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300022):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编号:2025-052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 完毕的公告 股东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3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计划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近日,公司收到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自前次披露《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后,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于 2025年 5月 6日至 2025年 5月 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 2,102,391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0.43%。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12.38%减少至 11.95%,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截至 2025年 5月 9日,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已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14,746,58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2.98%,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述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详见“二、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具体情况”。 二、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具体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新明先生及王红艳女士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4、本次减持计划为股东个人正常减持行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5月 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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