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乐达(300696):受让方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方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 承诺的公告 四川治历明时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爱乐达”或“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谢鹏先生、范庆新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与四川治历明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治历明时”“受让方”)于2025年1月3日签订了《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谢鹏先生、范庆新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向治历明时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793,954股、8,724,227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998%、2.9760%。合计拟转让股份17,518,18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75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谢鹏、范庆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治历明时)。 公司于近日收到协议转让受让方治历明时出具的《关于受让方在过户后 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的主要内容 鉴于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乐达”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谢鹏、范庆新(“转让方”)拟向四川治历明时科技有限公司(“受让方”)协议转让其持有的爱乐达无限售流通股17,518,1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758%)(以下简称“本次转让”),本企业作为本次转让的受让方,关于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股份计划承诺如下: 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爱乐达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会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本次转让中取得的爱乐达股份。 如本企业违反前述承诺主动减持,本企业承诺因主动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爱乐达所有,并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本企业完全知悉所做的上述承诺的责任,如该承诺有任何不实,由本企业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备查文件 1、四川治历明时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受让方在过户后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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