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翘神州(30104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5月09日 23:12:17 中财网
原标题:义翘神州: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47 证券简称:义翘神州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5月 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 9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 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街 18号院 11号楼215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良志博士。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3人,代表股份 81,005,9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59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2,741,4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2人,代表股份 78,264,4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42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5人,代表股份 3,692,6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5人,代表股份 3,692,6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58%。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见证律师刘知卉、张光美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557,0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58%;反对 227,9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4%;弃权 220,9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7,3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3,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422%;反对 227,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42%;弃权220,9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7,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36%。

2.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566,6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76%;反对 217,3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4%;弃权 221,9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7,3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3,2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021%;反对 217,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872%;弃权221,9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7,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07%。

3.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566,6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76%;反对 218,4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97%;弃权 220,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7,3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3,2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021%;反对 218,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67%;弃权220,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7,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12%。

4.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565,9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68%;反对 218,4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97%;弃权 221,5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7,3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2,6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845%;反对 218,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67%;弃权221,5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7,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88%。

5.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565,5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63%;反对 219,5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0%;弃权 220,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7,3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2,2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737%;反对 219,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51%;弃权220,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7,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12%。

6.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564,9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55%;反对 219,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6%;弃权 221,0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7,3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1,5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561%;反对 219,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73%;弃权221,0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7,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66%。

7.0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591,8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88%;反对 190,6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3%;弃权 223,4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4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8,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862%;反对 190,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22%;弃权223,4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16%。

8.0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557,3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62%;反对 226,3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5%;弃权 222,2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4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3,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503%;反对 226,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306%;弃权222,2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91%。

9.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546,8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32%;反对 231,8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2%;弃权 227,3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4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33,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662%;反对 231,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780%;弃权227,3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558%。

10.00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563,9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43%;反对 218,8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2%;弃权 223,1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4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0,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298%;反对 218,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67%;弃权223,1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43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1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562,7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28%;反对 216,9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9%;弃权 226,2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4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9,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963%;反对 216,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63%;弃权226,2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74%。

12.0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138,2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88%;反对 641,4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19%;弃权 226,2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4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4,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014%;反对 641,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712%;弃权226,2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7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刘知卉、张光美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5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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