪陕高速扩建工程等7个高速公路项目通车,南京云锦博物馆、曹娥江清风船闸等重大工程交付;南京地铁11号线、京杭运河谏壁船闸、塞内加尔3800套住房等重点工程稳步推进。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72亿元。 2.创新思路,稳定项目承接。全力以赴稳承接,全年新签合同1500亿元。 包括:聚焦保障房、城市更新、平急两用等“三大工程”,通过争取国资股东支持、加强与央企合作等方式,落地了18.8亿元的贵阳南明区旧改、17亿元的陕西泾河新城旧改、13亿元的中山大学广西医院等重大项目。发挥“平台+合伙人”模式,在新能源、矿山工程、工业厂房等市场化领域,落地了16亿元的云南石屏铅矿工程、10亿元的甘肃西和金矿工程等项目。通过“文旅+施工”及“新能源+施工”等模式,落地了重庆铜梁等集成服务项目。 3.深化改革,加快盘活调整。一方面,盘活企业。按照“做优一批、调整一批、稳定一批、优化一批”的思路,因地制宜推进三级基建企业精简组织架构、优化员工队伍、稳定核心骨干。另一方面,盘活资产。完成广西糖业集团、北部湾银行、南京港务集团等一批股权转让,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去化。 4.联动政府,突破重大事项。全力争取属地政府支持,着力突破融资等重大事项,确保企业稳定发展。 (四)综合产业积极把握机遇,加快结构优化和转型发展,实现了经营业绩稳定、发展动能增强的较好局面 金融产业。完成重庆金租等体量较大的存量股权、债权类投资项目的处置变现;探索成品油及液化天然气等业务场景建设,放大供应链金融业务规模;继续推进个贷不良资产管理业务,保持了收益率稳定;推动权易宝科技平台、绿联国际银行等数字金融业务取得新进展。 能源产业。强化煤炭储备和保供平台建设,取得了“规模有增、清收有效、团队有劲”的工作成效。落实与中煤、国能、陕煤、晋控等大型煤矿长协签订工作,稳定了采购渠道;拓展了宝钢、华润江苏、华电莱州、大唐乌沙等优质客户,逐步形成以上海为中心、辐射长三角的终端市场格局。完成煤炭销售1250万吨,同比增长23%。 商贸产业。打通进出口贸易双向链路。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及多个“丝路电商”伙伴国头部企业合作,打通核心产品供应链,形成独家代理模式。 酒店旅游产业。酒店业务,制定深化改革方案,全面开启战略性变革,推动大型会议合约、G-care会员消费、线上平台营销额实现增长;旅游业务,旅行社出入境业务稳步复苏;会展业务,承接展会数量增长近10%。 汽车产业。积极应对行业内卷式竞争态势,推进品牌与门店结构优化。 此外,依托绿地综合产业资源优势,精心服务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成功组织了来自41个国家的161个海外品牌参展,高质量保障首届“进博会上海会议活动”的“1+2+89”场主题会、闭门会、发布会顺利开展,使绿地贸易港及虹桥铂瑞酒店的知名度、美誉度、资产价值得到了较大提升,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加强清收回款,强化流动性管理,推动融资突破,降低融资成本,总体上守住了现金流安全的底线 狠抓清收回款。房地产业多措并举,推进销售回款、经营性物业租金收缴、逾期应收账款清收、应收债权追讨等工作;基建产业抓住政府化债政策利好,加强政府欠款催讨,开展逾期保证金清收专项行动。加强流动性管理,降低财务费用。推进贷款展期、续贷及新增贷款工作。推动金融机构下调贷款利率,调整付息方式。推进房地产“白名单”融资。加快往来清理,优化资产负债表。 (六)聚焦核心关键环节,着力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加强团队建设。组织开展中高层干部专题培训、“新锐昂扬班”培训、骨干员工“总裁面对面”座谈,提升核心团队的认识、信念、能力和担当。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按照业绩导向,调整优化人员。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努力保障企业运行基本稳定。加强党建与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勇担使命有作为、改革发展建新功”主题党建活动,开展企业文化巡回宣讲活动,表彰“决战百日先进团队”“最美绿地人”和“优秀共产党员”,营造担当尽责、破局有为、突围建功的氛围。 三、2025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形势分析 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来看,2025年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工作条件将整体好于2024年。主要表现为:一是宏观经济政策持续加码、超常规宽松。2025年,中央将“提振消费”作为首要任务,并旗帜鲜明提出“加强超常规逆周期调节”,“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双管齐下、持续加码,稳增长的决心前所未有、政策力度也前所未有。二是政策落地的氛围更加成熟。在“以进促稳”的总基调下,中央提出系统集成、协同配合,坚决推动政策落地。同时,10万亿元化债资金的逐步落地,使地方政府能够摆脱债务束缚,切实推动政策落地,也有利于公司清收政府欠款、推动政府回购资产、承接基建项目等工作。三是房地产行业将得到更大力度支持。中央认为房地产风险是我国目前面临的核心风险,明确提出“稳住楼市”“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2025年稳地产的政策有望持续加力推出,推动房地产市场加快触底企稳。 当然,我们也应看到,外部环境仍然存在严峻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政策落地和经济改善也都需要一定的时间,不可能一蹴而就。 (二)基本方略 面对新的内外部形势,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转型突破的工作总基调,以“二次创业”的进取精神,不断提升老赛道、开辟新赛道、推动转型发展,实现资源重整、模式重构、发展重启,奋力开创新的发展局面。 为此,公司将全面落实六方面的工作方略:一是盘活存量。继续坚定不移将存量盘活作为引领带动全局的“牛鼻子”,发扬已经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好用足用活各项新的政策利好,“一项目一策”压茬推进,全力盘活存量项目、存量资产、存量资源,为稳定经营、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二是突破增量。一方面,积极提升老赛道。依托自身产业链优势,整合外部资金资源,房地产以相对轻资产的模式,基建产业通过创新合作方式、拓展新领域项目,落实一批新的增量项目,提升造血功能。另一方面,全力开辟新赛道。依托现有业务基础和资源条件,进一步开拓若干协同性、带动性较强的增量业务,培育新的增长点。三是增加流量。把握“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机遇,加快清收回款和融资突破,加强资产经营及租金收缴,着力增加活码资金,进一步改善现金流状况,进一步畅通资金循环。四是用好变量。“用好人才这个最大的变量”,推进组织架构优化,加强核心团队建设,不断引领企业砥砺前行;持续激活绿地体制机制、优秀文化的正能量,使核心团队始终以阳光、乐观、向上的精神面貌去拼搏奋斗,为“二次创业”提供坚强的保障。五是提升质量。把高质量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企业的方方面面,扭转企业经营中存在的粗放、低效等短板问题,全面提升专业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提升价值、质量和效益。六是稳定总量。大力推动房地产、基建等主要产业稳经营、稳局面,推动能源、消费等综合产业放大业务规模,使公司保持相对合理的业绩总量,为整体提质增效、转型发展提供基础条件和必要支撑。 (三)重点工作 2025年,公司重点工作如下: 1.房地产业要把握政策和市场机遇,坚定不移推进盘活去化等重点工作攻坚,确保取得更大的突破,进一步扭转局面 加快推进盘活去化。把握政策和市场机遇,以提升资产价值、增加活码资金为导向,通过加快主力项目散售、狠抓大单去化、加速政府回购、推广租赁权销售等方式,“一项目一策”优化盘活方案,高质量推进盘活去化工作。此外,聚焦高能级城市核心地段的存量未开发住宅项目,整合公司资源,全面推进产品设计优化与改造提升,打造若干高品质“明星项目”,重塑市场口碑。 全面提升资产运营。坚持以高质量运营赋能资产价值提升与盘活去化工作,进一步提升资产运营质量。推进低效项目焕新。梳理重点低效运营项目,“一盘一策”制定提质增效方案,通过引入主力店、主题乐园,更换运营商等方式,推动一批项目焕新开业。推进闲置及拟竣工资产开业。全面挖掘可运营闲置资产,加大内外部招商资源、运营资源整合落地力度,通过实施精细化、差异化策略,引入新兴前沿业态、顶级运营商,推进资产有效利用。加强运营能力建设。重塑运营考核机制,实行运营收益和个人收入强挂钩,提高人效及收益产出比。搭建运营数字化管理系统,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继续开展交付攻坚。按照市场化导向,推进项目建设及交付。坚持以盘活促进交付。充分结合项目实际、资源实际,“一项目一策”推进,重点推进城市地标项目以及大体量住宅项目交付。用活用好政策资源。增强供应链活力。紧抓关键人和工序,做好资源统筹、精准滴灌,加快工程进度。新增供应一批标杆项目。 在对市场进行深度、精准研判的基础上,选定一批市场活性好的停缓建项目,集中资源盘活,增加一批新增供应。 全力推动产品提升与模式创新。适应房地产行业“存量与增量并行、开发与经营并举”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快构建发展新模式。一方面,牢固树立“产品为王”的理念,打造绿地“好房子”。全面把握城市和建筑科技化、智能化、健康化、低碳化的趋势,按照住建部“好房子”标准,打造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标杆产品,并积极提升成本、功能、价格的匹配性,推动产品供给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型。另一方面,加快探索相对轻资产化的新业务新模式,落实一批新的增量项目。 2.基建产业要深入推进变革调整,稳总量、提质量,努力实现恢复性增长稳定经营业绩。以稳生产、稳产值为核心抓手,努力实现产值与经营业绩“正增长”。加力推动新签项目快开工、资金有保障项目快上量、重大项目快推进、停工项目快复工、收尾项目快竣工,助推产值转化和上量。把握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好房子”发展趋势,加快相关建造技术积累,打造专业团队与管理体系,增强核心竞争力。 狠抓业务承接。抓住财政宽松机遇,在重点战略性领域,提前对接布局,加快项目落地。整合设计、施工、运营等全产业链资源,提升城市更新业务能力与规模;与能源企业合作,组建专业团队,参与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通过EPC+O模式,拓展智慧高速、5G基站等新基建业务;加快推进“文旅+施工”“新能源+施工”等集成服务业务,努力实现量的突破;扩大与建筑央国企合作,加快承接传统基建领域重大工程;稳定并扩大优质合伙人队伍,严格管控合作风险。 3.综合产业要抓住全方位扩内需的机遇,持续提升发展能级与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量质齐升 金融产业。存量股权及债权投资项目,要加快落实退出安排;数字金融业务要积极把握海外数字资产发展机遇,构建数字金融生态;供应链金融业务要着力扩大新业务规模和场景;产业资本化工作加快推进。能源产业。继续强化煤炭储备和保供平台建设,巩固上游资源,扩大下游客户,延伸产业链,放大规模。利用品牌和平台、稳定的采销渠道、南北双港联动的物流等优势,打造高质量的采储运销一条龙服务体系,持续提高终端市场份额。商贸产业。建立进出口贸易新模式。创新总代、入股等合作手段,锁定一批价格好、品质好、需求高的上游资源。全力拓展和压实下游渠道,在一批优势品类、优势国别上实现进出口贸易链路双向打通和规模放大。持续打造国别商贸高地。输出进博集市业态,围绕直播电商、新品首发、爆款孵化等,深挖进口消费增量。酒店旅游产业。全面落实深化改革方案,加快补短板、提效益;加快轻资产品牌输出,增加酒店周边产品收入,提升增收创效能力。上航旅游加快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免签入境游、国内游等业务实现开创性增长、全方位提升,业务规模全面上台阶。汽车产业。持续推进品牌转型升级,加快转型发展。 此外,加快拓展新赛道业务增量。通过资源重整、引入外部资本成立合资公司、搭建发展平台、引进专业团队等方式,加快拓展新能源汽车出口等新赛道业务。 4.把握量化宽松机遇,狠抓回款及融资工作,进一步改善现金流状况加快清收回款。创新清收方法,深入推进专项清收追讨行动,提升回款实效,增加活码资金。稳定存量融资。争取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支持,把握各项利好政策,稳定存量融资。突破新增融资。全力争取“白名单”支持,在项目数量和融资金额上实现更大突破;抓住金融政策宽松的契机,扩大其他产业融资规模。降低资金成本。推动合作银行全面下调贷款利率,调整付息周期和付息方式,减少财务费用。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1日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之二 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管一民) 各位股东: 作为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始终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核心,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个人基本情况 管一民:中国国籍,男,1950年4月出生,会计学教授。现任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上海财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副院长。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董事会和二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未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每次会议,会前本人认真阅读各项议案材料,主动了解和获取决策所需各类内外部信息;会中积极参与讨论,独立、客观、审慎地提出个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会后,密切关注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了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公司定期财务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进度开展年审工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指导公司内审部门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开展审计工作,保障公司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一次,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未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高管团队2023年度薪酬情况、2024年度薪酬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行业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公司增设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并于年内召开了一次全体独立董事出席的会议,专题讨论如何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指导公司内审部门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开展审计工作,重点关注业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同时强化审计监督、落实审计整改,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防范风险、完善管理和提高效益等方面的作用;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方案、重要审计领域、时间节点安排、主要审计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审计结论等进行了深入地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进度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报告按时、保质出具。 4、与中小股东的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网上业绩说明会,直接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价等的意见和建议。平时,本人主动了解投资者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公司投资者热线、公开邮箱等途径反馈的问题和关注事项,督促公司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和交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现场调研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有关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状况、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并积极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建言献策。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了解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本人于9月对房地产项目进行了调研,实地查看了绿地外滩中心建设、销售情况,了解公司房地产板块盘活去化、交付攻坚等重点工作推进成效;于12月对酒店、商贸业务进行了调研,实地考察了上海虹桥绿地铂瑞酒店、绿地全球商品贸易港的运营情况,了解综合产业板块在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动能方面所付出的努力。 6、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得到了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与交流,建立了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并对本人提出的问询给予及时、详尽的反馈,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重点关注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除股东借款延期外,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对上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股东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3、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实施情况。 4、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5、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6、董事、高管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叶源新先生补选为公司董事,胡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叶源新先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叶源新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 7、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高管团队2023年度薪酬情况、2024年度薪酬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行业实际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导向及市场环境变化,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凭借自身专业经验,围绕“稳经营、促转型、防风险”工作主线提出了多项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5年度,本人将一如既往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深化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协作,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管一民 2025年5月21日 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乔依德) 各位股东: 作为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始终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核心,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个人基本情况 乔依德:中国国籍,男,1947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发展研究基金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美国纽约人寿中国总经理、上海首席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未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每次会议,会前本人认真阅读各项议案材料,主动了解和获取决策所需各类内外部信息;会中积极参与讨论,独立、客观、审慎地提出个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会后,密切关注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二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六次,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未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公司定期财务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进度开展年审工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指导公司内审部门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开展审计工作,保障公司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会议二次,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未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任职务,同意提名其为董事候选人。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报告期内,根据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公司增设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并于年内召开了一次全体独立董事出席的会议,专题讨论如何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指导公司内审部门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开展审计工作,重点关注业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同时强化审计监督、落实审计整改,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防范风险、完善管理和提高效益等方面的作用;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方案、重要审计领域、时间节点安排、主要审计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审计结论等进行了深入地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进度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报告按时、保质出具。 4、与中小股东的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直接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价等的意见和建议。平时,本人主动了解投资者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公司投资者热线、公开邮箱等途径反馈的问题和关注事项,督促公司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和交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现场调研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有关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状况、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并积极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建言献策。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了解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本人于12月对酒店、商贸业务进行了调研,实地考察了上海虹桥绿地铂瑞酒店、绿地全球商品贸易港的运营情况,了解公司综合产业板块在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动能方面所取得的成效。 6、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得到了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与交流,建立了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并对本人提出的问询给予及时、详尽的反馈,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重点关注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除股东借款延期外,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对上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股东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3、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实施情况。 4、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5、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6、董事、高管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叶源新先生补选为公司董事,胡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叶源新先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叶源新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 7、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高管团队2023年度薪酬情况、2024年度薪酬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行业实际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导向及市场环境变化,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凭借自身专业经验,围绕“稳经营、促转型、防风险”工作主线提出了多项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5年度,本人将一如既往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深化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协作,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乔依德 2025年5月21日 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开国) 各位股东: 作为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始终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核心,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个人基本情况 王开国:中国国籍,男,1958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现任上海中平国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科研所副所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未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每次会议,会前本人认真阅读各项议案材料,主动了解和获取决策所需各类内外部信息;会中积极参与讨论,独立、客观、审慎地提出个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会后,密切关注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二次股东大会,本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共召集并主持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高管团队2023年度薪酬情况、2024年度薪酬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行业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六次,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未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公司定期财务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进度开展年审工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指导公司内审部门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开展审计工作,保障公司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会议二次,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未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任职务,同意提名其为董事候选人。 报告期内,根据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公司增设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并于年内召开了一次全体独立董事出席的会议,专题讨论如何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指导公司内审部门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开展审计工作,重点关注业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同时强化审计监督、落实审计整改,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防范风险、完善管理和提高效益等方面的作用;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方案、重要审计领域、时间节点安排、主要审计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审计结论等进行了深入地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进度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报告按时、保质出具。 4、与中小股东的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投资者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公司投资者热线、公开邮箱等途径反馈的问题和关注事项,督促公司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和交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现场调研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有关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状况、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并积极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建言献策。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了解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本人于12月对酒店、商贸业务进行了调研,实地考察了上海虹桥绿地铂瑞酒店、绿地全球商品贸易港的运营情况,了解公司综合产业板块在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动能方面所取得的成效。 6、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得到了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与交流,建立了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并对本人提出的问询给予及时、详尽的反馈,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重点关注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除股东借款延期外,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对上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股东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3、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实施情况。 4、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5、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6、董事、高管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叶源新先生补选为公司董事,胡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叶源新先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叶源新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 7、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高管团队2023年度薪酬情况、2024年度薪酬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行业实际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导向及市场环境变化,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凭借自身专业经验,围绕“稳经营、促转型、防风险”工作主线提出了多项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5年度,本人将一如既往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深化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协作,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王开国 2025年5月21日 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军) 各位股东: 作为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始终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核心,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个人基本情况 张军:中国国籍,男,1963年1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长三角一体化研究院院长,复旦大学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复旦大学经济学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等职务。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未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每次会议,会前本人认真阅读各项议案材料,主动了解和获取决策所需各类内外部信息;会中积极参与讨论,独立、客观、审慎地提出个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会后,密切关注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二次股东大会,本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了二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其中对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任职务,同意提名其为董事候选人。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一次,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未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高管团队2023年度薪酬情况、2024年度薪酬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行业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公司增设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并于年内召开了一次全体独立董事出席的会议,专题讨论如何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交流。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和年度审计相关文件,持续关注内部审计和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内部审计和年度审计工作按计划推进,取得实效。 4、与中小股东的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投资者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公司投资者热线、公开邮箱等途径反馈的问题和关注事项,督促公司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和交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现场调研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有关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状况、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并积极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建言献策。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了解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本人于12月对酒店、商贸业务进行了调研,实地考察了上海虹桥绿地铂瑞酒店、绿地全球商品贸易港的运营情况,了解公司综合产业板块在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动能方面所取得的成效。 6、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得到了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与交流,建立了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并对本人提出的问询给予及时、详尽的反馈,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重点关注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除股东借款延期外,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对上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股东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3、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实施情况。 4、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5、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6、董事、高管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叶源新先生补选为公司董事,胡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叶源新先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叶源新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 7、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高管团队2023年度薪酬情况、2024年度薪酬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行业实际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导向及市场环境变化,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凭借自身专业经验,围绕“稳经营、促转型、防风险”工作主线提出了多项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5年度,本人将一如既往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深化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协作,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张军 2025年5月21日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之三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4年,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未发生变更。截至2024年末,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王朔妤女士、杨绿波先生、陈华先生等三名监事组成。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三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2023年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工作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历次现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重点事项进行了监督,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2024年度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各项经营决策合理,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务中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履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认为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各期定期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4.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保持一致。 5.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收购、出售资产进行了必要的审计评估,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6.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报告无异议。 7.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除股东借款延期外,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监事会对上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决策程序符合规定,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充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1日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之四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编制完成,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一、2024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亿元)
(一)资产情况 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10,999亿元,较上年末减少940亿元,减幅为7.87%。 公司主要资产为存货,金额为5,026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1.51%,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45.69%;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113亿元,减幅30.35%,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2.35%。 (二)负债情况 2024年末,公司负债总额9,807亿元,较上年末减少681亿元,减幅为6.94%,主要变动情况是:因房地产存量房销售并结转的原因“合同负债”减少642亿元。 202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9.16%,由于亏损,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致使资产负债率较上年末增加1.32个百分点;扣除预收账款后资产负债率为86.89%,较上年末增加2.35个百分点。 (三)股东权益情况 2024年末,公司股东权益为1,192亿元,较上年末减少260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640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63亿元。主要变动情况为实现综合收益-156亿元;少数股东减少资本净减少96亿元,其中少数股东实现综合收益-42亿,少数股东减少资本净额34亿元,对少数股东分配减少20亿元;专项储备净减少3亿元。 三、2024年度经营情况 (一)营业收入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40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94亿元,同比减幅为33.14%。实现营业收入2,40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96亿元,同比减幅为33.20%。主要变化为房地产业财务结转收入减少使房地产及相关产业减少营业收入783亿元,大基建业务规模的缩减使建筑及相关产业减少营业收入385亿元。 (二)营业总成本 1、营业成本 2024年度发生营业成本2,18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15亿元,同比减幅为31.70%。主要变化为房地产业财务结转减少使房地产及相关产业减少营业成本629亿元,大基建业务规模的缩减使建筑及相关产业减少营业成本360亿元。 2、经营税金及附加 2024年度发生经营税金及附加52.9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51亿元,同比减幅为27.92%。结转收入减少,税费相应减少。 3、销售费用 2024年度发生销售费用30.4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82亿元,减幅为39.47%。 4、管理费用 2024年度发生管理费用73.0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77亿元,减幅为22.95%。 5、财务费用 2024年度发生财务费用86.1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73亿元,增幅为14.22%,主要是因利息费用化增加较去年增加5.07亿元;利息收入较去年减少5.39亿元。 (三)利润及综合收益 2024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58.90亿元,同比减少97.26亿元,降幅157.83%;实现净利润-197.37亿元,同比减少86.13亿元,降幅77.42%;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5.52亿元,同比减少59.96亿元,降幅62.75。 2024年度公司每股收益-1.11元,同比减少0.43元。 2024年度公司综合收益总额-201.02亿元,同比减少82.17亿元,降幅为69.13%。 四、现金流情况 2024年度公司经营现金净流量为-33.36亿元;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为-13.77亿元;筹资活动净现金流量为-21.29亿元。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1日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之五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552,008,807.63元,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102,118,411.64元,母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7,107,637,822.02元。 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当前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1日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之六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年度报告的网站 www.sse.com.cn上公告,具体内容请各位股东参阅大会材料。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1日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之七 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公司预计新增不超过900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包括:1、公司预计为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预计互相之间提供总额不超过850亿元的担保额度;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为参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事项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子公司间、参股公司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增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包括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互相之间提供担保,以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预计新发生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详见附表。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并确定担保事宜,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3、实施过程中,按照实际签订担保合同时的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的类别,若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已约定了相关股权收购、转让、增资等股权变动事宜,以约定事宜完成后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的类别。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原则上按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若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将要求被担保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目前担保情况及未来经营计划制定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参股企业,总体风险可控,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四、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1、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717.9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68.35%,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1617.0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52.58%。 2、逾期担保 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为6,652.95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2004年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华源集团”)和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绿地集团”)互保,在农业银行贷款5,000万元,绿地集团按期还款,华源集团逾期未还。后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委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长城资管”)接手。2015年6月,华源集团宣告破产。长城资管向华源集团申报了相关债权,同时通过法院向绿地集团主张相关权利。2017年1月,一审法院判决绿地集团应于华源集团破产程序终结后十日内偿付长城资管在华源集团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相关债权。目前,华源集团破产程序尚在进行中。 (2)2020年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为柳州融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柳州分行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金额8000万元,广西建工担保比例34.82%,融创西南公司担保比例65.18%。 截止2024年末,担保本金余额为4747万元。因项目受市场下行影响,贷款无法按时支付利息,交通银行起诉要求提前归还贷款并支付利息、罚息及复利。融峰公司抵押资产含91套商铺及地块2/3/4(其中地块三尚未建设),抵押资产足以全面覆盖贷款本息,但因融峰商铺涉及“保交楼”,法院暂未执行商铺资产,融峰公司正沟通暂缓拍卖。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1日 附表:预计新增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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