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生物(300406):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06 证券简称:九强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3 债券代码:123150 债券简称:九强转债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邹左军先生,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刘希先生,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罗爱平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孙小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强生物”)股份39,280,6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6.72%,“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为截至2025年5月15日收盘时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大股东、董事长邹左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5,160,4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88%)。 2、持有公司股份67,013,6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11.46%)的大股东、董事刘希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8,803,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51%)。 2、持有公司股份56,977,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9.74%)的大股东、董事罗爱平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7,485,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28%)。 4、持有公司股份50,391,4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8.62%)的大股东、董事孙小林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6,620,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13%)。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邹左军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刘希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罗爱平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孙小林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上述股东各自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刘希先生、孙小林先生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下同)。邹左军先生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股权激励所获授的股份。罗爱平先生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二级市场购入的股份。 3、拟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
4、减持期间: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9月9日)实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邹左军先生、刘希先生、罗爱平先生、孙小林先生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份限售承诺及股份减持承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邹左军先生、刘希先生、罗爱平先生、孙小林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邹左军先生、刘希先生、罗爱平先生、孙小林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邹左军先生、刘希先生、罗爱平先生、孙小林先生均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在邹左军先生、刘希先生、罗爱平先生、孙小林先生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邹左军先生、刘希先生、罗爱平先生、孙小林先生分别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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