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香股份(301220):公司董事、监事间接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间接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清先生、方龙先生;公司董事夏雪琪女士;监事王秉良 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间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清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方龙先生,公司董事夏雪琪女士,公司监事王秉良先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 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发行价,计划间接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依次不超过 73,100股,75,400股,30,000股,108,200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陈清先生、方龙先生、夏雪琪女士、王秉良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陈清先生、方龙先生、夏雪琪女士、王秉良先生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 2:陈清先生、方龙先生、夏雪琪女士、王秉良先生上述持股总数都是通过苏州永鸿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减持也是通过苏州永鸿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陈清先生、方龙先生、夏雪琪女士、王秉良先生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2、陈清先生、方龙先生、夏雪琪女士、王秉良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其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陈清先生、方龙先生、夏雪琪女士、王秉良先生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4、截至本公告日,陈清先生、方龙先生、夏雪琪女士、王秉良先生预披露的间接减持计划已经全部实施完毕。 5、陈清先生、方龙先生、夏雪琪女士、王秉良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陈清先生、方龙先生、夏雪琪女士、王秉良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5月 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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