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澜股份(300499):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5月13日 17:35:53 中财网
原标题:高澜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黄泽丰先生、程银娥女士及黄燕霞女士(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262,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3.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黄泽丰先生、程银娥女士及黄燕霞女士出具的《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中提及:股东黄泽丰先生、程银娥女士及黄燕霞女士在 2025年 5月 8日至 2025年 5月 12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2,031,5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55%。本次权益变动后,黄泽丰先生、程银娥女士及黄燕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15,262,421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姓名黄泽丰
 性别
 国籍中国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姓名程银娥
 性别
 国籍中国
信息披露义务人 3姓名黄燕霞
 性别
 国籍中国
黄泽丰先生与程银娥女士系母子关系,黄泽丰先生与黄燕霞女士系姐弟关系,程银娥女士与黄燕霞女士系母女关系,上述三人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近日,黄泽丰先生、程银娥女士及黄燕霞女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情况如下表所示:

信息披 露义务 人减持时间股份来源减持方 式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
黄泽丰2025年 5月 9日 2025 5 12 — 年 月 日集中竞价 买入集中竞 价交易18.6681,535,3420.5030
程银娥2025 5 8 年 月 日 —2025年 5月 12 日集中竞价 买入集中竞 价交易18.905488,1530.1599
黄燕霞2025 5 12 年 月 日集中竞价 买入集中竞 价交易18.7608,0340.0026
合计- -18.7252,031,5290.6655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数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黄泽 丰合计持有股份15,098,1504.946213,562,8084.4432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5,098,1504.946213,562,8084.4432
程银 娥合计持有股份2,011,1000.65881,522,9470.4989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011,1000.65881,522,9470.4989
黄燕 霞合计持有股份184,7000.0605176,6660.0579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84,7000.0605176,6660.0579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17,293,9505.665515,262,4214.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7,293,9505.665515,262,4214.999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不涉及减持预披露,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黄泽丰先生、程银娥女士及黄燕霞女士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

5.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5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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