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强股份(301119):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119 证券简称:正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杭州达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正强控股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杭州达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8%。 2、达辉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达辉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股东名称 本次减持股东为杭州达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减持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04,000,000股,达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达辉投资合伙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及该等股份上市后因实施权益分派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股份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 6月 10日至 2025年 9月 9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达辉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的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承诺人将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承诺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达辉投资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减持股份的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相关意向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达辉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尚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达辉投资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不得减持的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本次减持符合相关要求。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达辉投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达辉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5月 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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