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馨科技(002514):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部分股份被冻结及再冻结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部分股份被冻结及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青”)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及部分股份被冻结及再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被冻结及再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宇宏”)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1、股东股份被冻结及再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立青尚未收到关于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再冻结的相关法律文书,具体股份冻结事由及相关情况正积极与法院进行沟通及核实相关具体情况,江苏立青将采取措施协商处理,力争尽快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本次股份被冻结及再冻结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会持续关注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并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江苏立青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江苏立青及南京宇宏质押股份中的 9,676万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9.29%,占公司总股本的 13.44%,对应融资余额23,17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包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为 13,194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7.21%,占公司总股本的 18.32%,对应融资余额 31,170万元,江苏立青及南京宇宏资信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江苏立青及南京宇宏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以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归还质押借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 99号港城大厦 1号楼 507室 法定代表人:蔡正军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 10月 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金属结构制造;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立青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 66号徐矿广场 A座 15楼 1501室和 1502室 法定代表人:蔡春雨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 9月 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宇宏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3)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的用途为履约担保,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4)江苏立青高比例质押的原因为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目前总体质押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其他质押物、质押展期、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并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无需提供反担保等措施。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除此之外,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利益往来情况。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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