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股份(301100):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 301100 证券简称 风光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27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于2025年4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7人,代表股份 150,63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1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5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1人,代表股份 63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5人,代表股份27,63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1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26,99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99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1人,代表股份 63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3%。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38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2%;反对 19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9%;弃权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22%;反对19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6%;弃权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2%。 2、审议通过了《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2024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38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2%;反对 19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9%;弃权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22%;反对19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6%;弃权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2%。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3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8%;反对 19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9%;弃权5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92%;反对19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6%;弃权5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2%。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38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6%;反对 19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9%;弃权5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8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90%;反对19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6%;弃权5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4%。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3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2%;反对 19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9%;弃权5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59%;反对19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6%;弃权5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4%。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3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2%;反对 1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5%;弃权5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59%;反对1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2%;弃权5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8%。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38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9%;反对 19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5%;弃权5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8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08%;反对19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98%;弃权5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4%。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38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6%;反对 1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5%;弃权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8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90%;反对1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2%;弃权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8%。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38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6%;反对 19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9%;弃权5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8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90%;反对19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6%;弃权5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范指引第 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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